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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正平:政策好更要執行好,嚴禁有令不行、變通走樣
要及時準確發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不顧大局、搞部門和地方保護主義,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突出問題,切實打通貫徹執行中的堵點淤點難點。
——習主席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
好的政策要取得好的效果,關鍵在于實踐層面的貫徹執行和落實落地。只有精準把握和施策,才能確保政策貫徹落實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有一些地方在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上打折扣,搞所謂替換性執行、選擇性執行、象征性執行,明里一套、暗里一套,致使政策落實走偏走樣。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現象?
本質上還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在作祟。俗話說:“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抓落實,貴在不偏不倚地把著力點打到點上、抓到實處,不能“打擦邊球”“繞彎彎”。要確保政策落實不偏向、不變通、不走樣,各級領導干部應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履職盡責,而不是對上級的決策部署表態積極,行動消極。當前,某些領導干部一旦遇到矛盾和難題,首先想到的不是怎么去積極解決,而是考慮會不會“引火燒身”,影響自己的“大好前程”,因而在貫徹落實中“打太極”,推來推去,磨來磨去,拖來拖去,這樣的結果可想而知——消解了政策應有的效果,辜負了人民群眾的期待,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當然,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絕不是機械性地照搬照抄,畢竟各地區各部門的實際情況不同,這就既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在吃透領會相關政策精神的基礎上,與各地區各部門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創造性地加以落實,推動工作有效開展。
需要注意的是,創造性落實不是選擇性落實,對本地區本部門有利的就落實,不利的就不落實或慢落實。創造性落實也不是上下一般粗地落實,名為“嚴格對標對表”,實為懶政怠政,一句“政策不允許”也并不是拿來就用的“擋箭牌”。創造性落實更不是標新立異地落實,口號喊得震天響,樣子擺得再花里胡哨,也是逢場作戲的“空表態”,大而無當的“喊口號”。
日前,習主席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及時準確發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不顧大局、搞部門和地方保護主義,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突出問題,切實打通貫徹執行中的堵點淤點難點。”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強化責任意識,在其位、謀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做到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對于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要強化執行力、創新力和擔當力,決不允許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決不允許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決不允許打擦邊球、搞變通、打折扣,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百年來,我們黨之所以能帶領人民奪取革命、建設、改革一個又一個偉大勝利,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黨制定的各項正確方針政策能夠在實踐中得到堅決而徹底地貫徹執行。事實證明,一項好的政策只有在執行中不走樣、不變形、不變通,才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增進人民福祉。相反,在執行過程中若出現梗阻,或者在落實過程中粗枝大葉,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秉持只當官不干事的官僚主義作風,就必然導致好的政策只停留在紙面上、口號里,效果勢必會大打折扣,甚至事與愿違、前功盡棄。
不可否認,由于各地情況不同,政策落實過程中肯定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但各級領導干部只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時時刻刻想著群眾,一切為了群眾,勇于擔當負責,敢于迎難而上,找出“痛點”,瞄準“靶點”,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不斷提高為民服務能力,就不怕不能把黨的政策落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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