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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映 : 沒有成見,也就沒有真理
選自陳嘉映《走出唯一真理觀》上海文藝出版社,2020年5月
文/陳嘉映(當代哲學家,華東師范大學聘為終身教授)
我愿說:在誠懇的交流中,參與者都向真理敞開,真理臨現。人所能做的,不是掌握真理,而是敞開心扉,讓真理來掌握自己。只要我們是在誠懇地交流,即使一開始每一個人都是錯的,真理也可能來臨。真理贏得我們所有的人,而不是一些人戰勝了另一些人。
在你漠不關心的事情上,你連犯錯誤的機會都沒有。若真有人對萬事都無所謂,對什么都不持成見,他就與真理絕緣了。
——陳嘉映
在誠懇的交流中,
參與者都向真理敞開
十二怒漢走進審議室的時候,每個人都自以為他握有真理。通過爭論,有些人認識到,他剛才錯了,他剛才并不握有真理。我們會說,有些人錯了,有些人剛才是對的,一些人的意見戰勝了另一些人。這說法當然不錯,但容易把我們誤引向一種錯誤的真理論。我愿說:在誠懇的交流中,參與者都向真理敞開,真理臨現。人所能做的,不是掌握真理,而是敞開心扉,讓真理來掌握自己。只要我們是在誠懇地交流,即使一開始每一個人都是錯的,真理也可能來臨。真理贏得我們所有的人,而不是一些人戰勝了另一些人。看一眼科學發展史,有誰一開始是對的?哥白尼體系戰勝了托勒密體系,這個說法并不妥帖,在后世哥白尼主義者那里,哥白尼體系中的論斷被拋棄的遠多于被接受的。
真理之能贏得我們,是因為真理出現的時候,我們承認它。這是人之為人的本質。倪梁康說:“在相互說理中包含著對需要得到的論證的‘理'的前設。”若用海德格爾的話說就是:我們以真理的存在為前提。以真理為前提,并不是說我一開始就認識了真理,而是說,盡管我自以為我是對的,但我承認我可能是錯的或需要修正的。其實,“我是對的”這一提法已經包含了對真理的從屬,已經以真理為標準,當我錯時我準備認錯。在這句話里,“對”是核心,“我”是從屬的。除非你把那當作一個分析命題來說:我永遠是對的,我無須敕令。
人之本性在于以真理為前提,真理是我們的本性、自然、天性。自以為是和相信自己的本性是兩個層面上的事情。現代人提倡個體,仿佛與真理隔離的自我是一切的前提。然而,人之為人就在于人能區分小我和道理,區分所謂小我和大我。
人們真會虛席以俟真理嗎?在真理和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難道人們不是更經常選擇了利益嗎?我只是聲稱,人能區分什么是我的訴求,什么是道理,而不是聲稱人人隨時準備順從道理。也許在絕大多數時候人們更愿意順從小我;我愿說,即使他順從小我,不順從真理,他也知道他現在不順從真理,他仍然知道小我和大我的區分。
也許利益斗爭占去了實際生存的一大半。我只想說,利益斗爭不是生存的全部。人們爭奪利益,并不奇怪,讓人驚奇的是:人們有時竟會為真理放棄利益。
必須有凡人的參與,
真理才能臨現
為什么我們不說大某而說大“我”?真理,或普遍真理,不是某種與我無關的漂浮在什么地方的東西。普遍真理是我的規定性。海德格爾把人叫作Dasein,想要提示個人和Sein(普遍存在)有內在的聯系。必須有凡人的參與,真理才能臨現。從我的看法和體驗開始,才有超越我的看法和體驗的真理來臨。
真理需要小我,需要我們這些抱有成見的凡人。真理需要人。還用海德格爾的話說:“惟當此在存在,才有真理”。以真理的存在為前提,并非一開始不抱成見。倪梁康說:
每個人都有偏見,或多或少而已,這是在探索真相的過程中無法避免的。
這么說雖不錯,但口氣不太適當,我是想說,只對那些抱有先見或成見的人,真理才會彰顯。若把此在解釋學中的Vorhabe理解為消極的東西,理解為人人都難免有偏見,這就錯失了要點:成見對真理具有積極的構成作用。真理是一種克服,是對我們的成見的克服。海德格爾說,真理須爭而后得。不是像寶藏那樣藏在金銀島,我們互相爭斗以奪取它,最后占有它;而是,真理和我自己的成見作斗爭,真理在克服我們的成見之際展現自身。沒有我們的看法,真理就無從顯現。我在這個意義上理解維特根斯坦的話:
人們一定是從錯誤開始,然后由此轉向真理。……要讓某人相信真理,僅僅說出真理是不夠的,人們還必須找到從錯誤到真理的道路。
真理和謬誤同根而生,兩者都植根于關切。我們具有誠實的看法,已經是對真理的吁請;我若對所涉之事無所謂,真理就無從展現。奧古斯丁說,愛而后有真知,這竟被啟蒙學者視作蒙昧。在你漠不關心的事情上,你連犯錯誤的機會都沒有。若真有人對萬事都無所謂,對什么都不持成見,他就與真理絕緣了。人家告訴我,火星上沒有水,那英是中國最好的歌手,于是我相信,火星上沒有水,那英是中國最好的歌手;人家明天告訴我,火星上有水,王菲是中國最好的歌手,于是我相信,火星上有水,王菲是中國最好的歌手。我一開始沒錯,現在也沒對,在這些事情上,我或對或錯都無所謂。無所謂的事情無所謂對錯。在這些事情上,我和真理無緣,因為我一開始就和錯誤無緣。實際上,說我相信火星上有水或相信沒有水,原有用語不當之嫌:在這些事情上,我談不上相信不相信,我沒有信念,沒有什么要堅持的東西,也沒有什么要克服的東西。我只是在兩種聽說之間擺來擺去而已。可惜人們已經習慣在無根的浮面上談論belief和truth。
這要求我們重新理解寬容。人們現在往往這樣理解寬容:不堅持自己的主張,甚至不形成自己的主張,或有個主張卻不提出來,對什么都模棱兩可,聲稱哪種看法都同樣有道理。然而,寬容卻是這樣一種態度:把自己的見解放到更寬的天地之中,聆聽他人,準備修正自己。由于關切而具有主張,就自己的全部理性所及堅持自己的主張,這不是不寬容,這恰是寬容的主要條件。惟確有主張的人才能寬容。
真相有一千副面孔
人以真理的存在為前提,并不是說,真理已經現成擺在那里,像放在保險柜里的項鏈那樣只等我們打開鎖把它取出來。關鍵始終是:真理存在的方式。海德格爾堅持把真理首要地理解為aletheia,理解為一個始終和展示過程聯系在一起的展示者。真理雖然是前提,但真理的內容卻不是預知的。陪審員們拿出自己的看法以前,我們不知道真理會怎樣顯現,不知道真理要取何種形態。當然,我們要的是事實、真相,但真相有一千副面孔,從一件事情上可以截取無數的事實。
但若我們不預知真理的內容,又怎么分辨我的doxa和超越于看法之上的episteme呢?按照恩披里柯的說法:如果我們一開始只識得看法,那么,即使真理來臨,我們又怎么認得它?的確,真理作為一種現成的東西,與看法沒有什么不同,我們無法通過外貌把它與doxa區分開來。就此而言,doxa是我所具有的全部。Episteme不是作為一個孤立的東西有別于doxa,就像出了跑道,冠軍和亞軍看上去沒有什么不同。真理與doxa的區別須在探索活動中尋找——
神并沒有從一起頭就把一切秘密指點給凡人,而是人們探索著逐漸找到更好的東西的。
一如善良并不寫在臉上,我們須從行動中尋找。就此而言,我們最好不把真理視作簡單的名詞,而把它視作成就動詞(achievement term)。它是我們現在的最高成就,然而卻不是一旦發現了就永恒不變的東西。
“真理”這個詞聚訟紛紜。海德格爾表示,若把aletheia譯作揭示、去蔽、無蔽一類,既更合乎這個希臘詞的字義,又有助于更正當地理解“真理問題”。那么,我們為什么還要堅持用“真理”這個詞呢?我承認,由于人們對真理概念的普遍誤解,采用真理這個詞會讓這里的有些闡述變得較難接受。的確,在別的場合,我們不一定非要用真理這樣的大詞,但在這里情況不同,因為我們面對的恰恰是聚集在“真理問題”名下的成見,如果我們單單選用了去蔽而不用“真理”,就仿佛除了去蔽意義的真理,“真理”還可以去指與我們的探索過程無關的、永久不變的東西。沒有這樣的東西,所謂自然科學真理也并不是這樣的東西。
真理是在特定的條件下顯現的
如果真理竟只是我們凡胎肉眼所見的最好的東西,如果真理竟只是眼下不可歸謬的東西,如果真理竟是明天就可能改變的東西,那么,真理只是相對的,我們還該叫它真理嗎?我們不是在貶抑“真理”這個崇高的名號嗎?
至少海德格爾不這么看。在上文所引的“惟當此在存在才有真理”之后,海德格爾說,“這種‘限制'并不意味著減少‘真理'的真在”,而“永恒真理”這樣的提法,只是一種空幻的主張,應視作“哲學中尚未肅清的基督教神學殘余”。真理是可變的,今天是真理的,明天可能不是真理。也許反過來說更好:今天是真理的,即使明天可能被否定,今天仍然是真理。這聽起來似乎難解,就是說,在這里,對真理的初級反省形成了頑固的成見。
沒有絕對真理,你今天就你心智所及贊成火化,贊成婦女可以自決墮胎。我們不會因此責怪孔孟時代的人反對火化,我們也不能保證,三百年后,我們仍然贊成這些。任何思考都不可能提供終極結論,論證可能由于新的知識而不再有效,或由于信念的改變而不再充分。
三百年后,我們可能擁有新的知識,抱持不同的態度,但我們今天應當據此反對女性有墮胎的自決權嗎?真理是在特定的條件下顯現的。就現在給定的條件來說,它是真的。你要證明它不是真的,現在就要提出相反論據,而不是聲稱總可能有這樣的論據。你當然可以反對婦女墮胎自決,但你不能這樣論證:即使我不知道錯在哪里,但它總有可能是錯的。
我當然不是說,我說不過你就必須服你。我感到你是錯的,但我說不清楚你錯在哪里。不信從某個聽起來頭頭是道的道理,不一定就是不講道理。我向道理敞開,只不過我沒有在你的說辭中體認出道理。我們甚至可以說,講道理包含著一種危險,即今人所謂“話語權力”:弱者往往沒受過系統教育,講理的本事不如強者,強者就用講道理做幌子來欺壓弱者。對講道理取抵制的態度有時不無道理,但我還是愿意補充幾點:一,強者用講道理做幌子來欺壓弱者,往往優于不講道理赤裸裸欺壓人。相對而言,講道理還是多給了弱者一個機會,乃至魯迅說,只有弱者才要求講道理。二,在有些看似沒道理可講的地方,其實是我們把道理限制得太窄了。我們要訓練講道理的能力。三,我們要訓練對道理的敏感,學會識別什么是真講道理,什么是宣稱、欺騙、話語霸權。
我感到你是錯的,但我說不清楚你錯在哪里,這時候,我不服的是某個具體的結論。我們須得仔細,這不同于一般地聲稱:錯誤總是可能的,我不知道它錯在哪里,但在上帝眼中,它一定是錯的。這種態度不涉及具體的爭點,它涉及的是真理理論。你暗中轉移了爭點。我們原本是在討論這個結論是否真實可靠,現在你離開了“這是不是真的”這個提問,不動聲色地轉向了關于真理是什么的定義。你已經把“不可改變”作為真理的定義。所以你說,這不是真理,因為它可能出錯,可能改變。我現在要表明的正是這種真理理論不足持信。在求真的路上,我們問:它在哪里錯了?就我們所掌握的一切材料、就我們所具有的一切思想能力和形式要求來說,它哪里錯了?這里是羅陀斯,就在這里跳吧。
誠然,無論我多么有把握,我終究是個凡人,我總可能是弄錯了。知其不知,知之至也,這是對求真者永恒有效的警告。但這不是說,從無確定之事;這不是說,我不可以有把握,或我必須做出沒有把握的高姿態。事不關己,我們可以永遠不拿出一個確定的看法,始終停留在海德格爾所說的Zweideutigkeit之中。我在這里不是在談論事不關己侃山閑聊的看法,我是在談論“看待”意義上的看法,談論我們在待人接物之際所體現出來的看法。確定的看法是一個決斷,甚至會是冒險。我們時時警惕我必然正確我永遠正確這種理性的驕狂,然而,拿出確定的看法并仍然敞開心扉,這并不是理性的驕狂。
“我們不知道,上帝知道”,據說這是用對上帝的虔誠來反對理性的驕狂。我從不相信只要提到上帝就是謙卑。信從真理才是謙卑,信從上帝作為真理臨現于這個世界才是謙卑。上帝知道那一定是錯的,我通過對上帝的信仰知道那一定是錯的,現在出場的不是上帝,是你和我,而我由于是上帝的信徒占據了優勢,不管我在上帝面前多么謙卑,我在你面前卻是上帝的代言人。
謙卑的信仰,多少驕狂假汝之名而行!
在誠懇的對話中,
對話者向真理敞開
倪梁康說:
通過對話和論爭,更確切地說,通過相互說理,各種意見最終可以指向對真理的認知。
真理若不是無關我們凡人的絕對自在者而是對成見的克服,那么,真理就只能在交流和爭論中顯現。真理是一場對話。“柏拉圖使辯論(辯證法、對話)這一術語獲得了一種更深刻的含義——亦即探索和發現真理的方法。”夏特萊則稱對話為“新生哲學的標準形式”,從柏拉圖以來廣為人知的辯證法,就是對話的藝術。
今人說到對話,經常是指談判、協商。真理在對話中臨現,但對話不都是協商。真理不是協商的結果,不是對話者相互妥協達到的一種協議。我是這樣理解倪梁康這段話的:
各種雜多的觀點可以經過充分的討論和論證達到共識,這種共識不僅具有主體間的有效性,而且可以切中主體以外的對象,即客觀的真相。
談判牽涉到利益對道理的構成作用,這里不談,我們這里說到對話,說的是誠懇的對話。對話、交流的語義中包含誠懇,我有時說誠懇的對話,只是把隱含在對話概念中的一個內容明說了而已。如果十二怒漢里有一個心懷鬼胎,決意要給那個男孩定罪,別人無論怎樣有道理他也不聽,那么他根本沒有參與對話,對話只是一種伎倆。
在誠懇的對話中,對話者向真理敞開,虛席以俟真理臨現,誰更有理,對話者就順從誰。就此而言,對話者是平等的。平等不是說任何人可以就任何話題對話。對特定話題的知識準備等等且不說,你要就某件事情對話,首先你要有關切,海德格爾在Gerede題下入木三分地描述了沒有關切的浮泛議論。
虛席以俟真理不是說:真理必定顯現。誠而已矣,真理的臨現是一種命運。
至于存在者是否現象以及如何現象,上帝與諸神、歷史與自然是否進入以及如何進入存在的疏朗中……這些都不是人決定得了的。
誠如倪梁康所說,在《羅生門》中,人們雖然沒有找到真相,但還是承認有一個真相。但這個真相永遠失去了。
就真理之為真相而言,確實如此;但我們凡人,誠而已矣,我們為真理的臨現做好了準備,這就是我們的至高真理了。經上說,只要有兩個人在場,我就在你們中間了。
原標題:《陳嘉映 : 沒有成見,也就沒有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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