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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聽障人士案:用贓款買彩票中獎1812萬,這個錢怎么定性
“我愿意將中獎的錢用于退贓挽損!今后再也不干那些騙人的壞事了!”近日,一起涉案金額達1150萬余元的詐騙聽障人士案在浙江省龍游縣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邊比劃著手語邊開口吃力地說道。法院當庭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60萬元;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趙某、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有期徒刑十年,各并處罰金;責令被告人退賠各被害人相應的經濟損失。
王某聽力和說話能力都受限,早年自己辦了一個木雕廠,但生意一直不好,便想到了騙聽障人士的錢。2014年初,王某通過聽障人士的朋友圈認識了趙某,便虛構自己有鑲嵌黃金的龍椅家具項目,暗示趙某可以拉人投資,并承諾項目成功后給趙某分紅。不久,趙某便介紹了來自龍游縣的聽障人士呂某投資該項目。在趙某、王某二人的游說下,呂某很快相信了王某的龍椅家具是高回報項目,便四處借錢投資。很快,趙某變成了整個項目拉資金最得力的“干將”,后續又有張某接力拉資金。
眼看著陸續投入300余萬元,卻一直不見回報,2021年3月,呂某向警方報案。隨后,王某等人先后落網。經查,2014年至2021年,被騙的聽障人士涉及江蘇、浙江、陜西、遼寧、黑龍江等地共11人,被騙金額達1150萬余元。
今年1月,王某等人詐騙聽障人士案移送龍游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案件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黃晶卻接連遇到了兩個難點:趙某連續7次接受訊問時都否認是共同作案;王某的女友孟某堅持認為買彩票中獎的那筆錢屬于其本人所有。
面對趙某頑固的態度,黃晶等人對案件進行重新審查。“根據王某供述,被害人把錢給趙某,再由趙某抽取好處費后轉給王某。”檢察官一方面多次梳理賬目,尤其是趙某與被害人之間的資金往來,另一方面直接從王某的供述、相關賬戶流水等證據入手。經過反復核對轉賬記錄、通話記錄等關鍵證據,趙某是同伙的事實得到了充分的證據印證。在證據面前,趙某最終承認了自己共同作案并企圖脫罪的事實。
買彩票的錢哪來的?是否屬于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孳息?黃晶經審查發現,王某把贓款除用于買保險、投資等之外,其余都交給了孟某保管,包括一筆買彩票中獎的錢。
“我以為他給我的錢是開廠賺來的。”在詢問孟某時,孟某表示,自己無業且無任何收入,2018年和王某成為男女朋友后,王某陸續給她382萬余元。2019年5月,王某向孟某要了1400元(此筆錢從王某給孟某的382萬余元中提取),花1386元在一彩票站點買了中國體育彩票超級大樂透“11+2”復式票,當晚共中得獎金1812萬元。王某領取這筆巨獎后,將稅后的1450萬元全部存入孟某的賬戶。截至案發,孟某的賬戶上還有1300萬元。
此外,黃晶通過查詢轉賬記錄,發現1450萬元是由某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打入王某賬戶,后王某全部轉給孟某,因此孟某賬戶里現有的1300萬元屬于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孳息,應將其用于王某退贓。經檢察官反復解釋,王某終于在庭審前表示認罪認罰,并愿意將孟某賬戶中的1300萬元用于退贓。
今年8月19日,該案開庭審理。庭審中,檢察官基于王某的認罪認罰和主動退贓調整了量刑建議,法院審理后采納了量刑建議并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3名被告人均沒有提出上訴。
(原標題:《買彩票的錢哪來的?是否屬于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孳息?面對重重難點,檢察機關對涉案證據抽絲剝繭、條分縷析,夯實了案件證據鏈條……用贓款買彩票中大獎,這個錢怎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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