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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曄旻評《駱駝與輪子》|技術“退化”背后的征服者邏輯
《駱駝與輪子》,[美]理查德·W.布利特著,于子軒、戴汭等譯,羅新校,北京大學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310頁,66.00元
提到如今司空見慣的輪子,相信很多人都會認同,它的發明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重要時刻,使陸路交通和運輸狀況大為改觀。這方面的反例就是點錯了“科技樹”的古代美洲印第安人,他們能夠制定出驚人精確的歷法,卻一直不知道使用輪子,更沒有車,結果陸上交通工具成為了空白……然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理查德·W.布利特(Richard W. Bulliet)卻在《駱駝與輪子》一書里告訴讀者,在中世紀的中東與北非地區,曾經出現過一場技術“倒退”,當地幾乎完全廢棄了作為交通工具的(車)輪,取而代之的則是一種純粹的畜力——駱駝。
說起來,這倒也不是布利特在當下這個互聯網時代故作驚人之語以吸引眼球。《駱駝與輪子》中譯本稱得上是一本“遲來”的新著。此書的英文原版面世于半個世紀之前,以至于讀者可以毫不費力地在書中發現早已“過時”的專有名詞——比如將1977年成立的吉布提共和國繼續稱為“法屬阿法爾與伊薩領地”,而1993年已經成為獨立國家的厄立特里亞在《駱駝與輪子》里也仍舊是“埃塞俄比亞屬”。但這并不意味著布利特在書中的論點過時了。這方面的一個例證就是,英國學者布萊恩·費根(Brian Fagan)在《親密關系:動物如何塑造人類歷史》(浙江大學出版社2019年12月版)里就引述了布利特的相關看法,足見此本《駱駝與輪子》雖然已經比許多讀者的年紀還大,但閱讀價值至今仍在。
作為布利特筆下的主角,“駱駝”自然是一種人們很熟悉的家畜。身體強健的駱駝,可負重近三百公斤,中等者亦可負重一百四十公斤有余。而且,駱駝足蹄特殊,適于行走各種地形,又極其耐渴,在夏季可三至七日不飲水,在冬季,若草料含有水分,甚至可以完全不飲水,因此也有個“沙漠之舟”的雅號。需要說明的是,當今世界上其實存在三種駱駝:單峰駝、雙峰駝與野生雙峰駝。后兩者雖然形態相似,但源自不同祖先,因此基因不同。《駱駝與輪子》著重討論的,是其中的單峰駝。
單峰駝
書中引用公元301年羅馬皇帝戴克里先的價格敕令證明,相比古代的有輪(畜力)車,馱運駱駝的成本更低:一輛(至少兩頭牛牽引的)四輪車運輸一千兩百羅馬磅商品,一英里的費用是二十第納爾,而同等距離下,一頭駱駝馱運六百磅商品只需要八第納爾——折算下來,用駱駝運貨比用四輪車節省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可以說,這就是能夠使用駱駝代替輪子的一個經濟原因。
但僅此一點,并不具有說服力。古代中國在“絲綢之路”的貨物運輸里也使用駱駝,但駱駝從未取代中國的馬車、牛車乃至驢車。就像《駱駝與輪子》告訴讀者的那樣,這樣的技術“退化”僅僅發生在中世紀的中東(與北非)地區。這又是為什么呢?
原因首先在于,這里正是駱駝的馴化地——最早馴化駱駝的人是生活在阿拉伯南部海岸的狩獵族群,在起初的很多個世紀里,駱駝是阿拉伯半島南部人群唯一的家畜。但這塊土地并不貧瘠,盛產乳香樹,人們從中可以獲得乳香——價值極高的芳香樹脂。進入文明時代之后,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和整個西南亞對乳香近乎永無止境的需求創造出利潤豐厚的國際市場,也因此形成了一條經由阿拉伯沙漠的“乳香之路”,而駱駝正是商人在這一地理條件下最理想的馱運畜力。如布利特所言,“至公元前7世紀,已存在大量的駱駝可供利用”。然而,也像《駱駝與輪子》緊接著提到的那樣,“輪子在交通運輸上的主導地位仍繼續了八九百年,之后才慢慢衰弱”,因為在此之前,“駱駝飼養者,即游牧人”,并未“充分融入中東社會與經濟”。
駱駝商隊
轉折時刻是如何到來的呢?答案很有趣:駝鞍的形式發生了改變。對國人熟悉的雙峰駝來說,騎在哪里是根本不需要考慮的問題:雙峰之間。但單峰駱駝的騎法變得多樣化了。最早出現的駝鞍是放在尾部的墊子,用一根向前延伸的肚帶固定。有了這種鞍墊,駝夫就能騎著駱駝行走很遠的距離。接下來出現了“南阿拉伯駝鞍”。它是一種圍著駝峰放置的馬蹄形鞍墊,上面的鞍穹和水平橫桿可以用作捆綁貨物的支架。但真正具有革命意義的是最后出現的“北阿拉伯駝鞍”:兩個倒V字形的巨大拱架被置于兩塊鞍墊上,駝峰前后各一個,用橫桿連接,形成一個駝峰居中的堅固框架。騎手坐在架子上的襯墊上,重量不是壓在駝峰上,而是均勻地分布到駱駝兩邊的肋骨部位。如果馱載的是貨物而不是人,只要將兩袋貨物放在架子的兩側即可。
在“北阿拉伯駝鞍”出現之前,“不能指望坐在不穩定的環裝墊上的駱駝騎手使用這樣的武器:用長矛戳刺或用劍重擊的任何努力,都有可能像傷害敵人那樣使騎手自己衰弱”。就像馬鐙的發明成為沖擊力驚人的“甲騎具裝”誕生的先決條件一樣,正是“北阿拉伯駝鞍”讓駱駝騎手得以牢牢固定在坐騎上,使得駱駝騎兵終于成為一個具有相當威力的兵種。阿拉伯游牧部落正是憑借配備了“北阿拉伯駝鞍”的駱駝騎兵收取路過商隊的保護費,從而撈取了“第一桶金”。而“阿拉伯各部落一旦擁有了軍力和財力,就再無可能被隔絕于沙漠之中了”。
駱駝騎兵
不過,這樣的論述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覺,即公元七世紀阿拉伯人的突然崛起,主要歸功于駱駝騎兵。《駱駝與輪子》里簡要否定了這一點:相較駱駝而言,阿拉伯部落民更重視的是馬。這也很容易理解:駱駝的絕對速度雖然不慢,但是由于駱駝的高度,上下駱駝都得要駱駝臥下才行,這就令騎士的反應能力大打折扣。另外,駱駝脾氣很壞,有體臭的毛病,智力也比馬低很多(因此訓練時間更長)。駱駝作為騎兵載具的話平臺又略高,對陣步兵反而不利。所以經典游戲《帝國時代2》干脆設定駱駝兵面對(克制騎兵的)長槍兵更加不堪一擊。因此,就算是盛產駱駝的阿拉伯半島一帶,駱駝騎兵也非首選。阿拉伯帝國初興時,號稱“安拉之劍”的名將哈立德·伊本·瓦利德用十八天時間橫穿沙漠奇襲敵后。這被看作一個用兵經典。只不過,雖然哈立德所部行軍的確是騎駱駝,但作戰時還是用的馬匹(過沙漠沿途宰駝供膳,用駝胃里的水飲馬)。《駱駝與輪子》認為駱駝騎兵對陣馬騎兵屬于劣勢似乎有些問題,從生物習性上來說,馬匹不喜歡駱駝的氣味,因此在《帝國時代2》的設定里,駱駝騎兵對戰(馬)騎兵有加成。當然,這只是一個與《駱駝與輪子》主題不太相關的話題。
但阿拉伯人驚人的擴張征服,又的確是駱駝得以取代輪子的關鍵原因。一些地中海城市,早在希臘-羅馬時代就開始使用四輪車,卻在阿拉伯征服后改用駱駝作為運載工具。沙漠征服者帶來的不僅有自己的語言(阿拉伯語)與信仰(伊斯蘭教),還有對駱駝的習慣性使用——對四輪車的棄用使得“無輪社會”成為現實。可以說,這本質上就是武力征服者在所征服的土地上推行了自己熟悉的生產生活方式——與十三世紀蒙古人征服中亞地區之后,察合臺(成吉思汗第二子)強迫當地人按照“札撒”以蒙古方式宰羊別無二致。但駱駝馱運畢竟在經濟性上更勝一籌(甚至優于駱駝拉車),因此在中東的主要城市一直延續到了近代“西風”東漸之時。《駱駝與輪子》同樣提到,在諸如水利灌溉、磨坊、制陶等需要使用輪子的行業,在阿拉伯帝國的歷代哈里發統治時期都經歷了技術改進。因此,駱駝取代四輪車所體現出的技術“退化”,著實是要打上引號的。
以此看來,布利特的主要論點不失為有理有據、邏輯自洽,但這并不等于《駱駝與輪子》就是不刊之論。雖說書中主要以單峰駝展開論述,但也提到了單峰駝與雙峰駝的消長。簡而言之,兩者分別適應炎熱與寒冷氣候。而氣候適中的伊朗地區原本分布著雙峰駝,但單峰駝最終在競爭中取勝。作者認為這是因為可以牧養其他牲畜的地區,一般都不將雙峰駝作為主要的畜種(駱駝的生長周期很長,經濟賬算不過來),而在阿拉伯沙漠,單峰駝牧養規模很大,構成純游牧經濟的基礎,因此單峰駝憑借規模優勢取勝。這一說法的問題在于,在靠近阿拉伯沙漠的地方,馬、牛、羊這樣的家畜也很常見(《圣經》里有不少宰羊的記載),在牧養雙峰駝的地區發生的事情(“駱駝對他們來說從來就不是生活必需品,其產品與勞作潛力相對也沒那么值錢”)為何不曾在牧養單峰駝的地區同樣出現呢?
唐三彩雙峰駱駝俑
另外,《駱駝與輪子》也提到,隨著駱駝馱運戰勝四輪車,中世紀中東地區的一個特征是“不修路”。這自然是因為駱駝對地形的適應力遠勝過四輪車的緣故。這一論斷本身似乎沒有什么問題,但法國史學家布羅代爾說過,“與距離作斗爭,仍然是費神的問題”(這是他在名著《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里論及十六世紀西班牙帝國的統治與帝國幅員之間的關系時所講的)。極盛時期的阿拉伯帝國領土西至西班牙,東到中亞河中地區,幾乎橫跨半個歐亞大陸——對帝國決策中心而言,如何讓政令達到如此遙遠和廣大的地區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此前的幾個帝國,譬如波斯帝國與羅馬帝國,為此都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郵驛系統,并修建了大規模的道路網。為何阿拉伯帝國卻能夠“不修路”呢?古代最快捷的傳遞文書的交通工具是馬匹。要發揮馬匹的速度優勢,驛道也是一個必備條件,比如云南驛現在保存的一千七百米長的青石板路,就是封建時期的官道,按一丈左右的標準建成,可以保證兩匹馬相向而行,通行無阻。阿拉伯人對馬匹的重視不言而喻,難道會沒有考慮到路況的重要意義?抑或,阿拉伯統治者對道路的不重視,也是造成哈里發政權在八世紀中葉的極盛時期后很快陷于四分五裂的一個原因呢?
波斯帝國時期的道路
與道路相關的問題還有中世紀城市里的街道規劃。布利特顯然是反對“西方觀念中普遍以為規整的城市布局才是好的,不規整的就是壞”這一觀點的。因此他在書中為中世紀中東狹窄蜿蜒的街道辯護:容易適應地形變化;可以提供蔭涼,可以擋風,可以提高居住密度……總而言之,這被作者看作“無輪社會”的特征,在不需要“車輛緊身衣”的情況下,“這些城市逐漸發展出更適用的街道類型和布局”,“由于只供行人和馱畜往來,街道可以變成露天集市”。
這樣的看法,恐怕也有些失于偏頗。與其說布利特羅列的這些特征屬于“無輪社會”,倒不如說是前近代城市的共同點更為貼切,與輪子的使用與否沒有太大關系。比如,古代的東亞顯然屬于“有輪社會”,人力車、馬車、驢車都不罕見。政治意味濃厚的古代中國城市,以隋唐長安與明清北京為代表,的確是“一個矩形的宮城包含在一個完美的矩形外城之中”這樣完美的幾何形狀。但另一些自然形成的城市街道布局,就遠沒有這樣整齊,比如上海縣便是如此,眾多狹隘蜿蜒的街道,甚至成為如今老城廂(舊南市區)交通的一大頑疾。至于商業集市更是與車輛通行與否無關,哪怕是清代帝都北京,一樣流行著一首御史巡城診語,所謂“中城珠玉錦繡,東城布帛菽粟,南城禽鳥花魚”,可見其商賈輻湊,店鋪林立的景象,與中世紀中東城市的“露天集市”又有什么區別呢?可以說,在這一點上,挑戰“西方刻板印象”的布利特似乎有些“矯枉過正”了。
乾隆年間的上海縣城
當然,在進入近代社會之后,隨著有輪車輛成為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即便是中東社會也在逐漸告別駱駝主宰下的“無輪社會”。因此,在《駱駝與輪子》的結尾,布利特對在現代社會漸無用武之地的駱駝的命運感到憂心忡忡。從生物學上講,這也不是沒有道理。比如,要不是早期人類馴養了馬匹,這種一度被視為“線性進化”典型的動物恐怕就有滅絕之虞(現在只有很小的野馬種群)。相比之下,駱駝同樣是一類處于衰亡狀態的有蹄動物,而且情況比馬更糟。現存的兩種家畜,單峰駝與雙峰駝的野生親屬早已滅絕殆盡,如果人類不再需要這種家畜,駱駝的前途可想而知。
野生雙峰駝群
有趣的是,布利特對此提出的解決辦法之一是將駱駝從馱運家畜變成肉用家畜。對此,國人或許是會贊成的。畢竟清代的“山八珍”說法里早有“駝峰”,而當代新疆的“烤全駝”也正在變成一個旅游賣點。只不過,布利特對此提出了自己的憂慮:“仍然不清楚的是,今日的駱駝商人也許只是對正在逝去的游牧經濟進行最后的收割。”而這,就只能讓時間去給出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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