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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商人“百萬雇兇殺老總案”重審開庭,一審判無罪檢方抗訴
4年前,南寧大自然花園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魏先生疑似被人出200萬元雇兇暗殺!一審中,法院判決5名被告人無罪,引發社會關注。因一審判決存疑,今年5月3日,青秀區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此案。
案件回顧
暗殺“生意”被轉手4次
1959年出生的魏先生,是南寧大自然花園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籍貫山東。
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和檢察機關的指控,綽號“十四哥”的柳州籍商人覃某輝,涉嫌出資200萬元雇兇暗殺魏先生!
這樁“生意”竟被轉手四次,先后涉及5名嫌疑人,他們分別是:奚某安、綽號“阿三”的莫某祥、綽號“阿康”的楊康某、綽號“阿廣”的楊廣某、綽號“阿四”的凌某四。
意外的是,層層雇傭之后,酬金從200萬元先后減少到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凌某四回憶說,接到暗殺任務后,他思來想去,覺得這10萬元酬金太少,一旦敗露要賠上一輩子,實在劃不來。他想出一個點子:找到暗殺對象魏先生,坦白事實,讓對方配合偽造現場,然后把10萬元酬金騙到手……
一審判無罪
案件存疑被發回重審
2014年12月26日,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將覃某輝等5人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移送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法院采納了被告人覃某輝及其辯護律師的意見,將公訴機關提交的8份證據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2016年5月,青秀區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決5名被告人無罪。
而青秀區檢察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后經青秀區檢察院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中級法院延期審理兩次,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2016年底,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受審現場
6名被告人一致翻供
今年5月3日上午,青秀區人民法院8號法庭內,6名被告人輪流受審時一致翻供,均表示自己之前受到辦案機關人員“敲打”,故而承認層層轉包的雇兇殺人(未遂)經過。但部分被告人沒能對公訴人的提問自圓其說。
公訴人舉證時提到其中一名被告人被捕時,公安人員從其錢包里搜出一張“魏先生”的照片,問他何故,他說:“照片是我在街上撿到的,看不清楚是誰。”公訴人質疑為何要把一個路上撿到的陌生人的照片放在自己錢包里。該被告人稱,因為“照片上的男子長得像我叔”。
該被告人表示,自己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材料和辨認材料都不屬實,因為辦案人員都在誘供,其他被告人的表述則大同小異。
6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一致認為,這6名被告人沒有要魏先生的命,只是綁架勒索錢財而已。
雙方爭鋒
今日庭審“200萬元雇主”
被告人一方的辯護人質疑之前公安機關訊問筆錄與同步錄音錄像有出入。多段訊問視頻中,被告人都沒有提到過“殺人”“雇兇”等字眼,然而在筆錄中則出現有,認為書面記錄不具有真實性,不足采信。
魏先生的代理人回應稱,其中一段視頻可以看到,被告人莫某祥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自然表述“自己是抓人,不是殺人”,視頻中,公安機關人員特別問他“抓人”的明確意思是“殺”嗎?莫某祥稱“是”。
在庭上,審判長宣布,庭審前期由各方一同參與的排除非法證據環節,對有疑問的證據逐一梳理,最終排除掉雇主覃某輝一份供詞。該供詞中提到他被外提超過24小時,并被關進“小黑屋”。相關辦案單位解釋稱,他們只是提覃某輝外出做辨認工作。
3日下午,審判長宣布休庭,4日庭審“200萬元雇主覃某輝”。
(原題為《有人出200萬暗殺一房地產老板?南寧這起連環雇兇殺人案,重新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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