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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微信號刊文評律師稱庭審后遭活埋威脅:也活埋了法治
律師因為代理案件差點被活埋,是這兩天法律圈尤其是律師圈最熱的話題之一。關于事情原委,當事者顧冬慶律師在微博上說得清楚,直接上圖吧:
關于警察是怎么來的,律師微博里說的是“經律師報警”,而12月6日晚澎湃新聞援引警方說法,則是“當日12時許,該市公安局海慧警務綜合服務站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象山大道華僑賓館門前有多人毆打兩名男子,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現場抓獲一名違法嫌疑人陳某,扣押涉案車輛一臺”。警方說法應該更符合事實。律師報了警,警察很快來了,他以為是接警來的,實則是巡邏中碰上的。警方沒必要在這個問題上扯謊。
請注意圖中的鐵鍬和袋子或許有人問:“糾纏這個細節有意義嗎?”有意義。從在涉案車輛上發現的布袋和鐵鍬看,“活埋律師”可能真不是嚇唬嚇唬人這么簡單。顧律師微博說,當時歹徒已經往車上拉拽另一名律師,如果不是警察正好巡邏到這里,警方接警后出警過來,律師很可能已經被拽上車了。之后會發生什么,不可想象。
這些人會受到刑事追究嗎?會以怎樣的罪名?
如果這些人之前訂有攻守同盟,眾口一詞咬定“說活埋只是要嚇唬一下,沒想真活埋”,雖有袋子和鐵锨,但定故意殺人罪(未遂)證據仍顯單薄;律師被打了,但除非傷情達到輕傷以上,否則故意傷害罪也構不成;有人說這是黑社會,實際也很可能是,但法律上對黑社會構成要件有嚴格規定,僅憑這一件事認不了黑社會。對那伙狂徒是否刑事追究、以怎樣的罪名追究,要視辦案機關收集證據情況而定。等等吧。
活埋,多大的罪過“配得上”這樣的“待遇”?可見,有人對律師已恨之入骨。律師代理的是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和殺父之仇、奪妻之恨無關,仇恨來源于律師擋了人家掙錢的道兒。顧冬慶律師今天在微博上披露,據當地群眾指認,當時在案發現場指揮的,是當地拆遷公司的負責人。
活埋律師未發生,萬幸,但這一事件對律師心理造成的沖擊,可能會長時間存在。對絕大多數律師來說,打官司只是謀生手段,犯不上為此搭上命,也沒必要冒這方面的風險。發生了這事,部分律師的選擇,可能是這樣的:荊門的“民告官”案件,乃至荊門的所有案件,盡量不碰;即便代理,掙點代理費了事,不太過較真,免得對方狗急跳墻再有什么瘋狂舉動。
代理上的畏懼情緒,從荊門案件開始,之后會“輻射”到湖北乃至全國嗎?如果這不幸成為現實,歹徒“活埋律師”的叫囂,也在一定程度上“活埋”了正在建設中的法治。
(原題為《“活埋律師”,活埋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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