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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合作與國家發展模式之爭:中日戰略競爭關系的形成與管控
【編者按】
2017年年底以來,美國特朗普政府相繼公布了《國家安全戰略》和《國家防務戰略摘要》等一系列戰略文件,其主題皆非常明確:國際社會進入了一個競爭的時代。今年2月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發布報告,列舉了大國競爭時代18種可能的突發狀況。一時間“大國競爭”成為世界媒體和學術圈熱議的話題。
3月5日,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國際安全與戰略工作坊舉辦了“大國競爭與戰略研究”圓桌論壇,與會學者從國際安全理論、大戰略與大國關系、歷史經驗教訓、科學技術與軍備競賽、區域競爭等多個視角和層次對“大國競爭”進行了研討。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外交學人”獲主辦方授權刊發本次討論的成果。
中日兩國作為“搬不走的鄰居”共居于亞洲東部、西太地區,近年來基于理念與現實的因素共同作用,逐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戰略競爭關系。在理念和潛意識方面,日本對于中國未來國家發展的意圖與方向始終抱有質疑和恐懼,中國基于歷史與現實的客觀反應亦對日本的國家發展或軍事力量強化的舉措比較敏感。在現實和實力方面,中日雙方具體表現為對周邊資源、戰略空間、亞洲經濟主導權,以及區域經濟合作規則制定等有形或者無形權益的競爭。
一、形成因素
在促成當前中日戰略競爭的動因中,主要表現為外部因素、內部因素和第三方因素。
首先是內在的發展因素。中日兩國都希望通過自身的變革使國家持續發展,并克服各自國內發展的難題,以此進一步證明自身發展路徑具有示范作用。從表象上看,這是由于中日兩國從國民到精英對彼此的主觀認識所導致的對對方的國家發展路徑的質疑和不安;從深層次看,這是中日兩國向亞洲及周邊國家展示國家發展模式的競爭。
這并不是說中國和日本希望周邊國家接受各自的模式,而是關乎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即鄰國如何看待中日兩國的發展路徑和前景,這涉及兩國在國家實力、政府效率、社會活力和發展機遇等方面的表現,以及對周邊地區的輻射效應。
其次是外在的結構性因素。在亞洲或者東亞范圍內,中日兩國實力對比變化引發的權力轉移是結構性的,中日實力地位的變化導致兩國利益訴求與自身定位變化,因而兩國在同一區域內的戰略利益分歧與沖突日益提升。從表象上看,表現為在地緣安全上相互擠壓、抵觸,以及對區域經濟合作路徑的不同選擇、碰撞;深層次表現為安全利益訴求方式和區域經濟合作制度的迥異。基于不同的安全形勢,日本試圖通過交好他國、發展與他國的良好關系來阻撓中國堅定維護主權的行動。日本無力改變外界對中國經濟領先地位的看法,但仍試圖“另辟蹊徑”繞開中國主導的經濟倡議,比如繼續參與由東盟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的談判,提升自己談判砝碼的;而日本作為最大出資國的亞洲開發銀行資助那些獲得亞投行支持的項目,也是為了維護日本在區域經濟合作方面的主導權。一段時間內,此類外在的合作性競爭將成為中日在地區經濟關系中的常態。
再次是第三方因素,主要是美國亞太政策的變化和周邊重要支點國家的影響。美國作為對中日同時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家,是中日戰略競爭關系形成具有決定性的第三方因素。另一個不容忽視的一個客觀現實是,中日兩國在亞洲及周邊國家中都沒有真正的盟友。周邊支點國家采取的較為一致的做法是小國聯合制衡或者聯結域外大國制衡,無論中日兩國處于哪種境地,這種政策選擇的搖擺都是中日兩國在周邊支點國家間形成戰略競爭的重要因素。
二、發展與管控
從目前中日兩國發展態勢和國家關系互動來看,中日戰略競爭關系主要體現在區域經濟合作方面的模式與制度的競爭、地緣安全方面的資源占有與安全合作模式的競爭、國家發展路徑與模式的競爭。
在區域經濟合作的模式與制度競爭上,美國退出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后,日本堅持推進CPTPP,并在RCEP中極力采用維護自身在游戲規則制定方面的優勢地位等措施,試圖塑造以日本主導的、制衡中國經濟影響力發展的亞太經濟合作體系。日本特別重視對區域經貿規范的制定權與主導權的戰略競爭,而其針對“一帶一路”倡議所呈現出愿意合作的趨向,既有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的訴求,也有通過參與合作和路徑建議,以突出在亞洲經濟影響力的意圖。
在地緣安全方面的資源占有與安全合作模式的競爭上,雙方在亞洲海洋權益,特別是涉及對能源運輸、地緣安全起重要作用的港灣權益的競爭日趨顯現。在保持日美同盟基礎上,日本試圖通過向區域內的重要支點國家提供防御裝備和軍事技術,來增加中國的安全決策難度,增強自身軍事存在,這日益強化了日本與中國在自身安全關切和海外權益中的競爭態勢。
在國家發展路徑與模式的競爭上,中日兩國都曾經或者正在因自身經濟發展給周邊國家帶來輻射效應。基于這一歷史與現實,雙方都非常重視周邊國家對自身發展路徑和模式的反應與認同。盡管中日兩國作為后發型經濟的代表,在經濟發展的路徑和模式上具有一定的趨同性,但是涉及政治體制、市場經濟發展模式等內政方面,兩國的國家發展路徑與模式之爭將會長期存在。
中日戰略競爭關系的管控措施主要體現在:(1)增進體系內或區域內的良性競爭,就區域經濟合作(中日韓FTA)、“一帶一路”建設中第三方合作、周邊國家基礎設施方面等展開多層面合作;(2)強化在經濟合作和安全合作方面的制度協調,如逐步提升雙邊海上危機管控機制、加強軍事外交、政治協調與高層互訪以增加互信。(3)通過提升彼此與第三方的利益關切來強化共有利益,其實包括美國在內的第三方都不想卷入中日政治、經濟和安全爭端,隨著中日之間的良性競爭發展,第三方也會找到適時措施并參與其中。
展望未來,盡管中日兩國都將尋求以最符合本國利益的方式來塑造與亞洲及周邊國家間的經濟關系與安全合作,但中日的經濟關系很可能將繼續深化,政治合作無疑也會隨之加強。中日戰略競爭將在相當的時間內表現為合作-競爭——微觀合作、戰略競爭。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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