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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視角下的PUA:男權是“可說”對“不可說”的暴政
紅極一時的Ayawawa因慰安婦言論引起巨大爭議,這一輪爭議也帶出了Ayawawa旗下同時經(jīng)營的針對男性的社交社區(qū)“花鎮(zhèn)”,一個“泡學網(wǎng)”。事實上,“泡學”,也就是PUA,遠不止Ayawawa一家,在國內(nèi)早已成為產(chǎn)業(yè),教授男性情感操控術。PUA產(chǎn)業(yè)一時間成為眾矢之的。不過被PUA圈套所虜獲的女性完全是沒用能動性的工具嗎?在本文作者看來,男權之惡并非自由主義框架下的“物化女性”那么簡單。從精神分析視角來看,這其中并沒有任何自由主義式的出路,在戀愛里面沒有絕對道德的位置。自由主義者在召喚公權力對PUA發(fā)起討伐的時候,他們忽略的是在欲望經(jīng)濟里面“可說”和“不可說”的部分的正當性分配問題,即不言自明地把“可說的”——普世性的男性性欲、大寫的人權等放到了絕對優(yōu)先的位置上,而將不可說的隱秘享樂——如無意識的享樂、自我毀滅的傾向等等放到了“非理性”的垃圾桶里,這種可說對不可說的暴政就是“男權之惡”。
一、受騙的女性是PUA的“戰(zhàn)利品”嗎?
PUA,即pick up artist,指的從美國轉入的一種訓練人如何“把妹”的心理學應用和次文化。在中國也有一些PUA的課程去教男性怎么迅速吸引女性和與女性發(fā)生關系(也有針對女性的訓練班),最近這種現(xiàn)象通過一些視頻在還有陸陸續(xù)續(xù)各種揭秘PUA謀財騙色的文章也引起了關注。
“PUA是男權之惡的產(chǎn)物”,這個命題在我看來是正確的。但是什么是男權之惡呢?這個男權之惡真的是自由主義者所說的“男性物化女性,將女性當成一種客體去不顧后果地玩弄”這么簡單嗎?
先看看一下PUA的領袖們所自豪的地方:睡了多少個女人,賺了多少的錢。從他們的傲慢的口氣里不難看到他對一般企業(yè)文化的鄙視:“在其他公司,公開淫亂的私生活會被開除的,但在我們公司,這還會得紅包?!?;以及對傳統(tǒng)道德觀的鄙視:“我賺的錢比父母都多,他們有什么資格教育我?”這里我們要忍住把他們的行為解釋成是草根青年對上一輩,甚至是政治經(jīng)濟壓迫的一種“報復”的誘惑,因為這個簡單的解釋并不會給我們帶來多少的洞見。
弗洛伊德在《圖騰與禁忌》里,把游牧民族的“原初父親”與悲劇英雄做類比,那個父親為了追求的快感,違反了律法,憑借強大的手腕享有了部落里所有的女人。兒子們一開始只是勸他不要這樣做,但是當這位父親的淫亂到了孩子忍無可忍的地步,兒子們就把他給殺了,并訂立起“不能亂倫”的律令。他們殺死的正是那個實現(xiàn)了他們愿望,悲劇英雄般的父親。要注意的是,這里有個雙重的妄想結構在運作,人類學家從未發(fā)現(xiàn)歷史中有這樣一個原父出現(xiàn),但是這個淫亂專橫父親對于兒子們構建亂倫禁止的律令而言是必不可少的,這個父親未必如神話中那么淫亂,他的淫亂只是兒子們將欲望投射到他身上的結果,他承擔了兒子們一部分的欲望之惡(另外的一部分推給了引起他們淫欲的女性身上),所以他必須如此淫亂,淫亂是他被殺的理由。
回到PUA頭領的自白上,他一直在吹噓自己的性經(jīng)歷,里面似乎有一種自大妄想的跡象,但這不是說他的性經(jīng)歷一定是假的,即使是真的,依然是妄想性的,因為他自己認同了這個在符號律令之外的“全能的淫亂父親”的位置——認為他的PUA手腕對于睡到女性有必然的保證。弗洛伊德說的“原父”如果存在,那么他一定也是個精神病,他以妄想來承擔了兒子們的欲望之惡。PUA的領袖有如此底氣自命不凡,也許也是因為他認同了他身上性欲的普世性,并完全認同了這“所有(男性)的性欲”所賦予他的一個英雄式的“原父”。當然了,可能女性也認同了這個一個“全能的幻想”的形象,認為他們確實是她們幻想中的一個沒有缺失的完整男性。
但問題遠沒完全展開,這涉及到“原父”-兒子們的另一個妄想,就是他們能像享受物那樣享受女性。拉康舉了看起來兩個雙反的例子來說明這個“物”——一是原始部落里把女性當成是部落間交換的禮物,而相反的例子就是在騎士典雅之愛(courtly love)里面,將女性當作是天上的星星來追求,天天為她們寫詩,頌揚她們的美,但這同樣是把她們看成是不可接近的物。這兩種情況下女性都只是他們幻想劇本里的一個道具。但令人驚訝的逆轉是這個“道具”突然擁有了自己的主體性,比如說,她愛上了苦心追求他的騎士,那么這個騎士很可能就會嚇得逃跑,因為他遇到了超出幻想框架的東西:他追求的女士突然接受了她的愛,享受了她的愛,他自己突然變成了她的客體,她真正的奴仆,而不是想象的奴仆。
難道PUA們難道不是處于如此的境地嗎?他們采取一個獵人狩獵動物的立場,把女人看成是他們的戰(zhàn)利品,而最致命的是,在自由主義話語的引領下,女人認同了這個戰(zhàn)利品的角色。這就產(chǎn)生了一個問題,為什么那些女性會“上鉤”呢?在微博上,提出這個問題的大多是受過良好教育,經(jīng)常上網(wǎng)跟進輿論動向的女性,而她們的解釋是,PUA們下手的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心理有缺憾和自卑的女孩子,這番話幾乎是從PUA們的口中的目標選擇標準抄來的,仿佛那些女孩子就是需要被啟蒙的對象,需要好好學習怎樣識別PUA了。但她們“上當受騙”,真的全部因為她們的無知嗎?難道不是同樣是因為她們也是有著欲望的主體?PUA們擺出一副自命不凡富有侵略性的姿態(tài),但難道他們不是為那些有性欲但無法言說的女性服務嗎?那些“受騙”的女孩不知道自己在演戲?也就是說她們帶上了“被騙”的人設的面具,她們假裝相信了PUA們浮夸的表演,接受了PUA的性邀請,也許單純只是因為她們對性的隱秘需求(但是這種性需求永遠構不成了男性性欲的對等物,這種關系依然是不平等的,下面會展開)。對“為什么有的女孩會受騙”這個問題有疑問的直男們只要想想自己對女PUA的態(tài)度就可以了,我想,覺得用套路去勾引自己的女生很可愛的直男應該不在少數(shù)。要補充的是,我不是說這是一場“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的無害游戲,上面說的女性性欲也不同于男性性欲,這種關系里無疑存在著不對稱的暴力,但這種暴力不是身體層面的,而是語言層面的。
二、不可言說的政治
拉康認為,可以言說的欲望處在符號界里,而無法言說的則是處于實在界內(nèi)。這種無法言說的欲望無論在生物的男性女性上都存在,精神分析只是將無法言說的位置命名為“女性的”,將可以言說的位置命名為“男性的”。男性可以直言自己想要被套路、想要當受虐狂、想要不顧尊嚴地追求女性等等,當然,自由女權主義者也可以這樣說,即爭取在公共空間中言說自己欲望的權利。但是在性欲里,或許還包含著不能言說的、暗啞的部分,它們永遠在符號界之外,弗洛伊德稱之為“女性的黑暗大陸”。難道那些“受騙”的女性們的性享樂,不就處于這樣一個不可言說的黑暗大陸中嗎?Metoo運動讓女性站在男性的位置上去發(fā)聲,這當然有它的作用,但是它忽略了這種暗啞的性欲。這種暗啞的性欲甚至在意識之外的,主體可能無意識欲望著她意識層面上并不想要的東西,甚至欲望著她覺得很可笑和惡心的東西。這并不是給性騷擾女性提供了接口,相反,對于女性來說最為創(chuàng)傷的或許就是這種無意識欲望被粗暴地指出來。經(jīng)典的例子是齊澤克對《我心狂野》的分析,強奸羅拉的男子威逼她說出“操我”,然后在她照做后立馬說“今天我沒空,改天吧”,他在勾引起她內(nèi)心隱秘的欲望同時讓它落空,這樣一來侵犯羅拉的并不是別人,而是在她內(nèi)心而對于她來說又最為陌生的欲望,這才是創(chuàng)傷性所在?;蛟S那些被PUA“騙“的女孩,對于她們的無意識來說停留在那些可笑的、浮夸的劇本里,扮演一個被騙的傻白甜的角色才是安全的,一旦她們看到自己在這個勾引游戲里自己的主體性,創(chuàng)傷才會出現(xiàn):天啊,我怎么會想和那么惡心的男人上床呢?
我們不一定要返回“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的陳腔濫調(diào)里,如果我們忠誠于拉康的觀點的話,性關系就一定是不存在,戀愛中我們都是和自己投射出去的自戀形象打交道,正是有這個幻想屏幕做掩護,我們才會被他者身上那么深不可測、不可言說的地方(拉康稱之為客體小a)所吸引,讓它捕獲了自己的欲望。在這其中并沒有任何自由主義式的出路,在戀愛里面沒有絕對道德的位置,比如和一個人講清楚做愛意味著什么再做,這并不意味著不是一場“欺騙”,因為在熱戀中這些話都是聽不進去的。
但是這并不是說PUA就是清白無罪的,它揭示出來的正是一種言說的政治壓迫。不是關于生物意義上的男性與女性,即男人可以發(fā)表他的風流史而不那么受社會譴責,或者女人可以發(fā)表她的狩獵宣言而被男人覺得可愛等等的性別-社會權力問題,而是一種本體層面上的可說與不可說之間的政治。
在今天國內(nèi)的網(wǎng)絡輿論里,關于性與性別的議題都一邊倒地由自由主義者所主宰,在他們召喚公權力對PUA、或者戀童癖等“政治不正確”的群體發(fā)起討伐的時候,難道不是和殺戮那個實現(xiàn)了自己被壓抑欲望的父親的兒子們一樣嗎?他們忽略的是在欲望經(jīng)濟里面可說和不可說的部分的正當性分配問題,即不言自明地把“可說的”——普世性的男性性欲、大寫的人權、兒童、婦女等等放到了絕對優(yōu)先的位置上,而將不可說的隱秘享樂——如無意識的享樂、自我毀滅的傾向等等放到了“非理性”的垃圾桶里,這種可說對不可說的暴政就是我開頭所說的“男權之惡”。
比如在PUA的討論中,我們要做的或許不只是發(fā)起啟蒙,號稱以此保護那些沉默的女性弱勢群體,也不只是像METOO運動那樣,嘗試讓沉默的女性發(fā)出聲音,當然這些行動有它的意義,但是是不夠的,因為女性的位置它是在本體層面上非語言的,言說總是異化于她們的。即使一個被長期性騷擾的人說:“我是愛著(性騷擾我的)這個人的,我的愛能讓我接受他的一切無禮請求?!彼f出這些話時,她或許會感覺自己是破碎的,因為這些話根本就無法抵達她內(nèi)心的真正感受,即使偶爾能欺騙到自己。比如自殺的作家林奕含寫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了,這本書絕不能被簡化成“樂園”,當然也不能被簡化成“地獄”,而是搖擺、掙扎于兩者之間、不能被清晰界定的東西,房思琪的欲望就是小說本身,而不是我們從小說中提取的條目,它只能以藝術的方式被顯示出來,而不能被言說。所以拉康會說女性不是詩人,而是詩本身。
回到現(xiàn)實層面的討論上,不能說她們是個“無言的捕獵者”或者是“無意識的誘惑者”,所以那些騷擾和欺騙她們的人就是無辜的,因為那些騷擾和欺騙她們的人占據(jù)著可說話的位置,而在當前社會中能夠說話就是一種權力——能夠?qū)Σ豢烧f的造成壓迫的一種權力。當然了,一個人不可能全部是可說的“男性”,男性身上那不可說的部分也被可說的部分壓迫著,只要想想一個約炮“常勝將軍”在性愛后陷入嚴重抑郁的場景就可以理解了,可言說的對不可言說的壓迫即使在同一個人身上依然存在。還要補充的是,精神分析的倫理學認為主體不應只對可以言說的部分負責,也要對不可言說的部分負責,所以我也并不是把不可說的女性放到“受害者”的道德高地里,免除所有責任。恰恰相反,那不可言說之物勾連起的是跨個人的倫理,參與進一段關系里的所有人都有責任承擔起這不可說之物造成的痛苦。
所以,或許最為關鍵的事情就是趕走語言給“女性”(當然也包括男性的不可說的部分)強加的霧霾,讓沉默的女性以沉默的方式被顯示出來。寫作這篇文章或者所有關于女性享樂的東西也是一種強說不可說之物的實踐,關鍵不是要用語言去把女性隱秘復雜的無意識完全變成可說的東西,相反,要讓不可說的空洞暴露出來,并顯示出它獨有的尊嚴。PUA們“騙炮”的對象并不是道具和客體,只是她們扮演了這樣的道具和客體,在這個表演的面具之下實際上是誰也拿不準的不確定的深淵,它就存在著這里,不管它如何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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