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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皆有邏輯,人如何知道不知道的事情?
人每天靠著很多有形的東西生存,比如食物,也靠著一些無形的東西,比如空氣,但如果看不到摸不到空氣,我們是如何知道它的存在呢,再如我們又是如何知道每天太陽會升起,如何在動物的腳印的特征中發現出是猛獸還是食物,是很久以前還是剛剛走過呢?
由此,除了那些有形和無形的“東西”之外,至少我們還需要一種能力,即“知道”或者說“認識”,通過這種能力,才能讓我們在殘酷的自然選擇中脫穎而出。而“知道”這個范圍里,又能夠很直觀地分辨出兩類東西,一類是我們所經歷、感受、看得到摸得著,可以說是直接的知識,而另一類則是需要通過他人的轉述、書本,乃至與需要通過邏輯推理所獲得間接的知識。
就如我們問,為什么會知道太陽明天會升起呢?大多數的回答可能是因為在人生的經歷中太陽的確都是每天都升起,沒有什么理由去懷疑明天太陽還會升起,它就應該這么做。
在這個回答中,每天所經歷的,就是人的直接認識,而認為明天太陽會升起,那就是一種基于經驗的推論。
人如果只有或者只相信直接知識,那么將會被局限于他所生存的具體空間內,甚至是就如動物一般,只能對于所處的環境做出最直接的反應。正是由于對間接知識的開發,比如在古老部落中,那些積累知識并傳授下去的老年人,后來的印刷術攜帶更多人類認識,以及基于現象、經驗的邏輯推理,才使得人類能夠不斷站在前人的經驗中成長,最終在選擇中勝出。
在這些間接的知識中,我們能夠相信的,要么就來自于權威,比如前人或書籍,要么就來自于邏輯推理,而人的知識或者書籍畢竟無法隨時進行獲取,真正能夠隨身而行的就是一種內化的邏輯推理能力,正是這種能力才能讓人在紛繁復雜的世界中,不斷強化認識的信念并獲得相對于準確的知識。
所以后來在人類文明中,出現了關于“邏輯”的專門學科,在此,并不想借用那些已經成型的邏輯術語來討論每個人都需要的思維能力,只是想回到邏輯的根源,通過對三條邏輯基本定律的考察,從更輕松的角度來獲得一種“萬物邏輯”。
在邏輯大廈之下,有三條被稱為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基本規律,所有人的思維推理,都是在這三個規律的限制之下產生的。
同一律說的就是一個事物跟它自身是同一的,也就是“A是A”;
矛盾律的意思就是兩個互相否定的東西不能同時成立,可以簡單寫成“A必不是非A”;
排中律則是矛盾律的另一面,即兩個相互否定的東西也不能同時都不成里,即“A和非A必有一個成立”。
這三條定律乍一看,幾乎等于廢話,但有時候仔細理解,又會在其中發現一些問題。比如就同一律來說,桌子上的這個蘋果就是桌子上的這個蘋果,還有什么疑問么?但有的時候人會說,“我已經不再是我了”,我不是我這又是什么意思呢?
這兩個判斷方向實際上延伸出兩個角度,一種角度會將這邏輯三個定律看作是純粹客觀的真理,即關于世界的真實描述。任何事物都不可能違反,比如那個蘋果,他不可能不是蘋果。
而另一種角度,則會傾向認為三大規律不過是人認識的前提保證,并不涉及到對現實世界的保證,也就是說它們的有效性僅限于人類在認識世界這個過程中,確保人可以獲得相對清晰和準確的知識的基礎。
比如說“我已經不再是我了”,這句話可能蘊含的是,前一個我是現在的我,而后一個我指的是以前的我,由此就會發現原來兩個我的范疇是不一樣的,所以可以這么說,并沒有違反同一律。但是在客觀的角度來說,如果從物質層面看,昨天的我必然不全部等于今天的我,因為身上的細胞發生了代謝,我真實地發生了變化。
很容易看出,這里問題的焦點就在于對于“我”的定義,所以我更傾向于將三大規律看作是人認識世界的保證,而不是純粹客觀的規律。這樣一來,同一律就是保證我們能夠確定一個認知對象,并且不斷清晰地描述出來它。而不是不斷變化對象的內涵和外延,不斷變換對象就會讓我們的認識無處落腳。
之所以不能夠非常肯定地將三大規律作為純粹客觀規律來看,是因為在很多現代物理學規律里,我們看到了很多詭異的現象,比如波粒二象性、測不準、薛定諤的貓,這個貓到底是生是死,基于矛盾和排中,必然二者居其一,但打開盒子之前,我們是無法判斷的。用物理的術語來說處于一種疊加態。
而如果僅從認識的角度來看,三大規律就很容易解釋。同一律就是讓我們確定一個認識的對象,不能不斷偏移;矛盾律和排中律則是讓我們能夠區別出這個對象和其他對象。
比如說,我們想要認識月亮,同一律就是讓我們聚焦在月亮本身,而不是一會看月亮,一會又把旁邊的星星加入到月亮當中。而矛盾律則是在認識月亮和天空的邊界,發現什么是月亮和什么不是月亮,最后可以用排中律將月亮和背景天空徹底區分開。
如果把三個規律作為認知基礎來看,還會產生一些有趣的洞察。
首先,所有人的認識都是關于“是”的問題,即我們要聚焦一個認識對象,然后說明它是什么;
其次,認識并不是絕對的,人無法獨立的人是一個絕對的東西,而是需要通過將這個事物與其他事物區分開來去認識它,也就是在說什么是它的時候,也是在說什么不是它;
最后人也無法直接認識所謂的全部,因為全部意味著包含著一切,就無法從區分出其他來認識到,只能透過認識部分之后拼接在一起,通過推理來獲得。
基于這些規律特點,就可以發現很多生活中的一些有趣判斷。比如針對矛盾律,有人可以說,“他是我爸爸,也不是我爸爸”,可能這樣的解釋是,這個人是養父,并不是親生父親,這駁倒了矛盾律了么?
并沒有,因為前一個爸爸是養父概念是養父的概念,后一個爸爸是遺傳學上的父親,二者在內涵上是不一樣的,這實際上違反為同一律,即“(領養的)爸爸不是(生物學上的)爸爸”。
所以在進行任何一種認識的時候,首先要通過同一律來檢驗,確保認識的對象是可以識別的、穩定的、連續的、具有相同內涵和外延的。然后才能對它深入地研究。
同時要打開眼界,認識到一點是矛盾律和排中律僅僅是確保那些我們對那些能夠認識的東西說出來一些東西,而并不是說這世界就是不矛盾的、必須在正反兩面二者居其一。這是什么意思呢,當我們能夠說一個東西“是什么”的時候,矛盾律要求我們必須清晰地確定他們,而不是模棱兩可,因為如果是模棱兩可,那說“是什么”就失去了其意義。
比如嚴格地按照三大規律來說,直線就是直線,直線不能既是直線,又是曲線。但是在現實的世界里,緊貼著地球表面的一小段線被稱為直線只是因為其曲率特別小而被近似當作直線,三角形的內角和可以是180度也可以不是,歐式幾何和非歐幾何并不絕對地矛盾。
所以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應當被當作認識的前提,人在推理的時候,一定都有一些前提,而這些大的前提本質上不一定遵守同一律或矛盾律,它們之間可能就是互相矛盾的。但我們可以通過它們做出不同的推論,適應不同的境況,比如在物理界,相對論始終還是處理大尺度的基礎,而量子力學則是小尺度的原則,至今為止還沒有能夠將二者統一的理論,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基于相對論或量子力學所得出的結論。
所以萬物是否存在統一的邏輯,是我們至今仍舊無法知道的,我們所能說的萬物邏輯,是用于我們能夠認識的世界,獲取這個世界的知識時的一個前提和規則。是我們框定一個認識對象,不斷通過區別這個對象和其他對象,并最終說出這個對象“是什么”的過程。
除此之外,我們不能說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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