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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旋渦之下,一場“子告父”的持久戰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今年以來,越來越多家暴事件闖入公眾視野,前有詩人余秀華稱被男友楊櫧策抽上百個耳光,后有“拉姆案”的罪犯被執行死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這塊傳統婚姻形態的基石,也早已搖搖欲墜。
然而,盡管對家暴“零容忍”已是大眾共識,但一線工作者發現,當反家暴工作深入到每一扇家門背后,案件的復雜性和人性的幽暗曲折,都遠超想象。
陳昌雨,一位云南的男孩,近一年來都在打一場“子告父”的持久戰——2021年7月28日,他的母親像拉姆一樣被燒傷致死,而縱火的嫌疑人是他的父親。
陳昌雨堅決把父親告上法庭,但此舉讓他同時面臨著親屬和既有觀念的責難。
撰文丨花瓢白
出品丨局外人
01
當家暴被認為是“家務事”
在陳昌雨的印象中,父親陳繼衛一直是個喜怒無常、脾氣暴躁的人,瑣事諸如吃飯時,他看到兒子握筷子的一根手指翹了起來,也會啪地突然過來一嘴巴子。
而對于母親禹秀英,父親更是隨手抄起什么就打——有時候是啤酒瓶,有時候是水煙筒,東西打爆了、人見血了也不停手,陳昌雨只能屢次跑到鄰居家求救。
但鄰居的勸說通常無濟于事,來去就那幾句:“小孩都那么大了,有什么好吵的?”“盡量不要氣著他,不要去惹他。”
至于陳昌雨的爺爺奶奶,一位是盲人,一位是聾啞人,對自己的兒子從來都無力管教。
最嚴重的一次是在2019年,陳昌雨親眼看見父親持刀對著母親。他跑上前阻攔,結果父親像著了魔似的開始砍自己的手臂,還拿熱水壺砸向陳昌雨。母親撲上前用身體擋住兒子,又挨了一頓拳腳。
這是陳昌雨第一次嘗試報警,然而他收到的答復是:這是你們的家務事,管不了。
母親一聽,覺得算了,讓陳昌雨回去跟父親道歉。“沒人幫我們出頭,只能我們低頭了。”
可是,一次次的委曲求全并沒有換來生活的安寧。2021年3月14日,家里再一次爆發的爭吵導致了極端惡性事件:據禹秀英指控,丈夫往她身上和屋子潑灑了汽油,火苗先從她臉上燒了起來。
陳昌雨回憶事件發生過程。圖/局外人視頻
滿屋的火海讓兩人都受了傷,但禹秀英燒得尤為嚴重,根據醫院診斷報告,她全身的燒傷面積約55%,多處二度燒傷,同時有急性左心衰竭等并發癥。
陳昌雨的小姨是第一個見到禹秀英傷勢的人。一開始,禹秀英謊稱是在給摩托車加油時,不慎因煙頭引發了火災,但小姨覺得事有蹊蹺,悄悄追問一番后,才給陳昌雨緊急打了電話。
當時的陳昌雨遠在廣東打工,趕到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后,看見母親渾身被燒得黑黢黢的,遍體鱗傷。他當即選擇報警,并幫母親錄下了指認視頻。
次日,警察趕來,陳繼衛在執法攝像儀面前承認是他點的火,并稱是因為“不想活了”。
陳繼衛傷情較輕,很快就出了院。但禹秀英的傷口卻一直沒有愈合,住院一個半月后,因無力繼續支付醫藥費,小姨只能把她接回家照料。
那段時間,是小姨一回想就會掉淚的日子,因為姐姐被燒得太嚴重了,身上一直很痛,要咬著手帕才能上藥。她甚至沒法蓋被子,小姨只能把被子支起來。
醫生曾建議給禹秀英植皮,但費用要上百萬元,對于一家人來說是天文數字。
2021年7月28日,禹秀英傷重不治,離世時年僅41歲,其死亡醫學證明書上顯示:死因是燒傷并感染、出血休克。
禹秀英的死亡證明書。圖/受訪者提供
02
來自親屬的責難
拿到母親的尸檢報告后,陳昌雨堅決起訴父親,并決定在等到公道來臨之前,不讓母親下葬。
此舉讓陳昌雨深陷人倫情理的詰問。父親一方的親戚,紛紛指責他不孝順——“現在你母親已經沒在了,你只剩一個父親了,你還要去報警?”
就連說不出話的奶奶也激動地“吼”了陳昌雨,用肢體語言埋怨他不該把自己的父親告上法庭。
更多村民勸陳昌雨息事寧人。“回來好好商量,跟陳繼衛談談你母親的后事要怎么辦,后續你們要怎樣過日子,怎樣挽回父子情分。”
但陳昌雨決心不回頭。目睹母親大半輩子的苦難后,他完全相信她對父親的指控,堅決不諒解,希望判父親死刑。
一直到母親遺體火化儀式結束,陳家人都無一到場。陳昌雨也漸漸很少回父親家,記者曾嘗試陪同他回到案發現場,但剛走到岔路口,陳昌雨突然就邁不開腿了。“我一到那里就很恐懼,覺得不舒服。”
重返案發現場的昌雨。圖/局外人視頻
李瑩是陳昌雨的援助律師,從事反家暴公益援助已經20年。她發現,很多受害者都會受到親友的責備,“親友會認為‘法不入家門’,好像殺別人是犯罪,殺親人就不是犯罪,或者說罪更輕。這是一種雙標,好像家庭內部是不受法律控制的,一切都是可以原諒的”。
因此,她很支持陳昌雨“子告父”,覺得他的案件會帶來一定的社會意義,讓人們意識到家不是犯罪的保護殼。
家暴受害者,通常還會被舊觀念綁架。小姨回憶,姐姐禹秀英生前也不是沒起過離婚的念頭,但在現實中寸步難行。“在農村,離婚是一件很丑的事。還有陳昌雨這邊(的問題),一個女人離了,帶著一個小孩去哪里?”
而且,禹秀英也擔心陳繼衛會報復自己的雙親。多重顧慮下,她只能一直拖著這個茍延殘喘的婚姻。
昌雨和媽媽在老家的舊照。圖/受訪者提供
但小姨知道姐姐過得不好。往常被打之后,禹秀英就會被陳繼衛拖著去村里的診所打吊瓶,去的次數多了,連醫生都看不下去,責罵陳繼衛:“你為什么要打她?你要打就別拖來了,打了又送醫院有什么意義?”
有時候,在外打工的陳昌雨會突然收到媽媽的信息,請求他轉50塊錢紅包。“作為一個家庭婦女,身上連50塊錢都沒有,感覺挺卑微的。”陳昌雨說。
如今,那個充滿灰色童年回憶的老屋早已一片狼藉,沙發和衣柜門都被大火熏黑了,院子里雜草叢生。
而屋子外墻,早已被圍起了一大塊黑紗。路人無法接近,更難以窺探內里發生的一切秘密與齟齬。
回不去的家。圖/局外人視頻
03
一場“子告父”的持久戰
在母親去世近一年后,陳昌雨收到法院傳票,得知陳繼衛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終于要在云南曲靖開庭。
開庭前3日,陳昌雨先回了一趟外婆家。外公外婆住在一個偏僻的山頭,山上沒有信號,遇上雨天就泥濘難行,濃霧縈繞。
陳昌雨記得,自己小時候常常和母親一起從山腳往上爬,一走就是兩個小時。山里溫差大,有時候山腳下還是夏天,深山里的外婆家已經烤起了火。
外公外婆住在這座山上。圖/局外人視頻
女兒禹秀英的遭遇,一夜之間擊垮了山上這對年邁的老人。
外婆陳桂珍無法接受這個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劇,一直處于悲痛中,聽力衰退,也吃不下飯。“我女兒要是生個病(走了),我還想得通,現在被陳繼衛一把火燒了,我想不通。”
在陳桂珍記憶中,這個二女兒一直乖巧孝順,只要到山上來,就一定會主動做飯,不讓自己累著。
但這個女兒有什么苦都往肚子里咽。多年前,禹秀英與陳繼衛相識于一次趕集,之后陳繼衛就一直糾纏,還把禹秀英原本訂好的親事攪黃了,悔親的錢也沒填上。
外婆跟我們回憶二女兒往事。圖/局外人視頻
娘家人也不是沒警覺。從一開始,陳桂珍就不同意女兒這樁婚事,覺得陳繼衛是地痞流氓。果不其然,這個女婿在婚后兩次入獄,先在2001年因搶劫罪獲刑十年,隨后又在2013年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獲刑三年。
陳繼衛第一次坐牢時,陳昌雨才出生兩個月。禹秀英獨自帶娃,但從來沒說過不想在那個家待了。她獨自下地種菜,把陳昌雨一點點拉扯大。
一開始,母子倆只能寄宿在奶奶家的一個小隔間,后來東借西湊,才建起了幾間平房。好不容易等到丈夫出獄,禹秀英卻開始因為突如其來的暴力屢次躲回娘家。
外公外婆的家。圖/局外人視頻
陳桂珍最后一次見到健康的女兒,是在2021年農歷新年。那時候禹秀英剛好在娘家,陳繼衛帶著五六個人上山來吃飯,喝了酒之后又哭又鬧,跪在禹父面前,希望勸禹秀英跟他回家過日子。
陳桂珍記得,當時女兒在房間里跺著腳說:“媽媽,我真的不想回那個家。”但在眾親的勸說之下,禹秀英還是在年后回到了陳繼衛身邊。
自那天起,陳桂珍每日憂心忡忡。一直到2021年3月14日,陳桂珍發現女兒再也沒接過她的視頻電話,左右打聽,才知道悲劇已經發生了。
陳昌雨為出庭做的準備。圖/局外人視頻
收到法院傳票后,外公外婆決定跟外孫一起以原告出庭,但陳昌雨很擔心老人家會扛不住。外公正在住院,準備動手術,但為了給女兒伸冤,硬是把針水停了。
陳桂珍也同樣擔心陳昌雨這個外孫。自女兒去世后,她心疼外孫無家可歸,這個山頭上的家是他唯一的去處。她總是鼓勵陳昌雨說,一定要挺過去,把自己照顧好,該吃飯就吃,只有吃飽了才有力氣“打仗”。
如今,陳昌雨會隨身帶著一張2021年跟母親坐高鐵回家過年的照片。在鏡頭里,母親穿著淡藍色的花邊毛衣,眼神明亮,化著淡妝的笑靨還沒開始衰老。
只是當時的陳昌雨沒預料到,這竟是母親與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張合照。
昌雨隨身帶的照片。圖/局外人視頻
04
反家暴的N種難題
2022年7月21日,案件在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在法庭上,陳繼衛拒不認罪,并反稱是對方潑的汽油,隨后法庭宣布休庭,沒有當庭宣判。
此后,陳昌雨便進入漫長的等待期。
昌雨在休庭后發布的動態。圖/局外人視頻
援助律師李瑩跟完了庭審全程。她深知這種案件從報警到定罪挑戰重重,陳繼衛一案絕非個例。在參與反家暴工作的20年間,她接手了近500起家暴案件,每一例都有其內在的復雜性。
她還記得接手的第一個案子,是一位妻子被丈夫打斷了胳膊。施暴者在當地有一些勢力,這個妻子就只能像“秋菊打官司”一樣,一直為自己的權利奔走,耗到胳膊上的繃帶都變了顏色。
但讓李瑩記憶深刻的是,這位妻子雖然看起來疲憊又憔悴,但眼睛里那種堅定的目光讓人震撼。那時候,針對家暴還沒有專門法,想尋求法律上的救濟異常艱難,李瑩幾經周折,才幫這位妻子贏了官司。
李瑩律師。圖/局外人視頻
這個難題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發布的《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下稱《意見》)出臺后,有了極大的改觀。
當時,李瑩正在跟進一個“以暴制暴”的典型案件:一位丈夫常年在外吃喝嫖賭,回到家就家暴妻子,有一次還拿著刀追出門,妻子不得已跳進湖邊的蘆葦蕩躲了一夜,才僥幸撿回一命。
后來,丈夫在外有了第三者,妻子覺得自己“像抹布一樣被拋棄”。忍無可忍之下,妻子用鐵棍和菜刀殺害了丈夫,之后主動投案自首。
通過走訪調研,李瑩發現這位妻子此前從未因家暴報警,住在他們員工宿舍附近的人雖然聽過她半夜慘叫,但也只是覺得“影響大家的休息”。他們單位負責人在法庭上作證時也稱,當事人有說過被丈夫打,但大家只是“寬慰她一下”。
在集體的漠視之下,妻子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暴力反抗。李瑩意識到,這位當事人符合《意見》中“長期遭受家暴”的情形,也符合情節較輕條件,于是在辯護中引用了相關規定。
法院最終采取了李瑩的意見,讓這位妻子獲得了輕判:有期徒刑5年。這個案子,成為了適用《意見》的首案。
不久后,李瑩也見證了《反家庭暴力法》在中國出臺的整個歷程。一方面,她深深感受到公權力的有效介入有多重要,但在另一方面,雖然家暴有了法律上的認定,但反家暴工作在具體的執行層面上仍有重重難點。
“家暴案件中最難的就是證據。”李瑩說。家暴通常具有隱蔽性,鮮有目擊者,當事人很難有效取證。而且,部分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施暴者,懂得如何規避證據,這造成了家暴的認定更困難。
李瑩與陳昌雨家人討論案件難題。圖/局外人視頻
再者,反家暴工作在執法上也比較乏力,一些基層警察甚至沒聽過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家庭暴力告誡書。
最大的難題還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的陳舊觀念。這導致一些部門在具體執行中會以調解為主,因為“擔心夫妻矛盾會被激化”。
但事實上,李瑩在總結眾多案件后發現,一般在公安機關處理后,施暴人基本就不敢再施暴,權威的約束力相當有效。“暴力是不能調解的。不能把所謂的家庭穩定凌駕在人身安全之上,這就是本末倒置了。”
05
被忽視的和未抵達的
如今,《反家庭暴力法》已經走過6年,還有許多未盡之處需要關注的目光。
在李瑩接手過的家暴案件中,受害者年紀最大的是一位72歲的老婆婆,最小的是一位1歲半、被榔頭傷致顱骨受損的孩子。
她發現,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殘障群體更容易遭受家暴,因為他們自己很難主動求助。
因此,針對家暴的“強制報告制度”非常有必要——只是,很少人聽說過它,用李瑩的話來說,是“沒有被激活”。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救助管理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時,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然而,根據這個條例報告的案例極少,一是責任人不知道自己有報告的“義務”,二是不知道如何發現受害人。
源眾團隊發布的調研報告。圖/受訪者提供
李瑩所帶領的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從事婦女維權及推動性別平等多年,在《反家庭暴力法》還未實施前,曾在湖南省某市做過強制報告培訓的試點,給一些社區和學校的老師、家長做科普。
培訓很有效,機構很快就接收到一例報告:社區工作人員稱,附近有一個約4歲的孩子在垃圾桶里撿東西吃,因此懷疑孩子是不是被家暴、虐待或遺棄。
這種敏感引發了連鎖反應,社區通過走訪核實,發現小孩沒有父親,而母親則涉毒,根本沒有在照顧孩子。于是,工作人員迅速介入,先把孩子送到未成年人救助中心進行庇護,其后法院通過審判,撤銷了孩子母親的監護權,由當地未成年人救助機構進行監護。
可見,強制報告制度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弱勢受害者滑向深淵前的最后一道防線。
但直至今日,這項制度還是未能被責任部門熟知,在很多家庭傷害發生后,大眾的第一反應還是:“婦聯呢?”
在李瑩看來,婦聯的角色有其難為之處。“婦聯是反家暴的責任部門之一,但反家暴不只是婦聯的事兒,它是國家的責任、全社會共同的責任。而且家暴不只是婦女的問題,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家暴受害人。”
受害者的心理問題,也是反家暴行動中常常被忽略的一環。李瑩在工作中發現,長期遭家暴的婦女很容易出現“受虐婦女綜合征”,比如會有習得性無助感,會恐懼和焦慮,對于是否離開暴力關系往往會處于一種搖擺的心理狀態,難以離開施暴者。
很多家暴受害者會長久陷在痛苦的回憶中。圖/《聽見她說》
有一位大學副教授,被家暴后一直不敢報警,執著地認為“丈夫特別聰明,警察抓不到他的”。
還有很多受害者,聽到對方的名字或回家的腳步聲都會害怕得發抖,即便身處安全的環境,一提起丈夫眼神就變得恐懼慌亂,仿佛對方就隱匿于身后。
當看待生活的視角被扭曲,她們就會產生很多非理性判斷,覺得無法擺脫,開始“認命”。
從小目睹家暴的兒童,同樣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心理陰影。研究表明,家暴有代際傳承的特征,雖然“目睹兒童”也是家暴受害人,但長大后更容易成為施暴者。
李瑩認識的一位當事人,就特別擔心家暴這種惡習會傳遞到下一代,因為她在前夫身上,清楚看見了代際間的暴力傳遞:大哥和二哥都打老婆,所以他也打老婆。
“就像惡的基因,在代際間傳承。”李瑩說。因此,她認為反家暴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除了提供法律援助之外,還需要給予心理咨詢、緊急生活救助、緊急醫療救助等。
李瑩工作室一角。圖/局外人視頻
孩子的撫養權,也是李瑩在反家暴工作中覺得比較棘手的地方。
明麗是一位售票員,丈夫過去常在酒后沖她撒氣,把她的左眼打得視網膜脫落,連晶體都被迫摘除了。
她堅決離婚,但害怕被丈夫報復,出院后便在外租了個房子躲起來。但這導致了另一個問題:她無法看到孩子了。過去一年,她只偷偷見過孩子一面。
李瑩理解她的痛。她記得當初明麗來簽援助協議時,眼睛被傷得幾乎看不見,連簽名都需要旁人指引。盡管明麗很渴望接回孩子,但因當下并沒有明確規定家暴一方不適合直接撫養孩子,明麗如果想爭取,注定是另一段艱辛的歷程。
李瑩覺得,這是《反家庭暴力法》可以去完善的地方,因為家暴者也可能會對孩子施暴,如果能對家暴者的撫養權作一些限制,也可增大違法成本。
06
性別文化,正在重構中
讓李瑩感到欣慰的是,《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的這些年,對家暴“零容忍”已經成為共識。“網上如果出來一個性騷擾事件,可能會有爭議,對女性可能會有污名化。但對于家暴,現在基本上都是支持受害者一方,它是一個共識性的東西。”
這是李瑩看到的最大的進步。而且,越來越多受害者愿意站出來講述她們的故事,把經歷化為經驗。
今年60多歲的柳琴,是源眾“受暴婦女支持小組”的常客。柳琴年輕時是一位工程師,曾多次遭受家暴,2000年就向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一直到2016年才成功離婚。
在這16年中,身邊大部分人都反對她離婚,勸她說“誰家不打打鬧鬧,他就這德行,甭理他”。
一開始,柳琴自身也覺得羞于啟齒。“我很大歲數才結婚,還找了一個這樣的,好像是自己的失敗。對我們那年代的人來說,離婚這件事情非常恐怖,大家都是抱著隱忍的態度過下去。”
直到最后一次家暴,成為了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丈夫一把將她推到地上,導致她嘴唇磕裂了一個口子,止不住的血一直流到胸口。
從那刻起,柳琴就決定訴訟離婚,中途還不斷收到丈夫威脅報復的電話,對方揚言要買一箱汽油去找她。柳琴只能在外頭租房子,每次回家都要慌張地回頭,看看有沒有被跟蹤,“活得像地下工作者一樣”。
如今,她已經離開了那場失敗的婚姻,也積極加入反家暴工作小組多年。她覺得對待第一次家暴的態度很關鍵,“一定要特別嚴厲地制止,要給對方一個非常大的震懾,這樣子才能夠阻止日后慣性一樣的家暴”。
在當下的司法實踐中,一些事態也在悄悄改觀。比如法院針對一些重大家暴案件,態度越發從重從嚴:“黃石殺妻案”是如此,“拉姆案”亦是如此。
越來越多年輕人也加入到反家暴隊伍中。圖/局外人視頻
很多反家暴行動也還在試驗當中。
印度有一個運動叫“敲門運動”,就是當發現鄰居有可能正在遭受家暴時,就直接去敲門。李瑩覺得此舉可在國內推行,“在一定層面上,敲門會給施暴人一種警告,就是‘我知道你在施暴’,所以很多人一聽見敲門就停下來了”。
加拿大發起的“白絲帶運動”則是鼓勵男士參與的行動。他們在每年的某一時段會佩戴白絲帶,意為承諾本人絕不對婦女施暴,并且對暴力決不保持沉默。
然而,仍有很多舊觀念在等待破除。一些人會認為,只有落后的地區才有家暴現象,但事實上家暴沒有易發人群和特定人群,也不存在沒文化的人更容易有家暴行為。
一種偏見。圖/《聽見她說》
更需要警惕的是“受害人過錯論”。很多受害者在尋求幫助時,會被質問兩個問題:他/她為什么要打你?你是不是也有錯?
當受害者陷于對糾紛的分辯時,他們往往會忘了最簡單的原則問題:任何過錯都不是暴力的理由。
許多施暴者在案發后會以“一時沖動”為借口,但美國家暴咨詢專家倫迪·班克羅夫特在《他為什么打我》一書中提到:家暴源自態度和價值觀,而不是感覺,屬于感是它的根,權力感是它的干,控制欲是它的枝。
因此,家暴者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行為。
而且,所謂的過錯,通常是由傳統的性別規范來界定的。“比如說你家務沒有做好,你沒有照顧好老公和孩子,你的飯做得不好吃……這都是因不平等的社會分工和對性別的刻板印象造成的。”
在李瑩看來,舊性別文化還是建立在男性主導的基礎之上,很多家暴問題本質上是對女性的物化,把妻子當成“私有財產”。
公眾對《反家庭暴力法》的關注,也存在社會性別差異。源眾曾對《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五周年公眾認知度及滿意度進行網絡調查,其中一個主要發現是:女性調查參與者占絕大多數,比例高達95.83%。
可見,打破性別隔離、提升男性對反家暴的關注度也是重構良好性別文化的關鍵。
李瑩與團隊復盤家暴熱線方面的工作。圖/局外人視頻
結語
盡管道阻且長,越來越多人開始在這條路上匍匐前進。今年8月,李瑩和團隊花了半年多時間研發出的全國第一個“家暴求助”小程序終于上線。
上線兩周,就有3萬多人打開了它,至今已有近700人次進行了在線咨詢,內容包括家暴、性侵、性騷擾等問題;還有近5000人查看了反家暴地圖,知道了離自己最近的反家暴機構在哪里。
它讓生活在陰影下的人更快、更便捷地進入求助通道,并明白到家暴只要有第一次,潘多拉的魔盒就會被打開。
一切都在發展和深化中。如何讓一個法律更確切地貼合生活在這片大地上的人,確實需要更漫長、更細致入微的探索。
畢竟,每一個家庭的結合未必都因愛而生,但制度要保障的是最基本的人權不受侵害,以及暴力不再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漠視。它與所謂的情感糾紛,永遠不能混為一談。
(文中柳琴、明麗均為化名)
家暴取證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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