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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一男子屢偷窨井蓋,被檢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批捕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通訊員 朱靜靜 鄭雯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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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樂清市檢察院日前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交通設施罪對偷窨井蓋的羅某某批準逮捕。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9月27日從檢方獲悉,今年7月,負責維護窨井蓋的連某在檢查虹橋鎮某干道上的窨井蓋時,發現一個方形鐵質窨井蓋不見了,買了個新的蓋上,但接下來幾天又有窨井蓋丟失。連某報警后,犯罪嫌疑人羅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介紹,50歲的江西人羅某某在樂清以撿垃圾、廢品為生。7月14日凌晨,他將三輪車停在路邊一個鐵制窨井蓋旁擋住其他人的視線,將窨井蓋搬起,用三輪車帶走,賣了一百多元。經查,羅某某三次盜取單價200余元的7個窨井蓋。
檢察官認為,羅某某盜竊的窨井蓋部分為正在使用的社會機動車通行道路上的,部分為人員密集往來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等生產生活、人員聚集場所的。據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羅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交通設施罪。據介紹,隨場景、影響不同,盜竊窨井蓋涉嫌不同罪名,若有人因此傷亡,行為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
責任編輯:謝春雷
圖片編輯:金潔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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