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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男童失手摔死茶杯犬,狗主人訴至法院索賠3.7萬元
8歲孩童在寵物店失手摔死茶杯犬,主人索賠3.7萬元。
12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法院”)獲悉,該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上海浦東法院介紹,8歲的小智趁父親在理發(fā)時,跑到隔壁寵物店玩起了一只茶杯犬。他在把狗抱起放到料理臺上時,狗還未站好,他就松了手,導致狗摔落在地當場死亡。
狗主人林小姐此時就在一旁,她是這家寵物店的美容師,當天將狗帶到店里照料,沒想到遭遇這場意外。林小姐為此傷心不已,將小智及其父母起訴至上海浦東法院。
林小姐表示,自己養(yǎng)的茶杯泰迪品種名貴,花色稀有、體型完美,價值在3萬元左右。痛失愛犬后她專門操辦了告別儀式,還因為怕觸景傷情辭去了寵物店的工作,遭受了極大的精神傷害,故要求賠償財物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3.7萬余元。
小智一家辯稱,孩子將狗抱起時受到驚嚇,才導致狗滑落在地,并非有意摔落。而且事發(fā)時店員就在一旁,事故是工作人員未盡看管責任所致,因此不同意林小姐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小智主動實施的舉動是造成寵物狗死亡的直接原因。他雖為未成年人,但根據(jù)其年齡及認知水平來看,應對逗弄寵物以及將寵物放置高處的危害后果具有一定的認識,且在其活動期間監(jiān)護人未在場積極看護,未能對孩子的舉動予以引導、制止,存在監(jiān)護失職。
同時,店員對小智逗弄寵物的行為有所察覺,但未有效勸阻。事發(fā)前林小姐緊鄰小智,卻忽視、放任其危險舉動,存在疏于管理的情況。
法院綜上判定,小智一家承擔5成賠償責任,經(jīng)專業(yè)機構(gòu)評估寵物犬價值后,確定賠償金額為7100元。
此外,考慮到寵物狗有陪伴、慰藉主人的作用,對主人有特殊意義,林小姐因失去寵物狗而悲痛。法院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500元。目前判決已經(jīng)生效。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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