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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再現大規模違法放生,涉二級國保動物玳瑁當地正調查
春節臨近,海南省海口市再現大規模非法放生活動。
2月13日,據海口市當地志愿者爆料,近日海口市出現大規模違法放生活動,涉及水生、陸生野生動物種數眾多,其中不乏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玳瑁和各種海龜。志愿者武先生告訴澎湃新聞,放生地點一般在海口美蘭區新埠島附近海岸,海口秀英區美安鎮,海口瓊山區白石溪三處,“基本每天都放生,每天換不同的地方。有的時候到海南省萬寧市興隆植物園。”
據武先生介紹,2月8日下午的放生,放生人員大概有20人,共有船只兩艘,船上并印有南海福慧字樣,邊防武警勒令他們停船接受調查,但并未阻止他們的放生活動,“大多數生物基本就近倒入了海中,其中也包含部分死去的水生生物。”而在武警走后,又一批放生人員駕駛船只開船出海放生,從組織者當日發布的明細可見,當日共放生水生生物1000余只,其中備注的海龜即是玳瑁,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共放生3只。
2月13日下午,海口市林業局行政執法支隊韓姓隊長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這些被放生的野生動物有些是養殖的,有些不是本地的,“此類動物都不能隨意放生,這種放生活動對野生動物造成極大傷害,惡性循環,有了市場,會捉捕更多的野生動物,要堅決取締此類放生活動。”
而在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也對隨意放生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對此,該韓姓隊長表示,水生動物歸海洋與漁業部門管,對于陸生野生動物將根據線索派員進行查處。
自稱每日放生所獲金額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在海口市,這些放生活動早已不是新聞,據央視新聞2017年1月8日報道,由于大規模放生,海口海灘曾出現成群活蛇、死海鰻,這些放生動物難以存活,也給當地生態環境帶來隱患,導致外來物種入侵,而放生熱背后是一本萬利的放生“產業鏈”。
以此次組織放生活動的“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為例,該組織已在當地組織放生十余年。
“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官方簡介稱,該群2011年成立,每日放生小組2007年8年前成立,“以海南長夏無冬的氣候優勢,尤其為寒冷冬季不方便放生的善友們提供各種方便。所有的成員以涓涓細流的方式,每天堅持放生海、陸、空各類物命……放生群每天都有小放生,周末有中型放生,大放生群里會提前反復通知。”
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28日春節期間,“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甚至組織了海陸空大放生、供奉龍王壇城新年祈福活動。
而根據該組織公開的部分放生明細顯示,放生一只中海龜單價可達3500元,每日因放生所獲金額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新《野生動物保護法》禁亂放生
從放生名單可見,很多物種是野外抓來的,因為部分物種并不具備人工繁殖的條件。而南海熱帶海洋生物及病害研究所的專家則表示,在三亞鳳凰島海面這幾年忽然出現許多胖胖的海龜,“一看就知道是經人工養殖而放生的,產業鏈很長。”
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放生活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
“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林業局相關負責人在對該規定進行解釋時說,“對于‘放生’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市場上買的外來物種的放生,如巴西龜和一些魚類,這種放生是禁止的,而且還設定了罰責,對隨意放生外來物種構成刑事犯罪的,還要給予刑罰處理。當地物種同樣不得隨意放生,而且不能對當地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否則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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