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為小販設計逃跑路線的建筑學,能帶來空間正義嗎?
日前,一位來自廣州華南理工大學的建筑學教師何志森參與一席演講的視頻與文章廣泛流傳。講者何志森在演講中提及他在全國各地的大學中進行實驗性教學的“mapping”工作坊與其自身的生活、設計經(jīng)驗。在演講中他提到,在工作坊的進行過程中,他會以“跟蹤”等近距離觀察研究對象的方式,觀察城市中被人們忽略的建筑使用者的生活狀況,如住在城中村賣糖葫蘆的小販、河邊公園喝茶下棋的老人、弄堂里提著尿壺的居民等。其貼近生活以及具有人文關懷的設計方式得到了許多學生和設計從業(yè)者的贊許。同時也有討論者就其設計方式產(chǎn)生質(zhì)疑,以建筑師角度切入的以流動人口為對象的調(diào)查是否太過草率?調(diào)查對象對空間的需求是來自于真正的生活經(jīng)驗還是設計師的自我解讀?一系列疑問都與何志森的演講內(nèi)容產(chǎn)生了沖突。
為小販設計逃跑路線,能為他們帶來有尊嚴的城市體驗嗎?
在他的演講中,何志森著重提到了幾個關于其“mapping”方法的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是幫助一個賣糖葫蘆的小販設計一個躲避城管的最優(yōu)“逃跑路線”,以及一部更好的販賣車。賣糖葫蘆的小販屬于城市中的流動人口。在高速發(fā)展的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的今天,其所處的社會位置和生存環(huán)境無法給他提供一個適應大城市生活的更好的謀生方式。與此同時,城市管理者所希望看到的空間,被人為設置成了一種與小販不兼容乃至對立的局面。
何志森的工作坊幫助一個賣糖葫蘆的阿姨設計了一個躲避城管的最優(yōu)“逃跑路線”。不過,值得繼續(xù)思考的是,就算擁有了更優(yōu)良的逃跑路徑,就算小販擁有了更好的販賣車,這在城市管理者設計的規(guī)則面前依然是脆弱到不堪一擊的。小販需要的不是簡單的擁有一個更好的售賣設備,而是讓他們獲得尊嚴的、能容納下他們的城市空間。而這個尊嚴空間的建立需要的恐怕不是設計師所提供一個方便的逃跑線路。這樣簡化的思考方式,將一個社會矛盾的案例放置在一個簡單的設計語境內(nèi),其結(jié)果往往會不自覺地將讀者和設計師的注意力轉(zhuǎn)移了。我們會誤認為這樣的設計方式是一種“關注生活,人本位的設計方式“,卻難以發(fā)現(xiàn)更大的空間問題實際上被隱藏和轉(zhuǎn)移——在“逃跑”的過程中,任何人都無法獲得一個更有尊嚴的城市體驗和空間生活。要為小販創(chuàng)造更好的空間生活,或許需要直面更多設計師眼里看不到的社會矛盾,為其爭取正當?shù)淖咴诖蠼稚鲜圪u的權利。
我們需要問的是,建筑師在這場博弈中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什么?建筑師設計和規(guī)訓了潔凈、美好的城市生活空間。是建筑師設計出的空間意象,讓城市管理者在維護符合其理想城市的時候不斷地擠壓了小販和流動人口的生存空間。如若建筑師真的想介入這場城市與個體的斗爭,是否應當考慮如何周旋自我與資本之間的位置,引導城市管理者接納更加多元化、更加豐富的城市體驗和文化呢?
何志森認為,弄堂中的尿壺是一個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媒介。同樣,何志森弄堂的案例里有提到類似的觀點。他認為,弄堂中的尿壺是一個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媒介,建筑師應當考慮設計更多這樣的媒介促使人們到外面去,而這樣的富于溝通的社區(qū)形態(tài)是他理想的社區(qū)模式。在此時,筆者也不禁思考,設計師對社區(qū)“尿壺”的觀看究竟是一種身臨其中感受到其功能優(yōu)越性的體驗,還是一種對理想社區(qū)的解釋所尋找的現(xiàn)實依據(jù)?
“尿壺”的存在來源于老舊社區(qū)的衛(wèi)生排水系統(tǒng)的不完善,并且由于老舊社區(qū)的流動人口復雜,房東隨意加建等原因?qū)е伦艨上碛玫乃饺丝臻g過于逼仄,住戶不得不謀求更多的公共空間,更多地走到街上去。
這與筆者所生活的香港情況類似,眾所周知,香港由于樓宇面積狹小,不管是高級屋苑還是老社區(qū),老人小孩和下班后的住戶都熱愛聚集于會所、中心花園等公共空間。政府和地產(chǎn)商以增加住戶交流和公共空間的之名增加公攤,不斷剝奪住戶私人空間,以至于人們想擁有一個可以舒適休息的客廳都成了奢望。香港人有時迫于壓抑的家庭關系,不得不走出房門。在這里的,我們可以看到,住戶的社交問題背后是一個復雜的權利和資本的多重壓迫,而不僅僅是設計師看到的“冷漠”或者更“熱絡的交流“能夠概括的,人最舒適的社交狀態(tài)選擇應該是在其擁有舒適的私人空間的前提下,所做出的自然行為。
由此可見,設計師對問題的簡化很可能將空間矛盾掩蓋,而事實上建筑學應當處理的,正是這些資本與個人尖銳對立下的空間矛盾。在正視其本身后,才有可能給住戶以更有尊嚴的生存空間。
所以最終的問題是非常顯而易見的,人本位的觀察角度確實是可以非常真實地感受到調(diào)查者的生活狀態(tài)。而這樣一種對生活狀態(tài)的解讀真的是客觀有效的嗎?來源于客體經(jīng)驗的感受在設計課的框架下,設計師思維作為主導代替了更理智的分析和判斷,造成了誤讀,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判斷掩蓋了復雜的社會問題和空間矛盾,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將建筑師的責任規(guī)避了。何志森在他的文章中說到:“很多人說這不是建筑,這不是設計,因為阿姨不是主流社會的人,不是精英,所以這不叫設計,但是我一直覺得這才是真正的設計?!边@樣的論斷同時非常吊詭地把設計問題的原因糾結(jié)到了一個抨擊建筑師精英主義的論調(diào)上去,這同樣將他在設計上的問題分化轉(zhuǎn)移了。
“反精英主義”的建筑學,是解決問題之路嗎?
在演講的開頭,徐騰作為何志森演講的介紹人介紹了何志森的學術背景和工作。徐騰因為“奶奶廟”事件在網(wǎng)絡上不斷發(fā)酵,一度成為互聯(lián)網(wǎng)的“建筑網(wǎng)紅”。其當時發(fā)表的關于”奶奶廟“的公眾號文章,先不論本身帶有強烈階級意識的調(diào)侃(雖然其否認了),但他確實曾經(jīng)一度將建筑學的輿論指引向了”批判建筑師的士紳化審美和精英主義“的路線上去。在這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論述也出現(xiàn)在了何志森的演講當中。
何志森在他的演講中提到:“因為我們設計師都有一種精英、上帝、超級英雄的情結(jié)?!苯陙砹餍杏诮ㄖΦ健霸O計師上帝視角論”似乎成為了一種批判建筑師精英主義的模式和建筑師原罪。
建筑師作為城市構件的締造者,無可避免地會不斷與資本和國家機器纏繞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必須服從其控制和訴求,這是建筑物需要大量花費金錢本身決定的。與此同時我們的日常生活也確實建立在一個個建筑物的連接之中,建筑無時無刻地規(guī)訓著我們的生活。但由此為基礎,建筑師真的不能參與到社會改造中去了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正是因為建筑師裹挾于其中的角色,使得其能夠用自身所學,為居住者創(chuàng)造更加舒適的空間。建筑師設計空間顯然是無法顧及到所有的個體的,而這種差異性正是來源于社會信息和資源的不均衡,以及多樣性的生活方式。事實上,不斷滿足多樣性的需求,和統(tǒng)籌出更好的設計語言與范式正是促進建筑師進步的原因。筆者認為,何志森也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才進行各種各樣的社會實驗。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建筑學的進步是來源于設計的不斷完善,同樣,出產(chǎn)一個好的設計,與設計者是否選擇“上帝視角”必然是毫無關聯(lián)的。況且有經(jīng)驗的建筑師都會非常清楚,設計是一個團隊協(xié)作、不斷推敲的艱難過程,想有可以“一以貫之說服所有人的“上帝視角”,基本上是一種主觀的幻想。若要真的解構設計過程,批判設計師的“精英性”,那也務必要更加具體的分析,畢竟我們每個人都無法離開自身的局限性,每個建筑師高昂的培訓費用都注定了其不可能和“精英”、“中產(chǎn)”完全脫離關系。但是,即便無法割裂,我們也應認清現(xiàn)實,從本位出發(fā)尋找更客觀的剖析方式。
2016年的威尼斯雙年展上,策展人以及普利茲克獎得主Alejandro Aravena提出了“建筑師應當走向前線”的口號。本屆深港城市雙年展也以“城市共生”為主題探討城中村問題,倡導建筑師能過在地的解決更多實際問題,而何志森也有參與其中,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這類型的設計師被媒體報道,受到追捧。但是這些報道過后,也不斷地出現(xiàn)反饋,說建筑師的“改造”遭到徹底的廢棄。
而何志森這樣的建筑師也不斷提出要走入生活,更細致地觀察和幫助使用設計的對象。其實“改造”也好,“mapping”也好,其問題本質(zhì)并沒有多大的差異性,因為二者都是使用建筑師的思維去勾勒了自己的對象,并以僅有的設計手段嘗試解決復雜的社會原因所導致的空間問題,結(jié)果在短時間內(nèi),問題貌似被解決,然而深層次的社會關系的矛盾則不可能被簡單覆蓋的。
建筑師尋找“問題”的過程,往往是一個在設計的語境中尋找與社會的切入點的過程,建筑師需要靠此找到設計的線索以及將自身身份安置進物理空間中去。這本是一種進入設計的方法論而已,并且必然的會掩蓋太多空間本身承載的社會關系和矛盾,如果硬要將這種方法論和人文主義照進現(xiàn)實相關聯(lián),其得到的結(jié)果不僅僅可能是一個不優(yōu)秀的設計,更有可能是一種學術語境上的脫節(jié)和尷尬。
當我們看到深雙展覽上抽象的當代藝術展品以及何志森的mapping時,我們就可以明白其注定不可能是建筑師希望的那樣,成功地被他們想象中的大眾所解讀。因為此刻,城中村的居民都被攔在深港城市雙年展的開幕式都大門外,而這個場域內(nèi),只有我們——建筑師,策展人,藝術家——面面相覷并享受此刻的展覽,再無其他。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