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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反映考公考編培訓費超大學4年學費,云南市場監管局回應
“培訓機構生意越來越好,培訓費收的越來越高,甚至成了天價。收費標準不一,各自定價,亂象叢生。有的幾個月的培訓費原來每人1萬多,現在已漲到了3萬多/人。可以說幾個月的培訓費遠遠超過了4年大學的學費,學生和家長苦不堪言,但又不得不去……”
在考公考編輔導費屢屢引發關注的當前,有云南省政協委員提議加強對公務員、事業人員招考培訓機構監管。
這項提案還反映,“按理來說,大學畢業就應該直接進入工作崗位,不應再增加這么一個培訓環節,增加學生和家長的沉重負擔”“建議政府對此類培訓班作一次全面清理,加強監管,對于不符合標準、收費過高的作全面整改”等。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公布了對于這項提案的答復。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加強對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選拔考試的監管,歷來是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務。為了營造良好的選拔環境,一直以來該省各地、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分工協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2022年3月,該省出臺了《云南省2022年公務員考試期間市場監管工作方案》《云南省2022年公務員考試期間市場監管應急預案》等兩個方案預案(以下簡稱“方案預案”),對考試期間的市場監督進行了部署,要求全省各州市市場監管局以及設考場縣(區、市)市場監管局圍繞食品安全、價格監管、廣告監管、培訓機構監管等監管重點,組織開展考場周邊市場整治。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稱,從提案反映的問題建議看,其中,所涉及的培訓費應該屬于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選拔考試的考前培訓收費。經核實,云南省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考前培訓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培訓雙方協商確定,且是否參加考前培訓屬于考生自愿行為,考生也可選擇自學參加考試。任何培訓機構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多收費少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不得串通漲價,價格欺詐,必須在培訓機構醒目位置向考生及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監督電話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考生及社會監督,若有違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我局的“方案預案”,依據《價格法》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還提到,同時,對培訓機構的清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也按照該局的“方案預案”要求,積極配合教育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未經登記注冊、或備案從事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開展清理整治,將有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依法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記于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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