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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住房補貼延期:契稅最高補50%,購房補貼最多每套1萬元
2月15日,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中心城區持續開展住房和契稅補貼的公告》。
周口市中心城區購房契稅補貼辦公室表示,根據周口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決定在中心城區持續開展住房和契稅補貼。
政策認定的時間和范圍是從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市中心城區(川匯區、經濟開發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公寓、寫字樓(不含商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備案手續并繳納契稅的。受理從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受理,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31日。
補貼標準包括:(一)購買新建商品房且繳納契稅的,對居民購房實際繳納的契稅實行財政補貼政策。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實際納稅額的50%補貼,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實際納稅額的30%補貼。
(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具有大中專學歷的(含技工院校),補貼標準為0.6萬元/人,具有本科學歷的,補貼標準為1萬元/人。共同購房的,只能申請一人次購房補貼,新市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網簽、備案手續且繳納契稅的,每套發放5000元購房券。已享受本科學歷、大中專學歷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購房劵補貼;購買公寓、寫字樓(不含商鋪)的,按照實際繳納稅款的50%進行補貼;高層次人才在周購買商品住房的,按照我市引進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執行。
2022年9月6日,周口市人民政府發布《進一步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其中,周口市降低首套房認定標準,文件提出,對居民已購買一套住房并結清貸款再次按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標準執行。
周口市還將實行購房補貼。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
此外,為減輕購房者壓力,文件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已還清貸款再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雙方均繳納公積金貸款購房,或周口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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