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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匯法院發出首張離婚證明書,隱去個人隱私彰顯司法溫度
1月18日,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長李成棟正在組織雙方當事人領取離婚調解書。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當事人在領取法院發出的調解書的同時,還會領取到一份離婚證明書。
首份離婚證明書
經法院調解離婚的當事人小李和小姜同時收到了徐匯區法院發出的離婚證明書。
記者看到,在這張薄薄的證明書上,僅記載了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裁判文書案號和生效時間,最后加蓋了法院的院印。小李的代理人王運建律師接過離婚證明書后看了又看:“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離婚證明書。”不過他非常理解法院發證明書的用意:“真不錯,這張證明書可以有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信息?!?/p>
“是的,這是我們徐匯法院剛剛推出的一項舉措,今天這份證明文書是我們發出的首份離婚證明書。”擔任本案審判長的李成棟說。
聽到了法官與律師的對話,雙方當事人當即對法院這一舉措表示了感謝。
“這張證明書有著與裁判文書相同的證明效力,我們的初衷就是讓當事人在辦理相關事項時起到替代作用。”李成棟告訴記者。
保護隱私彰顯司法溫度
小李和小姜于2016年年底登記結婚,2017年9月中旬舉辦婚禮。然而,婚禮結束還不足一月,雙方就因矛盾升級開始了分居生活。2017年12月,小李認為雙方已無共同生活基礎,向徐匯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法官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自愿離婚。
記者了解到,以往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當事人,經過審理符合離婚條件的,法院會出具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在這類文書中,會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一系列個人隱私內容,這些內容使當事人需要提供離婚狀態證明時經常感到尷尬和不便。
徐匯區法院發放的離婚證明書中,只記載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生效法律文書案號、類型及生效時間等必要證明信息,不再涉及案件具體事實。
上海人大代表、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軍律師告訴記者:“在離婚案件中,法律文書記載了當事人的情感糾葛和個人隱私,遇到需要證明自己婚姻狀況的情形,就需要出示這份記錄詳盡的法律文書,落入尷尬的境地。離婚證明書制度是深化家事審判改革的創新之舉,充分考慮當事人的感受,更加全面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切身利益,體現了司法為民,也彰顯了司法溫度?!?/p>
創新舉措深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
在上海兩會期間,很多代表為法院推出的司法便民舉措點贊,其中離婚證明書就被不少代表認可。
上海人大代表、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軍律師告訴記者:“在離婚案件中,法律文書記載了當事人的情感糾葛和個人隱私,遇到需要證明自己婚姻狀況的情形,就需要出示這份記錄詳盡的法律文書,落入尷尬的境地。離婚證明書制度是深化家事審判改革的創新之舉,充分考慮當事人的感受,更加全面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切身利益,體現了司法為民,也彰顯了司法溫度?!?/p>
(原題為《離婚證明彰顯司法溫度——上海徐匯區法院家事審判工作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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