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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曝光非法社會組織名單是為了更有力地打擊
日前,記者就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有關問題采訪了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人。
問:春節前后,民政部陸續公布了三批250多個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大多數社會公眾和媒體對此舉高度肯定,但也有些不同聲音,提出對此類組織,不能僅僅公布名單,而是需要相關部門守土有責、雷霆出擊,發現一起打擊一起,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堅決不給其“重出江湖”的機會。請談談對此問題的看法。
答:目前已有的事實可以證明,民政部門決心很大、力度不小。目前全國各地已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300多個。曝光和取締是民政部門同時采取的打擊舉措,曝光沒有代替取締,也不會代替取締。
為什么首先要選擇公開曝光,而不直接取締?曝光是為了更有力地打擊。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民政部門必須掌握足夠的線索和證據,嚴格依法辦事。而非法社會組織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有很大不同,不少非法社會組織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往往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執法部門既找不到“廟”,也找不到“方丈”和其他“和尚”,還有不少非法社會組織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活動,線下固定活動地點很隱蔽,導致民政部門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存在發現難、取證難、查處難等難題。
民政部在公布三批名單時,都提到名單中的組織“涉嫌為非法社會組織”,“為獲得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的有力證據,我們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這說明民政部對這些組織所掌握的事實和證據還很有限,不足以達到“取締”的標準,需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也便于社會上的知情人、受害者投訴舉報。這恰恰是民政部創新工作方式、加大打擊力度的一種有效措施。這也正說明,民政部門對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活動,即使毫無線索或證據,也沒有放任不管,而是以高度的責任感緊盯不放、鍥而不舍。
即使暫時沒有取締、處罰,發布名單也不能說就沒有用處。曝光名單既有利于民政部門發動全社會力量收集線索和證據,也能達到震懾作用,迫使不法分子終止行騙、盡早收手,還是對社會有效的警示和提醒,社會公眾就能夠在社會交往中提高警惕,辨清“李逵”還是“李鬼”,避免上當受騙、造成經濟損失。
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隨著名單不斷曝光,社會各界一定會提供不少寶貴線索,民政部門的查處取締工作會大力開展。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治理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政府部門重拳出擊,也需要社會公眾積極參與,更需要每個人的關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打一場“人民戰爭”!
(原題為《曝光非法社會組織名單是為了更有力地打擊——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人就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答記者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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