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重慶一知名洗腳店與同行打商標官司后發聲明,被判敗訴賠錢
終審判決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渝富橋yufuqiao”商標和“富僑及圖”商標,公眾能夠區分,不會發生混淆,重慶富僑公司關于商標近似的主張不成立。
聲明惹禍
不久,重慶富僑公司在其網站首頁掛出聲明,稱最高法的判決“并非最終結論”等內容。“渝富橋”看到后,以商業詆毀為由將其告上法庭,索賠50萬元。
“重慶富僑”和“渝富橋”,兩家川渝地區的知名洗腳店,繼商標爭議塵埃落定后再度對簿公堂。原因是因為“重慶富僑”在官網發布的一個“聲明”,被“渝富橋”認為是商業詆毀……
4月24日,四川省高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上首次對外公布了這一案例。盡管“聲明”并沒有明顯捏造事實,但此案經兩級法院庭審,法院最終判令“重慶富僑”構成詆毀,賠償“渝富橋”10萬元。
商標官司打了多年
最高法:兩個商標不會混淆
重慶富僑公司(下稱“重慶富僑”)與四川渝富橋公司(下稱“渝富橋”)均是主要從事足浴保健的經營者,兩者均在全國有多家分店和加盟店。
16年前,“重慶富僑”于2002年11月29日核準注冊“富僑及圖”商標,而“渝富橋”于一個月后的2002年12月23日由法定代表人楊世群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渝富橋yufuqiao”商標。“重慶富僑”聽聞后,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
2008年,國家商標局以兩者未構成近似,裁定“渝富橋yufuqiao”商標予以核準注冊。“重慶富僑”不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后者于2010年作出相反的裁定,對被異議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渝富橋”負責人楊世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撤銷了不予核準注冊的裁定。但“重慶富僑”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核準注冊的裁定。楊世群不服二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渝富橋yufuqiao”商標和“富僑及圖”商標存在一定差異,且“渝富橋yufuqiao”商標同樣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情況下,可以認定“渝富橋yufuqiao”商標和“富僑及圖”商標在按摩、保健等服務上均已形成了各自相應的知名度和相關消費群體,公眾能夠區分,不會發生混淆,重慶富僑公司關于“渝富橋yufuqiao”商標與其“富僑及圖”商標近似的主張不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核準注冊“渝富橋yufuqiao”商標的裁定,并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裁定。
一個聲明引發官司
“渝富橋”狀告“富僑”索賠50萬
最高法的判決下達了,兩家洗腳店的糾葛卻依然沒有落幕。2014年2月20日,重慶富僑公司在其網站首頁推出《關于“渝富橋”商標案的聲明》(下稱“聲明”)的提示框,稱最高法的判決“并非最終結論”。
“聲明”稱,“富僑”商標自核準注冊以來,從未發生過任何的權利糾紛和爭議,其商標專用權“堅如磐石”,而“渝富橋”商標仍未獲得注冊,不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本案只是一宗簡單明了的商標異議案件,雖然是終審但并未終結,如果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準予注冊的裁定,我公司將對該裁定提出起訴乃至上訴。本案的最終結論仍將經過較長的法律程序才能完成。”
此外,“聲明”的最后一部分提及,“各種侵權及傍名牌行為對消費者構成混淆和誤導,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和富僑商標的合法權益。無論本案結論如何,我公司將依法持續地打假維權,保護商標純潔性”。“聲明”的下方注明:“最高法的終審并非案件的終結!重慶富僑公司將用好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依法維護公司合法的商標權益”。
“渝富橋”注意到了這個聲明。在渝富橋看來,這是重慶富僑公司對四川渝富橋公司的侮辱、誹謗,于是以商業詆毀為由將對方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重慶富僑刪除“聲明”并賠禮道歉,并賠償四川渝富橋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
聲明構成商業詆毀
法院判決:“富僑”敗訴賠錢
庭審中,重慶富僑公司表示,自己從未說過四川渝富橋公司申請注冊商標是侵權、傍名牌的行為,在聲明中沒有任何涉及四川渝富橋公司企業的性質、產品(服務)質量等內容,更沒有捏造、虛假的事實,沒有詆毀、侮辱的言詞,并辯稱“聲明”沒有針對四川渝富橋公司,內容都是事實,就事論事,沒有捏造事實。
對此,法院認為,通過分析其措詞,不難看出聲明中關于“四川渝富橋公司申請注冊和使用‘渝富橋yufuqiao’商標是在傍名牌”的意思。此外,法院還認為,2014年12月,“渝富橋yufuqiao”商標已被準予注冊,但重慶富僑公司在核準注冊后近一年時間里未對“聲明”中“‘渝富橋’至今未獲得注冊”的內容進行刪除或修改,足以誤導相關公眾。
二審法院還指出,商標爭議案件結論幾經周折,但在最高法作出終審判決后已有司法上的結論,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據此重新作出的裁定只能是準予注冊的裁定,且不能再行提起訴訟,“聲明”中“本案的最終結論仍將經過較長的法律程序才能完成”不符合客觀實際。據此,此案經兩級法院審理于2017年2月宣判,均判令“重慶富僑”構成商業詆毀,撤回聲明并道歉及賠償損失10萬元。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楊麗表示,商家在現實生活中多數行為并不是明顯的、赤裸裸的捏造事實或明目張膽地宣傳虛假事實,而是與本案類似,采用合法宣傳的外殼,行虛假宣傳、惡意詆毀之目的。“這也給商家提了醒,判斷某行為是否屬于捏造、散布虛假事實,其基本前提是看宣傳的內容是否符合客觀實際,是否容易引人誤解。”楊麗說。
(原標題:兩家知名洗腳店繼商標爭議塵埃落定后再度對簿公堂;因為一個“聲明”, “富僑”賠償“渝富橋”10萬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