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上海一廚師隔離期間手頭拮據,冒充“團長”騙5600元獲刑
本文圖片均由王英鴿 攝
疫情期間,社區團購火爆一時,卻有人假借“團長”身份發布虛假團購信息行騙。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法院”)獲悉,7月28日,該院通過在線開庭方式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林某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廚師當“團長”收錢后失聯
上海浦東法院介紹,林某某原是一家烤羊腿店的廚師,2022年4月至5月間,其隔離在家手頭拮據,見小區微信群里團購火熱,便動起了“歪心思”。他先是在多個團購群發布消息,稱其有“渠道”可以購買香煙、生鮮套餐等貨品,后又借用好友的微信、支付寶賬號向有需求的居民發起收款。然而,收到錢的林某某,卻并未按期為居民聯系發貨,而是迅速退群并將付款人的微信拉黑,徹底在群里“蒸發”了。
感覺事有蹊蹺的居民們趕緊報了警,警方很快通過付款人的交易明細、微信聊天記錄等鎖定了嫌疑人林某某,并將其抓獲。經調查,林某某累計通過虛假團購方式,先后騙取14名被害人5600余元。
法院:構成詐騙罪,“假”團長獲緩刑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鑒于林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審理期間,林某某已全額退繳贓款,可再酌情從輕處罰。同時,考慮到林某某系初犯,其所在社區同意將其納入社區矯正,故可適用緩刑。
據此,上海浦東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審判長胡泰忠提醒廣大民眾,在參與社區團購或類似消費活動時,應盡量選擇官方正規渠道和資質較好的商家,轉賬付款前務必謹慎核實對方身份,切勿輕信來歷不明的“渠道”或“團長”。如確實遇到疑似詐騙的情況,盡量規范、完整保存聊天記錄、交易明細等證據,第一時間求助相關部門,最大限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