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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居民年內購買首套房可獲合同總價0.6%的財政補貼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實習生 陳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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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溫州發布”7月25日消息,日前,市住建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明確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實行財政補貼操作流程的通知》,該市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動產證后,財政將給予購房款0.6%的補貼。
《通知》明確,2022年6月12日到12月31日在溫州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海經區、經開區)首次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且在住建部門“商品房、存量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簽合同時屬于購買人在溫州市區唯一住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的認定標準為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對于購房人為兩位或兩位以上(除夫妻關系外),每位購房人均需符合上述申領補貼條件。按份共有的,按各自所占比例核發補貼。因涉及夫妻關系致使不動產登記與合同主體不一致的,以購房合同與契稅繳納(需提供契稅繳納憑證)相一致的主體為補貼申請人。
據介紹,本次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按購房合同載明的總房價0.6%給予補貼,如購房款300萬元×0.6%=18000元。符合享受購房補貼條件的個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動產證后3個月內向房屋所在地區住建部門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補貼資格。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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