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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12月電費為何同比環比都“特別貴”?中國電價高不高?
小寒時節,多地網友曬出賬單,熱議“12月電費特別貴”。連日來,盡管各地發改部門和供電公司作出回應解釋,仍有很多網友“不買賬”,聲稱遭遇了“電費刺客”。真相究竟如何?
據澎湃新聞觀察,參與該話題討論的網友們的疑慮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自家2022年12月產生的電費,為何比夏季高溫月份、2021年12月、2022年11月的電費都要更高?多個省份自去年底以來調整一般工商業及大工業分時電價政策,是否意味著居民電價也隨之同比例上浮?本文將針對上述問題,掰開揉碎地逐一進行分析。
同樣的房子、同樣是12月份,為什么2022年12月比2021年12月更貴?
近日,一張“上海電費漲價了嗎”的截屏在網絡傳播。發帖者言之鑿鑿,“上海電費漲價了”,還表示居民電費漲價已從去年12月開始執行。幾乎同時,“上海電費”沖上熱搜。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對此回應,網傳消息不實。目前,國家和上海都未調整居民電價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戶繼續執行2012年頒布實施的居民目錄電價。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也表示,經核查,網傳截屏中的描述與實際嚴重不符。同時,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近期也沒有收到政府部門關于居民電價調整的相關通知。
爭議并未就此止歇。除了上海,多個省份的網友加入了12月份電費支出上漲的討論。那么,我們先從上海說起,其他地區以此類推。
為什么同樣的房子、同樣是12月份,2022年12月的電費要比2021年12月高出不少?居家因素我們將在下一章節中著重討論,先說一個更容易被忽視的原因——計價周期調整,或者說,2021年12月其實是個不能橫向對比的“特殊月”。
細心的網友可能會發現,在2022年之前,每個月的電費賬單,其實是為上個月的用電量付費,比如抬頭為2021年7月的賬單,實際結算周期是2021年6月1日至30日。這種結算方法在去年12月時發生了變化,根據國家發改委和上海市發改委要求,自2022年1月起,上海電力用戶每月收到的電費賬單與實際用電月份一致,也即購售同期。居民階梯電量計算周期的起訖點,從前一年的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跨度12個月),改為當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跨度仍為12個月),實現了和“自然年”的完全一致。
我國自2011年起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并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分檔電量標準,保證滿足居民基本用電需求的電量價格平穩。
階梯電價按電量分段定價,以目前上海市居民電價表為例,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按照階梯遞增,其中第一檔(年累計用電量不超過3120度)未分時電價為每度0.617元,分時電價為峰時段每度0.617元,谷時段每度0.307元;第二檔(年累計用電量大于3120度且不超過4800度)的未分時電價為每度0.667元,分時電價為峰時段每度0.677元,谷時段每度0.337元;第三檔(4800度以上)的未分時電價為每度0.917元,分時電價為峰時段每度0.977元,谷時段每度0.487元。上文所指的峰時段為6-22時,谷時段為22時-次日6時。
圖1:上海市居民用電電價表
回到前文的“2021年12月”。由于2021年12月正處于政策調整檔口,它既不屬于2021年的周期,也不在2022年的周期。當時采取的方法是,參考用戶當月的用電量,只要不超過3120度的第一檔用電量,就按照第一檔的計費標準收費。
所以,絕大多數上海居民家庭那個月的電費是按照最便宜的那檔電價來收的。
這也正是大家對2022年12月電費的感知度較往年格外突出的原因——此前,計費周期從每年的12月1日到次年的11月30日,所以氣溫下降的12月電費已進入新一輪周期的第一檔,單價最低;調整后,計費周期和自然年一致,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到了12月的電費很可能不是第一檔,成了全年單價最高的月份。
綜上所述,12月和12月是不一樣的,很多居民家庭前后兩個12月很可能對應的是階梯電價的不同單價檔位。即使是長期居家辦公的網友、同月份用電習慣不變,也會因為以上因素收到總額完全不同的電費賬單。
如果是國家電網經營區的電力用戶,可通過網上國網APP查詢電量電費、月度電費、日用電量了解明細,也可通過用能分析等功能查詢用電情況與趨勢。
和2022年11月相比,我家12月的用電量為何翻倍?
先說結論,許多網友之所以會發現家中去年12月的電費是11月的三四倍,大概率是量價齊升(當月用電量、換擋后單價變高)的結果。
還是先以上海為例,2022年,居家時間比往年要長。去年3-5月,封控時間至少六十多天;家有學子的,網課時間超過三個月。12月,疫情防控措施調整以后,不少人不幸中招,開啟“居家”模式。疊加氣溫陡降創新低,為了保暖,家中取暖設備開足馬力,增加了電量的消耗。
澎湃新聞經簡單隨機抽樣調查發現,這些因素導致了許多居民比往年更早、更多地進入第二、三檔電價區間。
撇開上海上半年疫情封控、年末居家時間更長的原因,澎湃新聞注意到,近日不少杭州居民也反映12月份家里的電費增幅較大,甚至有的比11月份翻了好幾倍。對此,杭州市發改委聯合供電公司1月6日作出解釋:部分家庭開始使用第三階梯電價、居家導致用電設備增多、氣溫低導致電器用電量增加等原因導致了上述結果。
有沒有什么辦法能減少電費支出呢?一是調整用電習慣,比如空調設置溫度每下降 1 度、可節能 7-10%。此外如果家里開通了峰谷電,可在低谷時間定時開啟部分家用電器。
根據經驗,氣溫是電網用電負荷曲線的重要決定因素。
以去年夏季為例。中電聯數據顯示,2022年前三季度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1.03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5%。其中,一、二、三季度同比分別增長11.8%、7.0%和19.8%。去年8月,全國平均氣溫達到1961年以來歷史同期最高水平,拉動空調降溫負荷快速增長,當月居民生活用電量增速高達33.5%,其中,重慶、湖北、四川、浙江、陜西、江西增速均超過50%。
澎湃新聞以公開信息粗略統計,2022年12月上海有兩波寒潮,平均氣溫約6.4攝氏度,有20天最高溫度低于10度,好幾天低于5度。與11月相比,12月的平均氣溫降低了10度左右。
在此,再援引上海中心氣象臺公布的“2022年上海市十大天氣氣候事件”中的兩組數據:
“2022年上海市日最高氣溫≥35℃的高溫日數達50天,較常年偏多29天,居歷史同期次多;日最高氣溫≥37℃的高溫日數達31天,較常年偏多24天,居歷史同期次多;日最高氣溫≥40℃高溫日數達7天,創歷史最多紀錄,且7月10日創日最高氣溫≥40℃歷史最早紀錄;日極端最高氣溫為40.9℃,平歷史最高紀錄(2017年)。綜合高溫日數、持續時間和極端最高氣溫,2022年高溫達歷史最強。”
“2022年11月30-12月2日受強冷空氣影響,本市出現劇烈降溫。期間市區24小時降溫幅度達6.2℃,極端最低氣溫為3.0℃,出現在12月1日;市區日平均氣溫僅為4.9℃,較常年同期(11.1℃)偏低6.2℃,為1991年以來最低。11月30日-12月4日市區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10℃,上海正式入冬,11月30日為今年入冬日。”
過冷和過熱,都會導致空調及同類型設備的用電負荷節節攀升。2022年夏季,我國出現了近幾十年來持續時間最長、影響范圍最廣的極端高溫天氣,疊加經濟恢復增長,拉動用電負荷快速增長,全國有21個省級電網用電負荷創新歷史新高。
以去年夏天最受關注的四川為例:據國網四川電力融媒體中心,夏天會出現電力負荷高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空調降溫負荷的影響。據測算,去年四川夏季空調降溫負荷近1800萬千瓦,超過全省用電負荷的1/3。在成都,高峰期空調用電負荷一度占到成都市電力負荷40一50%。
而到了冬季,按照空調運行原理和室內外溫差,制熱的耗電量通常要比制冷更大。此外,冬季制熱設備中,存在不少看似個頭不大,實為“隱形能耗大戶”的電暖設備。
“沒有開空調,只有小型電取暖設備,怎么會用這么多電,是不是電表跑快了?”這是每到冬季經常出現的疑問。紅星新聞曾報道,線上購物平臺存在大量標榜“7天只需1度電”“全屋半度電”等電取暖設備,其實很多只是“數據游戲”。家用取暖電器1小時耗電量多在1至2度,造成耗電陡增的往往是小型電暖設備。消費者可以通過電器標稱功率簡單計算每小時耗電量。
需要強調的是,如果對比下來,有網友發現家中電費差異大到離譜,可以撥打電力熱線95598,申請第三方校驗電表,或者12345市民熱線投訴。
居民電價會隨工商業分時電價上浮嗎?中國電價水平到底高不高?
電費話題沖上熱搜后,不少人關注到另一則官方消息。
上海市發改委去年12月中旬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稱,為充分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促進新能源消納,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將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其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兩部制用電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8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60%,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5%。
其實,該通知中已明確說明“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分時電價政策不變,仍按原政策執行。”也就是說居民用電價格機制沒有變化。
分時電價機制基于電能時間價值設計。據澎湃新聞不完全統計,去年12月開始,多個省份開始執行新的分時電價政策,相關政策主要針對的是工商業電力用戶或大工業用戶。
之所以要采取這些措施,是因為隨著電力消費結構變化、極端天氣頻發等原因,電力系統的負荷峰谷差發生了顯著變化。
國家發改委曾對此作出解釋:“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結構快速變化,用電負荷對氣溫變化更加敏感,電力系統負荷夏、冬兩季尖峰化特征日益突出。據統計,各地夏季最熱、冬季最冷時段的全年累計時間普遍低于60個小時,但對應的尖峰電力需求可較平時高出1億千瓦以上,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面臨更大挑戰,2020年以來部分地方已不得不實施有序用電。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特別是優化峰谷電價機制、出臺尖峰電價機制,有利于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引導用戶錯峰用電,盡可能少地啟動有序用電,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降低經濟社會運行成本。”
國家發改委還稱,“此次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繼續堅持了一項基本原則,即保持電網企業的銷售電價總水平基本穩定。也就是說,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對社會總體用電成本影響較小,電網企業不會因此‘多收錢’。”
我國電價在國際上究竟處于什么水平?對各國銷售電價水平進行國際分析比較,有助于對我國電價水平在國際上的排名有更為清晰的定位與直觀的認識。
我國的電價體系主要分為上網電價、輸配電價、線損折價和政府基金及附加,這些價格的加總即為終端銷售電價。
中國擁有極其復雜的電價體系,與國外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國外通常是工業電價低于居民電價,中國則反之。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在用戶類別結構上看,以美國為例,作為典型發達國家,美國居民用電占比大、價格高,工業用電占比小、價格低。而由于我國長期實行工業電價補貼居民電價的交叉補貼制度,表現為工業用電占比大、價格高,居民農業用電占比小、價格低。
國家電網公司此前刊文稱,在國際上,與35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相比較,與新興經濟體國家相比較,與美國相比較,我國電價均處于較低水平。以2019年數據計算,國際電價比較見下圖:
圖2:中國與有關國家電價比較
【注:本組圖片中,數據為2019年統計數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是由38個歐美主要國家、大洋洲、亞洲的日本與韓國以及墨西哥和智利等中南美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經濟組織,以下電價數據包含除以色列、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以外的35個OECD國家與中國。新興工業化國家一般被認為包括中國、印度、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土耳其、南非、巴西、墨西哥等9個國家。】
圖3:36個國家工業電價比較
圖4:36個國家居民電價比較
圖5:新興工業化國家平均銷售電價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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