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學者: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真誠的,符合國情
中國是一個多宗教國家。千百年來,多種宗教在中華大地和諧共處,對中國人的思想觀念、哲學理論、文學藝術、禮儀習俗等產生了深遠影響。長期以來,中國始終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汲取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進宗教關系和諧、發揮宗教界積極作用的成功道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宗教治理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用法律調節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系,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特點和優勢進一步凸顯。
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真誠的。尊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確立的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待宗教問題的基本政策。中國共產黨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自己的宗旨和最高價值取向,中國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中既有不信仰宗教的,也有信仰宗教的,雖然在信仰上有差異,但在政治上、經濟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尊重和保障人民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團結帶領全體人民共同致力于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必然要求。
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全面的。中國政府對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視同仁,國家不使用行政力量扶持或壓制某種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享有特殊地位。每個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某一種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個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信仰宗教的公民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一樣,享有同等政治及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權利,不得因信仰不同而差別對待或造成權利上的不平等。
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發展的。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當宗教信仰從思想觀點外化為實踐時,必然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權利,必須受道德、法律、公序、良俗等的制約,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和通行做法,是現代文明和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中國主張以“導”的方式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導”就是管控調疏、綜合施策,旗幟鮮明地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堅決維護宗教領域和諧穩定,維護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這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最大保護。
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立足國情的。中華先哲對和諧有著深刻的理解,認為“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影響,“多元通和、合而不同、和合共生”觀念成為中國宗教的主流。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礎上,中國主張各宗教之間彼此尊重、和睦相處,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倡導自由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在多樣中求同一、在差異中求寬容、在交流中求共識,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共致和諧。
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行之有效的。當代中國,人民享受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政教關系積極健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得到有力保障,宗教界積極擁護黨和政府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積極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宗教關系和諧融洽,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的群眾及信仰同一宗教的群眾之間,相互尊重、和睦相處。中國宗教與外國宗教在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礎上積極開展交流交往,增信釋疑、傳遞友誼。我國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積極從事公益慈善活動,自覺融入社會、服務社會、履行社會責任,自我治理水平不斷提高。
宗教信仰自由作為一項重要的人權,應當尊重和保護,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同時又應看到,各國國情不同,文化傳統迥異,必然出現多元的實踐方式和實現路徑。實踐證明,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真誠的、全面的、發展的,符合中國國情、行之有效,受到全體中國人民的衷心擁護。
(作者張弩系原國家宗教事務局宗教研究中心綜合研究部副主任,原題為《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國情》)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