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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個人信息獲刑后檢方再提公益訴訟,兩被告被判賠償、致歉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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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公開審理市檢察院訴被告鄒某、韓某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并當庭宣判,判決鄒某、韓某分別支付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30000元、15170元,用于個人信息保護等公益事項支出,并在國家級媒體發布賠禮道歉聲明。
2019年11月,被告鄒某、韓某開發部署了“夜生活”APP的安卓端、IOS端和服務器端,以美女圖片為誘餌吸引不特定用戶點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獲取用戶手機通訊錄并上傳服務器保存,后被他人下載用于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據查,該款APP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8萬余條,鄒某、韓某獲利3萬余元、15170元。2020年10月,杭州濱江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今年10月,杭州市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對鄒某、韓某提起公益訴訟。
杭州中院組成的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告鄒某、韓某的行為侵害了眾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導致不特定民事主體的個人信息存在被他人違法利用的風險,構成對社會公益的損害。在其侵害眾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造成的損失難以確定的情況下,公益訴訟起訴人主張按其因此獲得的利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符合法律規定,確定鄒某、韓某分別承擔損害賠償金30000元、15170元。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鄒某、韓某在國家級媒體上賠禮道歉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責任編輯:張軍
圖片編輯:朱偉輝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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