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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中國足協三巨頭獲減刑:分別因在獄中照顧病人、搞發明等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6月24日報道,世界杯戰火熊熊,不少人挑燈夜觀,對于中國球迷這樣一群真正的“吃瓜群眾”來說,看著世界杯賽場“除了國足沒去其余的全都到了”,可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大家都不會忘記,由于中國足球曾賭球黑哨盛行,反腐風暴一度將足球圈眾多知名人物拉下馬來。
那么,身陷囹圄的幾位前足協巨頭在獄中的情況如何?
楊一民獲三次減刑。 本文圖片 觀海解局微信公眾號楊一民受賄被判10年半, 三次減刑今年已出獄
楊一民,出生于1956年11月23日,安徽人,曾是安徽省二隊的替補守門員,后入讀北京體育大學,之后進入中國足協,曾任中國足協技術部主任、中國足協聯賽部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等職務。2009年4月,中超公司在京召開換屆選舉工作,楊一民頂替南勇,出任中超公司董事長。
2010年1月15日晚上,楊一民被公安機關帶走。
據央視報道,楊一民是反賭案首批接受審判人員中職位最高的官員,曾和原足協主席謝亞龍、南勇并稱“足協三巨頭”。其所在的部門職能涉及到聯賽、技術等各個領域。
2011年12月21日晨8時許,身著囚服的楊一民出現在新聞鏡頭前,頭發花白、神情憔悴。據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間,楊一民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足球裁判員任職等方面的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個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萬元。
2012年,楊一民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判決后,楊一民轉入位于燕郊的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
2013年12月,法院裁定對楊一民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2015年11月,因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共獲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楊一民獲得第二次減刑,法院裁定對楊一民再減去有期徒刑1年。
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可以看到,2017年7月,燕城監獄提出建議對楊一民再次減刑8個月。庭審中,最高人民檢察院駐司法部燕城監獄檢察室同意對罪犯楊一民提請減刑,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當庭發表檢察意見,也同意減刑。
最終,楊一民再獲第三次減刑,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止。
也就是說,楊一民已經在今年春天重獲自由。
此前,《京華時報》曾報道說,楊一民從到看守所開始就看了很多書籍,到獄中也離不開書,想刑滿后去大學教書。不過,我國《教師法》規定,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已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謝亞龍幫助獄友,獲兩次減刑。謝亞龍照顧大小便失禁獄友,獲兩次減刑明年出獄
謝亞龍1955年12月生于重慶,練田徑出身,主攻百米短跑,還曾在陜西省中學生運動會上拿過百米冠軍。后來因受傷提前退役,轉做教練。1980年考入北京體育學院(現北京體育大學)教練員大專班,后又攻讀研究生。
研究生畢業后,謝亞龍被分派到體育科研所工作,后又去新成立的體育理論研究室做主任,30歲出頭就成了副處級干部。
1988年年底,謝亞龍因文筆出色,被指派為國家體委主任伍紹祖秘書。四年后,謝亞龍還曾擔任過北體大副校長、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等。
2000年5月,伍紹祖離開體育總局,謝亞龍正在田管中心當主任。兩年后從田管中心回到體科所,半年后又前往陜西安康擔任市委副書記。
2004年10月,謝亞龍從安康回到北京,在體育總局信息中心擔任副主任。2005年2月,接替閻世鐸擔任足管中心主任。
據新華網報道,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謝亞龍在擔任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群眾體育司司長、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和受國家體育總局委派擔任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謝亞龍收受賄賂172.78萬元。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謝亞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媒體報道說,謝亞龍在燕城監獄服刑期間被分派到園林組,日常的工作是種樹、澆花、剪草,還自學了按摩和養生。此外,一名精神出了問題的罪犯住到監獄醫院大小便失禁,謝亞龍還主動照顧他,幫他洗涮,弄得自己也是一身。
2015年1月,燕城監獄提出,在服刑期間,謝亞龍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考核期間獲5次表揚,1次特殊表揚,共計表揚6次,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繳納了所判處沒收的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裁定對謝亞龍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布《謝亞龍受賄罪減刑刑事裁定書》。裁定書顯示,燕城監獄提出,謝亞龍認真悔罪、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勞動,共獲得6次表揚。這一次,法院再度判決其減刑一年。
由此算來,這名前足協副主席將在明年3月3日刑滿釋放。
南勇寫書搞發明獲減刑。南勇受賄119萬元明年出獄,搞發明寫小說獲減刑
原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吉林延邊人,畢業于沈陽體育學院,1997年9月調入中國足協工作,先后擔任專職副主席、司庫等職。2001年作為代表團團長率中國足球隊參加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并沖擊世界杯成功。
在仕途上,南勇曾一路高升。2005年至2009年初,南勇任足協黨組書記、副主任、中超委員會主任。2009年1月,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書記。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組書記。2010年1月15日,南勇被公安部8·25反賭專案組帶走。
據新華社報道,涉嫌操縱足球比賽等并從中收受賄賂,南勇于2010年3月被遼寧檢察機關批準逮捕。2012年6月13日上午,時年50歲的南勇被帶入鐵嶺中院接受法院審判。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南勇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便利的機會,更多地涉及俱樂部升降級、裁判安排“關照”比賽、運動員出國深造、教練員工作便利等事宜,從中大肆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的錢財或名表、貴重物品等。10余年間,其共計收受他人財物合計119萬元。
后來很多人都注意到,獄中的南勇搞起了發明創造。畢業于沈陽體育學院并且從事了多年體育管理工作的南勇先后申請了“足球射門練習裝置”和“便攜式球門”等兩項體育專利,依靠這兩項專利,南勇獲得了監獄的表揚。
在監獄中除了搞發明創造外,南勇還出版了一本長篇小說,名為《孤獨的祭靈者》,為他獲得了180分的積分,相當于兩個月的減刑。
2014年12月9日,燕城監獄提出,在服刑期間,罪犯南勇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獲表揚7次,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一年。北京市二中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南勇符合法定減刑條件,裁定對其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以此計算,南勇的刑期將于明年7月21日結束。
陸俊干活積極,多次獲得表揚減刑一年。陸俊吹一場黑哨得35萬,獄中積極干活獲減刑一年
除了上述的足協三巨頭,提起陸俊,當年的中國足球圈也是無人不知。他一度被稱為“金哨”,曾主哨諸多國內外的重大賽事。
2010年3月他因為足壇涉賭等事件,被警方帶走。
陸俊事后在接受央視采訪時透露,2003年末代甲A申花奪冠,其中第25輪申花4比1大勝上海國際的比賽中,他吹了一場黑哨并收獲不菲。陸俊說比賽前三天被確認為主裁判后,在中國足協辦公室見到裁判委員會負責人張建強,張建強對他暗示說:如果申花贏得比賽,會有所表示。
得到暗示之后,陸俊心領神會。在這場眾人矚目的上海德比之戰,陸俊吹罰申花隊犯規20次、上海國際犯規13次,但申花隊的犯規大多是警告性質的,而上海國際隊的犯規則相對較重,沈晗在第60分鐘因背后鏟人被陸俊紅牌罰下,但類似的動作申花隊員做就只是一般的警告或黃牌。事后他來到足協張建強的辦公室,張建強從抽屜里拿出一個大紙袋給他,里面是35萬元現金。
據中新網報道,2011年12月,陸俊案開庭,他在庭上供認接受了81萬元的賄賂。2012年,陸俊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追繳賄金78萬元,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在燕城監獄服刑期間,陸俊負責挖坑種樹之類的綠化工作,由于干活積極,多次獲得表揚。
2014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前足球裁判陸俊減刑案進行公開開庭。由于陸俊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先后獲得5次表揚和1次單項表揚,法院當庭作出對陸俊減去1年有期徒刑的裁定。
2014年9月2日,陸俊刑滿釋放。此后有媒體報道說,出獄后的陸俊在做生意,而且做得不錯,還愛上了登山。
(原題《昔年足協三巨頭受賄百余萬 如今獄中減刑各有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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