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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違法兩地有兩個罰款金額,武漢交警回應兩地都可處理
同一條交通違章在兩個手機APP上竟顯示不同的罰款金額?16日,微博網友“@荷寶榮”在微博上提出疑問,希望交警能為他答疑。
記者聯系上發微博的康先生,他稱,自己的車2015年1月在武漢購買,上的是“鄂A”牌照,2017年2月因工作調動去了成都,這輛車就被他開到成都。今年1月25日,康先生的妻子開這輛車在成都光華大道行駛時占用了公交車道,不久后他的手機上就收到交通違法的提示信息,因只有罰款并無扣分,他當時并未急著處理。
康先生稱,之前在武漢駕車時覺得“武漢交警”的微信公眾號和手機APP使用十分方便,他就將車牌號等信息上傳,一直都是用這兩個平臺處理交通違法。去了成都后,他在朋友推薦下安裝了“交管12123”APP,也將自己的車輛和駕照信息上傳。3月16日,他打開兩個APP查看違法信息,突然發現兩個APP中對于同一條交通違法行為竟然出現不同的罰款金額,“武漢交警”APP中顯示應繳罰款50元,而“交管12123”顯示應繳100元,兩個APP中違法時間、違法地點、違法行為代碼均相同。他頓時十分疑惑,不知道該選擇哪個APP來繳納罰款,因此發微博并請兩地交警為他答疑。
記者隨后聯系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對方回應稱,康先生的這次交通違法行為在武漢和成都均可處理,而且在兩地處理所繳納的罰款也不相同。這是因為,“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這一違法行為在武漢和成都交管部門的違法行為代碼均為“1019”,而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允許各地對同一違法代碼對應的交通違法行為出現不同的處罰標準,因此康先生若在武漢處理這起交通違法,只需繳50元罰款,如果在成都處理罰款則需繳100元。但這種情況并不適用于所有的交通違法異地處理,因為各地對同一名稱的違法行為也并不全都使用同樣的違法代碼,因此康先生這種情況并不具有普遍性。
記者隨后詢問康先生,他表示,已經在微博中得到“武漢交警”官方微博的回應。
(原標題:《一條違法兩地有兩個罰款金額,武漢交警回應兩地都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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