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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涉貪被捕檢察院13年后決定不起訴,已申請國家賠償
等了13年,徐善瑾終于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徐善瑾今年54歲,曾是安徽省固鎮縣物資局機電公司的業務員。2004年他因涉嫌貪污被固鎮縣檢察院逮捕,遭羈押53天后獲取保候審,2006年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此后一拖就是11年。
直到2017年11月24日,固鎮縣檢察院決定對徐善瑾不起訴。
2018年1月10日,徐善瑾告訴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經縣檢察院通知,他已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目前正就相關問題與檢察院進行溝通。
案子拖延十多年,省檢察院介入現轉機
2017年11月27日,徐善瑾接到通知后來到固鎮縣檢察院,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他說,檢察院工作人員在辦公室向其宣讀了該決定。
固鎮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徐善瑾涉嫌貪污一案由該院偵查終結,2006年4月17日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間經兩次補充偵查,“本院仍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徐善瑾坦言內心很激動,當時差點哭了,“我壓抑了13年。他們告訴我,我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了。”
13年前,作為公司的業務員,徐善瑾被單位安排到上海、北京等地銷售汽車。2004年11月,固鎮縣檢察院認為徐善瑾在工作中涉嫌貪污,對其立案偵查。
案卷材料顯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羈押53天后獲取保候審,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審查起訴。此后11年間,固始縣檢察院未對其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這十多年,我都被犯罪嫌疑人這個身份壓著,一直怕別人看不起。”徐善瑾說,多年來他反復找檢察機關,案子一直未結。2017年4月,他從電視新聞中得知安徽省檢察院巡視組進駐蚌埠市,便跑到蚌埠向巡視組遞交了相關材料。此后,安徽省檢察院要求蚌埠市檢察院調查此案。
“市檢察院很重視,叫我去做了四次筆錄。”徐善瑾說。
直到2017年11月27日這天,徐善瑾從縣檢察院拿到不起訴決定書,他涉嫌貪污的案子才算了解。從逮捕到不起訴,歷時13年,其中11年的時間里,該案處于“審查起訴”階段。
對于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期限,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檢察機關應在1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延長半個月。
北京市中永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介紹,審查起訴的期限,有時還會遇到退回補充偵查和檢察院改變管轄等情況,“包括這些因素在內,最長的審查起訴期限為8個月。”
不過周兆成指出,在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比如取保候審的情況下,檢察院審查起訴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也必須遵照迅速、及時的原則,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審查。”
申請賠償已獲受理,“曾因找不到工作賣掉住房”
收到固鎮縣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一個月后,徐善瑾領到了15450元取保候審保證金。
2005年1月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時,徐善瑾交納了6萬元保證金。據其介紹,2006年他曾從縣檢察院領到44500元保證金,余下的錢直到此次領回。
“那6萬保證金,我是以兩分的利息借的,今年才全部還清。”徐善瑾說,十多年來,他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當地找不到工作;當年從看守所出來后,他的身體出現糖尿病、高血壓等癥狀,后來又因 “嫌犯”身份,未能從單位改制中領到買斷工齡的補貼。為了生活,他將自己的兩套住宅賣得11萬多元,以每月200元在外租房住。
得知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后,徐善瑾很高興。他向固鎮縣檢察院申請賠償各項損失59萬元,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固鎮縣檢察院的《刑事賠償立案通知書》顯示,2017年12月4日,該院受理了徐善瑾的賠償申請,決定立案審查。
徐善瑾告訴澎湃新聞,有關賠償的相關情況,檢察院工作人員近期在主動找他溝通,“對我態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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