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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蘇神
許多年后,蘇軾(1037—1101)或許會向世人發(fā)出邀約:你們不用叫我東坡,盡可以按照時下的流行風氣,叫我蘇神。
至于干嘛叫蘇神,看看下面的朋友圈就知道啦。
盡管一生跌宕起伏,但蘇神一生,愛吃吃、愛喝喝、愛哭哭、愛笑笑,絕對真性情,拒絕假偽虛。
從顯達時擔任大宋翰林學士、知制誥和帝王師,運氣不好時被外放擔任地方長官,到更倒霉時在長江邊耕田、謫居蠻荒嶺南、放逐天涯海角,他從未自得,亦從未氣餒,始終以悲觀看順境,以樂觀看逆境。
假如大宋有微信朋友圈,那么,蘇神的社交一定很精彩。
今天,最愛歷史就根據(jù)蘇神的人生經(jīng)歷,一起來回味他的朋友圈往事:
李清照主張詞和詩要嚴格區(qū)分,強調(diào)詞要協(xié)音律。她在《詞論》一文中評價蘇軾:“學際天人,作為小歌詞,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讀不葺之詩爾,又往往不協(xié)音律者。”
大意是說,蘇軾學識淵博,作詞時信手拈來,但寫出來的詞就像把詩改成長短句,往往不協(xié)音律。
在詞的創(chuàng)作上,蘇軾突破嚴守音律的陳規(guī),擴大題材范圍,抒發(fā)開闊胸懷,將只書寫愛情的婉約詞,擴展為表現(xiàn)性情懷抱和人格個性的豪放詞。
雖然蘇軾所作詞大部分是豪放詞,但其中也有一部分寫得很好的婉約詞,比如上面那首《蝶戀花·春景》。
《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這首詞是蘇軾為悼念前妻王弗而寫的,頗見蘇軾這位豪放詞人的婉約情懷。
詞寫于熙寧八年(1075),蘇軾時任密州(今山東諸城)知州。王弗卒于治平二年(1065),恰好十年。
王弗是蘇軾第一任妻子,去世時只有二十六歲,留下未滿七歲的兒子蘇邁。蘇軾續(xù)娶,第二任妻子叫王閏之,是王弗的堂妹,生子蘇迨、蘇過。
蘇軾的思想深受佛教影響,但對于佛學的研習,并沒有使他走向虛無與消沉,反而走向通脫暢達,勇于面對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難,更加樂觀向上。
蘇軾的朋友眾多,其中就包括僧人,佛印就是其一。兩人過從甚密,稱為至交。蘇軾和佛印的故事,可以看出蘇軾詼諧的一面。
雖然蘇軾和王安石、司馬光政見不同,但是并不影響蘇軾和他們之間的私誼。
蘇軾遭“烏臺詩案”之禍時,王安石就曾上書神宗向蘇軾求情,后來蘇軾沒有被殺而是被貶官,其中就有王安石的營救起作用。
烏臺詩案之后,蘇軾被貶黃州,四年后神宗將他的安置地換到汝州(今河南臨汝)。在赴汝州的時候,蘇軾途經(jīng)江寧,見到了罷相后住在那里的王安石。兩人數(shù)次見面,相談甚歡,對于從前的恩怨,彼此獲得了諒解,還有了結鄰而居的意愿。
在蘇軾與司馬光二人爭論免役法之后兩個月,司馬光病卒。蘇軾不勝悲痛,作了三篇哀悼的文章,先作祭文,再作行狀,又作神道碑,表彰司馬光的崇高品行和政治功績。
元豐二年(1079),“烏臺詩案”發(fā)生。
烏臺是宋代御史臺的別稱。蘇軾因反對王安石變法,遭御史臺彈劾,指他的詩歌譏諷朝廷,想要給他治罪。蘇軾被關到御史臺監(jiān)獄,受到御史的日夜拷問,前后130天。
幸虧有神宗的祖母曹太后(仁宗的皇后)求情,親朋好友(蘇轍、章惇等)、舊黨同僚(司馬光等)群起營救,蘇軾才被釋放,保住了性命,不久被貶到黃州。司馬光受到牽連,被罰銅二十斤。
卿是宋代皇室對大臣的稱呼,不叫“愛卿”。
烏臺詩案之后,蘇軾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并規(guī)定他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意味著黃州團練副使只是一個空頭銜,他還要受到黃州官府的看管。而且他在黃州沒有薪水,過得很窮。
但是蘇軾很看得開,雨也罷,晴也罷,都將隨時間飄然而去,心無掛礙,“也無風雨也無晴”。
爹爹,宋代子女對父親的口語稱呼。官家,宋人對皇帝的非正式稱呼,如果是在正式場合(如朝會)則稱“陛下”。
黃州(今湖北黃岡)的飲食和生活條件困難,但是這難不倒他這個瀟灑的美食家。他在黃州就發(fā)明了一道紅燒肥豬肉的菜——東坡肉。
蘇軾發(fā)明的和與他有關的傳世菜品有66道,東坡肉只是其中一道。關于東坡肉,蘇軾有《豬肉頌》詩一首。
雪堂是蘇軾在黃州的住所。
《黃州寒食帖》是蘇軾行書的代表作,被譽為“天下第三行書”。這件行書是兩首寒食節(jié)遣興詩,17行,129字,作于蘇軾謫居黃州的第三年(元豐五年,1082)。
明代著名書畫家董其昌評價《黃州寒食帖》說:“余生平見東坡先生真跡。不下三十余卷。必以此為甲觀。”
蘇軾的詩文和書法作品當時就中外聞名,在遼國、高麗等地都廣受歡迎。
蘇軾在黃州時過著貧困的生活,需要自己下田種地。
蘇軾前后兩次在杭州任官。第一次是熙寧四年(1071)至七年(1074),當時他處于朝廷變法風潮,不容于王安石,故自己請求外任杭州通判。
第二次是在元祐四年(1089)至六年(1091),為了遠離舊黨內(nèi)部斗爭,他外任杭州知州。
他任杭州知州期間,疏浚西湖,修建蘇堤。兩任杭州期間,他為杭州的山水留下了許多家喻戶曉的名句。
相公,宋人對宰相的稱呼,在那時并不是對丈夫的稱呼。
蘇軾謫居黃州前后四年,從元豐三年至七年。
元豐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英年早逝。十歲的太子趙煦即位(后來廟號哲宗),高太皇太后垂簾聽政。高太皇太后是保守派,堅決反對變法,舊黨人物相繼得到起用。
蘇軾政治上偏向于舊黨,也在起用之列。次年,元祐元年(1086)九月,升任翰林學士、知制誥(三品),掌管“內(nèi)制”(皇帝的詔命)。
蘇軾在政治上較為保守,偏向于舊黨。
元祐八年(1093)九月,反對變法的高太皇太后去世,宋哲宗趙煦親政,起用新黨(變法派)。紹圣元年(1094)四月,任命章惇為相,恢復變法。此前,在司馬光主政時期,蘇軾是朝廷重要文告的起草者,因此他這次遭到了變法派的清算。
章惇將他從河北定州貶到廣東惠州,即“寧遠軍節(jié)度副使,惠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寧遠軍節(jié)度副使是個空頭銜,實際上蘇軾必須在惠州接受看管,而且不能參與公事,所以蘇軾已經(jīng)成為犯人。
蘇軾和章惇,兩人年輕的時候就認識,是好朋友。
趙煦,即宋哲宗,他在位時,把蘇軾貶到惠州。
蘇軾在惠州謫居三年,從紹圣元年(1094)至四年(1097),已經(jīng)逐漸適應惠州的生活。他在惠州白鶴峰下建房,準備終老于此。
但是,剛搬入新居不久,紹圣四年閏二月,新的貶謫令送到他手里,這一次章惇把蘇軾貶得更遠,“瓊州別駕,昌化軍(儋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意思是他必須在海南儋州接受看管,依舊是犯人。
當時蘇軾的弟弟蘇轍,門生黃庭堅、秦觀,也受到連累,被貶遠方。
元符三年(1100),哲宗去世,趙佶繼位,即宋徽宗。此后蘇軾獲準北返。
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即公元1101年8月24日,蘇軾病逝于常州。今天,是蘇軾逝世921周年紀念日,謹此緬懷!
永遠的蘇神!
- END -
作者丨鎮(zhèn)喜
編輯丨艾公子
原標題:《永遠的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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