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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規范網售處方藥,要恪守“先醫后方、先方后藥”
網售處方藥來了!9月1日晚間,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消息,《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平臺責任履行、監督檢查措施及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明確了處方藥網絡銷售管理,意味著網售處方藥靴子落地。
在過去,網售處方藥政策或收緊或松綁的傳聞多次出現,政策試探性調整可謂一波三折。而之所以態度如此謹慎,是因為一方面,網售處方藥解禁的好處很多、社會呼聲極高,但另一方面,網售渠道也很容易加劇處方藥濫用的風險。
當前的形勢,已發展到不解禁網售處方藥,部分醫改就難以推進、一些診療行為難以實施的地步。比如近年來,互聯網醫院大量出現,互聯網診療發展迅速,但通過互聯網診療的醫患雙方或許隔著遙遠的距離,處方藥不能網售,導致互聯網診療通常有醫無藥,只能局限于“話聊”,制約了這項醫改舉措的實施。
此外,疫情期間外出看病不方便,諸多診斷明確、用藥單一的居家慢性病患者,無法通過網絡獲得必需的處方藥,也一度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因此,疏通處方藥的網售渠道,既是民心所向,也是醫改所需。
但難點在于,處方藥的治療作用與副作用,都比非處方藥大得多。此前,非法網售的處方藥危及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害生命的事件時有發生,倘若處方藥網售合法化,而濫用的漏洞沒有得到及時、有效封堵,潛在的風險不容低估。
尤其是,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處方藥被濫用的風險很大。這些藥品不僅要禁止網售,而且在《辦法》實施之前,有必要對業已存在的違法網售亂象(如從境外網購九價HPV疫苗等),進行一次清理整頓,為網售處方藥掃清障礙,營造更有利的社會環境。
網售處方藥的安全保障措施,涉及的內容很多,比如從事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的資質要符合要求;要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實行實名制;不允許事后補方;規定不得以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個人贈送處方藥等。而這些安全保障措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即不允許顛倒醫和藥之間的關系。
這是因為,處方藥和手術、理療等其它治療手段一樣,都是為醫療服務的,醫在先,藥在后,才是正確的次序。不經診療就開藥,與不經診療就做手術一樣危險。理解了這一點,也就理解了網售處方藥的審慎。因此,各平臺都應牢記和落實此類安全規則,恪守“先醫后方、先方后藥”等安全底線。
此次網售處方藥解禁,對于藥企、醫療機構、患者等都屬重大利好。但也要看到,網售處方藥解禁之初,是規則形成的黃金時期,倘若一開始就出現不良行為甚至亂象,此后治理就會事倍功半。
在此關鍵節點,尤其要強調安全風險。網售處方藥鏈條上的各方,都要謹記為何網售處方藥多年難放開的原因,恪守行為邊界,強化過程監管,確保網售處方藥有益無害,讓化解看病難和看病貴再添一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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