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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全體家長同意”的8萬元班費為何引質疑
近日,有安徽銅陵市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孩子所在班級收取班費每人2000元,一個班級40人就是8萬元。家長質疑為何一學期需收取這么多班費,學校用在了何處。
對此,銅陵市政府辦公室回應稱:“班級每人收費2000元情況屬實。高二(14)班共42名同學,2022年7月16日收取班費84000元。此項費用由班級家委會征得全體家長同意,代收代支,是為了方便家長,減少瑣碎費用繳納次數,集中一次性繳納的班級代管經費,此項費用收支均不經過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既然征得全體家長同意,為何還會有家長質疑呢?一是所謂的“征得全體家長同意”只是一面之詞,是家委會的委員自作主張;二是家長確實“同意”了,但是是“被同意”,如果不同意家長擔心孩子在校內被歧視。
近年來,圍繞學校家委會的質疑、爭議,起因都是家委會的職能發生錯位,沒有建立健全家委會運行機制造成的。
其一,家委會成為“聯誼會”。家委會的重要職責是參與學校辦學管理與監督,以建立平等、健康的家校關系。我國要求中小學要建立起“依法辦學、自主管理、社會參與、民主監督”的現代學校制度,其中,家委會就是重要的監督辦學的力量。但是,現實中的家委會卻較少發揮監督功能,有些成為“聯誼會”。
其二,家委會不太關注非教育事務,卻過于關注教育事務。家委會主要應該聚焦與學生利益直接相關的非教育事務,如校服采購、食堂衛生、校園安全等。可不少家長卻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指手畫腳。要促進教師專業化、職業化發展,就要把教育自主權交給教師,明確家委會不得干預教育事務。
其三,家委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一些家長的合理表達。比如,如果有學生家長反映在校內遭遇教師歧視報告給家委會,家委會應督促學校教師委員會,啟動對涉事教師的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做出回應、處理。但目前看來,被家長質疑的家委會,均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家長表達自己合法訴求的問題。
要讓家委會發揮提升學校現代治理能力,建立健康家校關系的作用,就必須扭轉這種錯位現象。首先,家委會應該由全體家長選舉產生,對全體家長負責,并定期述職,匯報家委會開展的工作,接受家長監督。家委會應獨立運行、履行職責。成為家委會委員,要承擔參與學校辦學管理、監督與服務家長的責任。家委會的主要職責有二,一是監督,促進辦學公開、透明,對每個學生負責;二是服務,在力所能及范圍內利用家長與社會資源,為學校辦學和學生發展服務。
其次,家委會要充分聽取家長意見,允許家長表達不同意見,建立起清晰的議事規則。如參與學校管理,要在聽取家長意見基礎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策,由于決策程序嚴密,充分尊重家長意見,即便有家長并不贊成最終決定,但也會接受最終決定。
家委會的管理必須符合公共利益,不能做出違規、違法的決策。回到上述事件,2000元班費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班級活動費,而是包含購買教材、教輔資料、學習用具等費用,如果家委會提出要給學生代購教材、教輔資料、學習用具,認為這可方便家長購買,而且價格比自己去買更低,就此聽取家長意見,如果有家長反對,那就不能要求反對的家長也接受這一服務。這樣才能處理好服務家長與尊重家長選擇的關系。
建設家委會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發出家長的聲音,維護學生的權利,促進學校規范辦學。因此,必須以此為出發點和目標,構建家長委員會,建立健全家委會的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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