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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新聞|中央追逃辦為何選擇公布這50個外逃人員線索?
6月6日晚7時,中央追逃辦發布公告,向社會各界公開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有關線索。有人可能要問了,為什么要選擇這50名外逃人員,他們和2015年4月公布的“百名紅通”人員、2017年4月公布藏匿線索的22名外逃人員之間有什么關系?公布這些信息將會對外逃人員產生什么樣的作用?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信息,我們對這50人作了詳細的分析。
32人為“百名紅通”人員,其中15人為2017年公布藏匿線索的外逃人員
經查詢發現,這50人中,有32人為“百名紅通”人員,占總數的64%。其中,有15人在2017年公布藏匿線索的22名外逃人員名單中。截至目前,“百名紅通”人員已有52人歸案,剩下48人尚未歸案;去年公布的22人名單中,已有任標、徐雪偉、劉常凱、黃紅、賀儉、李文革6名“百名紅通”人員回國投案自首。
今年1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外逃16年的“百名紅通”人員胡玉興回國投案自首。至此,全國“百名紅通”人員已有52名歸案。此后,“百名紅通”人員尚無新歸案者。查詢可以發現,尚未歸案的48人中有46人都逃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不少外逃人員外逃時間長,甚至還取得了當地合法身份,追逃難度相對較大。這從一個角度說明,越往后啃的骨頭越硬。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盡管如此,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決心不會變,此次公布50名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就是要向社會各界表明,只要有一人尚在外逃,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就不會鳴金收兵。
21人逃亡時間超過10年,新增人員絕大多數為近年來外逃者
根據公布的信息可以發現,50名外逃人員中,23人逃往美國,11人逃往加拿大,6人逃往新西蘭,4人逃往澳大利亞,2人逃往香港,逃往新加坡、英國、泰國和越南的各1人。其中,涉嫌罪名最多的為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職務侵占罪,均為職務犯罪。
仔細分析可以發現,其中外逃時間超過10年者達21人,逃亡5至10年者達13人,近5年內外逃者為16人。其中,名單中新增的18個非“百名紅通”人員中,16人均為近10年內外逃者,其中2013年外逃者為2人,2014年外逃者為5人,2015年外逃者為2人,2016年外逃者為2人,2017年外逃者1人。
據了解,近年來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的一個標志就是新增外逃人數呈逐年大幅下降之勢。據統計,這一數據在2014年是101人,2015年為31人,2016年為19人,2017年為4人,今年截至目前僅為1人。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區各部門在追逃的同時持續加大防逃力度,嚴格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出國(境)證件管理和清理“裸官”等各項規定,讓企圖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此次將近年來新增外逃人員納入50人名單,也充分體現了中央追逃追贓態度決不動搖、力度決不減弱的決心。
外逃人員中不少級別高、影響大,公布其具體線索將有力擠壓其生存空間
值得關注的是,相比去年公布的外逃人員藏匿線索,本次公告在數量、信息上再次升級,不少人級別高、影響大,例如2017年3月24日外逃的湖南省長沙市建委原副主任彭旭峰,2015年4月外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經信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戎生靈,2014年12月外逃的中國聯通公司國際業務部原總經理閆波,2014年4月25日外逃的廣東省國資委原主任劉富才等,原先均為局級領導干部,且出逃時間均較短,在防逃“籬笆”越扎越緊的形勢下頂風作案,性質和影響較為惡劣,引起中央追逃辦的高度重視。
此外,此次公告精準定位、精確制導,通過公開曝光擠壓其生存空間。50名外逃人員信息大多附上了“目前可能居住地”,甚至標注了其目前可能居住的社區、街道,為知情者提供聚焦點,將外逃人員陷入十面埋伏、四面楚歌的境地,形成“天羅地網、無處可逃”的局面。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指出,外逃人員唯有放棄幻想,認識到藏匿是條不歸路、盡早回國投案自首才是陽光正道。
(原題為《中央追逃辦為啥選擇公布這50個外逃人員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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