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福州市原處級干部任志強受賄2477萬,一半贓款用來買玉石
2017年12月12日,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任志強,因犯貪污罪、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名正處級干部的受賄金額竟高達2477萬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筆賄款為2100萬元。
同時,此人的一大愛好是收藏玉石,并為此花銷超千萬。辦案機關在其公寓中查扣和田玉、壽山石等共計124件153枚。
從3萬到2100萬,處長貪腐17年
出生于1955年11月的任志強是福建省建甌市人,落馬前為福建省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正處級。據悉,其此前還曾擔任過福州建發集團董事長等職。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任志強的落馬早有端倪,2016年的1月5日,其被免職,同年3月24日被以涉嫌受賄罪批捕。
2017年2月14日,任志強被雙開。通報中稱,他非法占有下屬企業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未經招投標將工程項目交給下屬企業施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伙同他人貪污公款。
據該案判決書顯示,任志強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共計為2477.8314萬元,其中最早的一筆來自于1999年。換句話,直至事窗東發,此人的貪腐時間竟長達17年。1999年上半年,任志強接受包工頭唐某某的請托,為其順利承接某項目提供幫助,在辦公室收受現金3萬元。
貪欲一旦開了口,就像潰堤的洪水,一發而不可收拾。此后,他依次收了他人3萬美元、20萬元、3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直至第七筆受賄,高達2100萬元。
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5年3月間,任志強利用其擔任福州建發集團董事長、福州甲乙集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李某某的請托,幫助曾某、鄭某某、林某等人拿項目。在此期間,任志強先后多次收受他們賄送的現金共計21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提到的李某某其原系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干部。他說:“2013年至2015年3月先后十余次送給任志強共計4200萬元,尚有1950萬元未送出去,上述錢款均來自曾某和鄭某某,其中曾某提供4100萬元,鄭某某提供2050萬元。”
對此,任志強表示,自己只收了李某某的2100萬。
熱衷收藏玉石,花費超1300萬元
除了受賄2477萬余元,任志強還伙同貪污了57萬余元,其中他自己撈了18萬。原來,在2011年至2013年間,他決定以下屬公司購買維修建材的名義,大肆購買購物卡,用于給班子成員發福利。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此人的一大愛好是收藏玉石、象牙制品,共計花銷1300萬元。在被查前,他還曾因害怕被發現,而將玉石分多處存放。
據任志強供述,其將受賄的2000多萬多用于借貸、購買房產、車輛、玉石、壽山石、象牙及生活開銷,其中和田玉、象牙制品花費1000萬元、購買壽山石300萬元。
2011年,任志強曾通過侄女婿陳甲金認識在甘肅省蘭州一個古玩城經營和田玉生意的商人史甲群。此后,任志強多次向其購買和田玉及猛犸象牙等制品。據史甲群介紹:“任志強每次都是使用現金付款。”
2015年夏天,因害怕調查,任志強交代妻子,將和田玉石以及壽山石轉移至李某某的侄兒李立欒處。2015年中秋節,其將象牙制品放至史甲群處保管,玉觀音及田玉屏風等放至其建發公寓的家中。
判決書顯示,當地紀委從任志強使用的建發溫泉公寓雜貨間查扣和田玉、壽山石等共計124件153枚;從李立欒位于上城國際房內暫扣印章等涉案物品中共有237件印章、雕塑、酒、茶葉、漆畫;從史甲群處查扣象牙雕刻品2件。
福州中院認為,任志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2477萬余元,已經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又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57萬余元,又構成貪污罪,且數額巨大。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主動退出部分贓款,依法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以犯受賄罪判處其13年、沒收250萬個人財產;以犯貪污罪判處3年半、沒收20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并沒收270萬。至于涉案石頭、象牙雕刻等,依法處理,沒收后折抵贓款。
(原題為《千萬贓款買石頭!這名處級干部有點怪》)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