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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子沛專欄:壟斷與否,立場決定態(tài)度
我的文章《美團攜程已經補角,反壟斷應該補位》4月9日發(fā)表之后,傅蔚岡先生撰文《滴滴的壟斷只是書齋里的想象》進行批評。我原文的意思是,我們歡迎網約車市場最近出現的競爭,但為了避免新一輪競爭重蹈覆轍,反壟斷部門應該及時介入。
傅先生的批評文章認為,滴滴今天的市場地位是“公共利益的勝利”,完全不存在壟斷的事實和可能,說它壟斷是“書齋里的想象”。
傅文對于壟斷的認識,存在三個明顯的問題:
第一,拿“整個出租行業(yè)的大盤子,滴滴只占一小部分”來證明滴滴沒有壟斷,這是沒有理清楚討論的前提和基礎。
我沒有說過滴滴壟斷了出租車行業(yè),但在網約車這個市場上,滴滴占據90%以上的市場,已是不爭的事實。
事實上,網約車已經是公共出行領域的一個細分市場。例如專車服務,它的車型和服務品質是傳統出租車提供不了的,很多人去機場根本不會選擇出租車,網約車不能和出租車一起考量。
而且以整個出租車行業(yè)為基礎來計算滴滴份額,這種統計方式本身也有漏洞。有些業(yè)務,滴滴可能只是提供了平臺服務,具體提供出行服務的并不是滴滴。比如,出租車就是這樣,街上現攔的活接,網約車平臺上預約的活也接,這筆賬該算在誰頭上?是網約車平臺,還是傳統出租車?顯然,把它簡單地歸入傳統出租車行業(yè)是不合適的。
第二,傅文認為“滴滴一直到現在都是虧的,你總不能說一個虧損企業(yè)在搞掠奪性定價吧”。這個觀點錯了。
一家企業(yè)虧損是有很多原因的,可能是成本太高,也可能是經營不善,滴滴還在做自有市場呢,這都需要高投入。再說,很多壟斷性國企也曾經虧損,比如,各地的自來水公司就常常虧損,可是它卻能蓋豪華的辦公樓,員工享受高額福利,哪有一點虧損企業(yè)的樣子?奧秘很簡單,它擁有的壟斷利潤可能被合法轉移了。
所以,拿虧損來證明滴滴沒有搞“掠奪性定價”站不住腳,搞掠奪性定價的原因,反而可能正是因為前期虧損。
滴滴有沒有搞“掠奪性定價”?網上已經有很多類似“高峰時刻不加價50%都約不到車”的抱怨,對于“任性”加價的投訴,滴滴給出“人多車少、供不應求”的理由,并稱車費多少是根據市場供需“計算”出來的。但滴滴從來沒有公開過加價算法的邏輯和標準,也沒有拿出加價幅度的合理依據。
對滴滴平臺上的動態(tài)定價,我們可能都忽視了它對市場價格的壟斷作用。在用車的高峰時刻,價錢可以比平時高好幾倍,因為所有司機都在使用動態(tài)定價的算法漲價,這個算法是滴滴公司提供的。如果沒有這個算法,司機就會各自定價,很多司機可能會選擇“背叛”,不會開出算法統一制定的高價,市場就會處于更加自由的競爭狀態(tài),而使用這個算法的結果,滴滴獲利最大。
梳理滴滴變得“任性”的節(jié)奏,不難發(fā)現在時間節(jié)點上與滴滴合并快的、收購優(yōu)步中國,形成其在國內網約車市場“一家獨大”之勢是同步的。
立場決定態(tài)度,希望更多人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場第三,傅文舉出美國鋁業(yè)公司的例子,說該公司在單一供應的情況下也不斷下調價格,試圖證明只要準入自由,就不可能出現掠奪性定價。我認為,把這個例子套在滴滴頭上,是削足適履。
認為準入完全自由的市場就不會形成壟斷,這不僅天真,還缺乏常識。中國在高技術和裝備進口問題上是吃過虧的,常常是中國沒有的東西,價格高高在上,一旦中國研制出來了,價格就大幅下跌。試問,這些跨國公司怎么不理智一點,合理定價呢?
真正的解釋是,價格是競爭出來的,不是制定出來的,只有競爭才能帶來價格的透明和合理。
和傅文相反,我認為準入自由的市場也會出現壟斷,它可能是階段性壟斷,這個階段到底會有多長,不一而足。
就滴滴的案例而言,互聯網的流量效應就是最大的門檻,滴滴打了多少價格戰(zhàn),燒了多少錢,才形成了現在的壟斷地位,這個門檻已經高得超乎想象,一般人玩不起。為什么美團、攜程這樣的企業(yè)加入能掀起波瀾,而那些存在已久的小眾網約車平臺卻度日艱難,正是因為這個道理。
一組數據頗能說明問題,據智研咨詢發(fā)布的《2017年中國專車行業(yè)市場規(guī)模數據分析》顯示,2017年上半年,滴滴出行以92.5%的市場占有率居專車市場訂單份額之首。這么巨大的流量下,自由準入、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某種程度上已經失靈。
哪怕是乘客,為了能盡快打到車,也只能選擇忍受價格上的無理。而司機呢,表面上看,如果滴滴抽成過高,他們完全可以轉投別的平臺。問題是,轉投以后,平臺抽成是少了,但活也少了,試問哪個司機愿意干這種事?壟斷一旦形成,對市場各方都會產生巨大的裹挾力。
當然,壟斷并不必然帶來問題,壟斷有很多不同的形式,有行政化的壟斷,也有市場化的壟斷,有高價壟斷,也有低價壟斷。比如鐵路部門就是行政化的低價壟斷,有罵鐵路服務差的,可很少有罵鐵路價格貴的。
對于行政化壟斷,大家一致反對,但對市場化壟斷,很多人還比較陌生。一個市場化壟斷的企業(yè),通過規(guī)則打壓對手,鞏固自己的壟斷優(yōu)勢,通過價格盤剝公共利益。很多時候,它們甚至意識不到自己在作惡,相反還有一種推動社會進步的錯覺。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政府監(jiān)管部門應該介入、把關、指導,一旦越線即及時糾正。
立場決定態(tài)度。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場,多了解一下消費者的親身感受,多接觸市場,在討論問題之前,也有必要回到書齋,重溫一下關于壟斷的知識,再來發(fā)言不遲。
本文發(fā)表于微信訂閱號“涂子沛頻道”,原題為“滴滴壟斷與否,立場決定態(tài)度”,澎湃新聞經授權轉載涂子沛頻道所有涂子沛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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