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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書記”身份頻繁組織“一桌餐”,上饒這名公安老領導被開除黨籍
去年9月被查的江西上饒市公安局黨委原副書記余宏德,近日被開除黨籍。
2月10日,江西省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經中共上饒市委批準,上饒市紀委市監委對上饒市公安局黨委原副書記余宏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宏德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偽造、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信仰缺失,參與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毫無組織觀念,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奉行“圈子文化”“碼頭文化”,長期在選拔任用干部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破壞營商環境,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插手企業市場經營活動謀取私利;心無敬畏,退而不“休”,利用原職務影響力,以“老書記”身份頻繁組織“一桌餐”,搭建政商利益交往圈,來者不拒,挖空心思斂財;弄權妄為,執法違法,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和司法、執法活動;生活腐化,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家教家風不正。權力觀扭曲變形,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工程項目承攬及賬款催收、企業經營、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紀監部門點評:余宏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饒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上饒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余宏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余宏德,男,1957年3月出生,漢族,在職大學學歷,江西婺源人,1984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月參加工作。余宏德歷任上饒地區行署公安處七科干部、副科長、科長、公安處副處長、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0年1月任上饒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6年5月任上饒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正縣級),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間保留原職級待遇,2017年4月退休,2022年9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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