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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讓女職工敢休“痛經假”
又一地官宣可休“痛經假”。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在答復政協委員程宗玉《關于保障女職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時稱,《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明確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從答復看,這個規定本身并不新。答復援引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于1993年公布,2011年修訂,從時間上看就是個“老規定”了。只不過這一次深圳表示將會著重推行這個政策,答復中是這么說的:“加強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共同推動深圳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對“痛經假”,相關部門有監督、推動的意愿和行動,值得肯定。痛經對女性的身體影響很大,很多時候不是“忍一忍”就能過去的。在這種狀況下給女職工一些休假,自然會受到她們歡迎。
雖然是“老規定”,但“痛經假”的社會知曉度并不高,還需要相關部門一再推動。據不完全統計,除了深圳外,目前至少北京、上海、陜西、山西、安徽等10余個省市,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了女性勞動者的這一權益。可以說,每當有地方宣布類似政策,都能上一次熱搜,引發一次討論。
但我們也注意到,評論區并不是清一色的叫好和支持,有很多網友表示,類似規定很多時候是“看上去很美”,落實起來難,甚至會加劇女性的職場歧視,讓企業更加不敢雇傭女性職工。這些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公布得很早,但至今還在強調,這本身就能說明一些問題。
之所以落實難,關鍵在于任何假期都不是免費的。今年8月,中國人口學會2022年年會社會性別專委會分論壇就曾公布育兒假的成本:從全國平均來看,符合休育兒假條件的每對夫妻所在企業,需要為每個孩子承擔1.72萬元的育兒假直接成本。“痛經假”當然也是一樣的,背后就是實打實的人力成本。
所以,“痛經假”的規定雖然出臺了,但還需要用人單位和監管部門去推進落實。至于用人單位是否樂意、主動,這就很難說了,這和企業理念、經營效益、行業特殊性都大有關系。
“痛經假”要真正落地,避免一項好政策異化成為女性求職難、晉升難的成因,關鍵還得出臺一系列配套措施,計算清楚成本,劃清社會和用人單位各自承擔的比例。比如在監督檢查之外,還可以對積極落實的企業出臺稅收減免,對用人單位進行物質或榮譽上的獎勵,通過各種辦法來提高用人單位保障女職工福利的積極性。
當然最主要的是,用人單位對于保障女職工權利要有足夠的重視,積極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其實,善待女性的用人單位自然也會獲得更高的社會美譽度,這同樣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市場競爭的“軟實力”之一。從這個層面說,用人單位應該算清楚這個賬,努力營造關愛女性的職場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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