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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并不等于反對墮胎?
原創 丁敏帥 知鴉通識
◎ 美國蒙大拿州的示威游行
圖片來源:MTN新聞
知鴉通識按
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布推翻羅伊訴韋德案。
國內很多媒體認為,推翻羅伊訴韋德案是在「反對墮胎權」。
事實上,這是一種誤讀,這次判決的本質,是對立法程序的重新理順,通過推翻原有判例,將墮胎權的立法從聯邦政府的「一刀切」,改為各州政府經討論后各自決定。
我們之前的文章,介紹了圍繞羅伊訴韋德案的各方爭議,為了進一步解答困惑,我們專門遠程連線了身在美國的旅美學者、內布拉斯加大學公共行政博士候選人丁敏帥老師,為我們深度解析本次判決。
以下內容,由知鴉通識對丁敏帥老師的采訪整理而成。
只是一次常見的調整
從法律角度看,這次判決在程序和法理上沒有越界。
它仍舊是在程序內的動作,沒有根本改變最高法院的原則和權限。
從技術層面上看,美國高院的功能之一,在于解釋包括憲法在內的法律。很多時候,就是在回答聯邦是否有管轄權的問題。
我們可以先回溯墮胎權在以前的爭議。
當年,出于共識政治和司法能動主義的歷史背景,羅伊訴韋德案的解釋走得有些冒進,在法理上不夠明確扎實。著名的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大法官也同意這一點。因此,它一直是爭議的焦點。
◎ 共識政治指不同的政黨在重大問題上形成基本共識,而不是互相對立。司法能動主義則指法官為適應當下的社會趨勢,不遵循舊有的成文法和判決先例進行判決,以免造成不良的社會后果。圖為羅伊(左一)和她的律師在最高法院門前合影。
圖片來源:NPR
但是,因為這個案件牽涉甚廣,不便輕易更改判決,所以最高法院當時像足球比賽的判罰那樣,將錯就錯了。
不過,早不推翻晚不推翻,現在突然推翻了,毫無疑問,其中有著特殊的背景:
一方面,現在最高法院中,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
這里的保守,主要是指法律哲學方面的保守,即希望判決建立在更扎實的法理基礎上。他們自然贊成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再加上普通法系統本身就經常微調,推翻的結果就發生了。
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是社會氣候變化。
當年羅伊訴韋德案,發生在共識政治的高峰期,憲政愛國主義的紐帶把整個社會牢牢捆綁在一起。而現在,美國的政治極化,可以說已經造成了憲法危機。
◎ 憲政愛國主義是哈貝馬斯提出的,指人們對國家的認同來自對該國憲政體制的認同,而不是出于民族感情。圖為20世紀70年代,女性走上街頭抗議,要求擁有墮胎權。
圖片來源:NBC
左右兩派在「美國到底是什么」這個問題上存在根本分歧,共識就像冰山一樣漸漸消融。左右雙方,都把意識形態重點轉移到自己的基本盤,共識越來越少。
因此,與憲法有關的議題,比如言論自由、持槍權、還有墮胎權問題,都成了主戰場。在時代背景變遷后,當年的這個判決,就更顯得扎眼。
如果回看19世紀60年代,我們會發現,當時美國各個州都不允許墮胎。而現在,美國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這半個世紀中,全球化、城市化、郊區化、福利國家、信息科技、冷戰等等重大事件和潮流,對美國這個溝壑萬千的多元社會的影響,就像氣候對一座高山的影響一樣,并不均勻。這也拉寬了美國人的觀念光譜。
隨著代際更替,這種拉寬更加明顯。例如全球化,對美國國內政治分歧的形成就有很大影響。
而這次,只是在一個具體話題上,體現了這種變化。
但實際上,爭議雙方就像是兩條海上的船,都覺得自己沒動,但不知不覺,已經漂得很遠了。
再加上媒體的發達,讓民眾直接參與聯邦政治成為可能,到處都充斥著情緒和人民主權的沖動。
當然,可能有很多人不相信大法官們的品質。那我們可以假設,熾烈的黨爭和人民的浪潮,可能影響了向來專業、超然的最高法院。如果選擇相信他們的判斷,也可理解為保守派占多的高院采取了司法上保守、回歸憲法原旨的態度。
◎ 在抗議中,有人舉起本次支持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判決的五名大法官的照片。
圖片來源:TrendsAajkal
有些人認為,羅伊訴韋德案被推翻,是因為原判決本質違憲。以我的憲法常識來看,應該說是法理基礎不夠明確扎實,既不能說是完全違憲,也不是完美合憲。
這一判決最大的硬傷在于,憲法原文沒提墮胎的事情。那么,按照隱私權去解釋是可以的, 但基礎薄弱。
正如金斯伯格大法官所說的,羅伊案發生時,最合適的做法,是把得克薩斯州的激進墮胎法給踢回去,何必空中樓閣地創造一個指導框架呢?
事實上,普通法體系里,類似本次推翻羅伊訴韋德案的調整很常見。
現在,聯邦不再插手墮胎問題。那下一個問題就是,墮胎權由州立法,是否違反各州憲法?各州真的有權定這個法嗎?
這也許對清楚地回答墮胎的法律定義,有所幫助。
我并不認為,墮胎權的立法天然屬于聯邦權或者州權,可能哪邊都不屬于。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取決于政治的氣候和氛圍。
其實,比起世界的復雜,法律是笨拙且武斷的。政府只能做有限的事情。政府和司法不要自負地認為,自己可以解決所有人的所有問題。很多事情應該交給地方、社會、個人。
而像我們這樣的知識分子,最好忍住借助權力去規范一切的沖動。
我們的認知被限制在自己的局限性里。世界不是平的,而是溝壑萬千、參差百態的。很多出于好意的理性構建,卻可能帶來未知的惡果。
這次判決也再次提醒我們,現在社會變化很快,新的技術不斷帶來新的自由,新的權利不斷被定義。由于聯邦憲法的有限性,憲法沒有規定的權利,都屬于各州和人民。
未來,可能很多類似有爭議的問題,最高法院都不會再積極充當協調者,而會交給各州人民去定奪。
◎ 抗議的人們。
圖片來源:新華社
這次判決
將打開美國的政治僵局
對于社會來說,我不認同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就是一些人所謂的「歷史大倒退」。
誰保證了歷史是個上升的階梯,而不是小徑交錯的花園呢?倒退不是個很可靠的描述。
相反,這次判決可能恰恰在當前政治極化、僵持的情況下打開了很多機會:
首先,過去一百多年之中,無論在美國政府的哪個分支,聯邦的影響力都在增強。
但是,聯邦的出手是有代價的。
金斯伯格大法官說,當年的羅伊訴韋德案,打斷了當時各州相繼進行的,關于墮胎權立法的討論。很多左派或者右派各自認為很好的探索方法,以及本來有價值的妥協經驗,也都被打斷了。
換言之,當年羅伊案雖然推進了墮胎權,但自身也成為一個有問題的靶子。
當年的激進,加強了后來的反彈。最終導致現在形成了一個局面,好像聯邦是老成持重的家長,各個州是激進哭鬧的孩子或者小媳婦。
美國是一個復雜多元的共同體,最高法院能在每件事上都給所有美國人一個滿意的答案嗎?肯定不能。
很多爭議適合在州和地方自治的框架內消化,由自己決定。比如墮胎這種問題,憲法原文沒有明說,實際涉及面又沒有大到動搖國本的事,就適合通過地方自治來回答。
◎ 不同的州對于墮胎權問題有不同的意見。
圖片來源:WP
況且,州議會難道不是民選的嗎?沒有聯邦,美國人民難道就半身不遂,不能在州憲法的框架下解決問題嗎?自然不是這樣的。
其次,廢除聯邦對墮胎問題的強制規定,并不等于墮胎的爭議結束了。這一爭議類似于大麻合法化,將轉到各個州持續進行。
如果進步派人士覺得自己的道德感召力和說服力足夠,那完全可以在州的層級去活動、游說,敲開一家家的門,和具體的人進行交談,而不僅僅只是訴諸于抽象的口號。
好比我所在的州,人口才100多萬。就墮胎而言,是統一3億人的行為容易呢,還是只應對100多萬人容易?答案很顯然。
選民、民權機構、社會組織、活動家、個人、律師,可以通過一場場選舉,一場場官司,一條條戰壕去分別作戰,充分發揮普通法在地方上的靈活優勢,讓很多州通過保護墮胎法案。
這樣就避免了一刀切的抱怨,并且能夠讓爭議的雙方,在千百種不同的文化、風俗、個案背景下得到充分的對話,而不是塞起耳朵來相互吼叫。
最后,這次判決實際上已掀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各種聲音都充分釋放了出來。
每個人都會看到這個問題,然后審視自己的良心。
單就美國女性來說,這次事件會直接影響到的女性群體未必特別大,更多是一種象征意義:
美國總體上不是一個墮胎率高的國家。藍州本來人口就占多數,就算紅州立法方面暫時嚴苛,人們也可以跨州去做流產,甚至是遷移。跨州并不是特別困難。
◎ 藍州指偏向支持民主黨的州,紅州則是更傾向于支持共和黨,紫色代表態度搖擺。
圖片來源:ALJAZEERA
而且,美國的州與地方政府之間存在縱深關系。即便州法通過,地方也有一些渠道可以實行豁免。比如,一些紅州的地方檢察官就宣布,不會起訴實施流產的醫院和個人。
同時,不要忘了還有很多非盈利組織在積極行動。
每年社會上都有大量慈善資金注入這些機構,它們會提供幫助給不便離家或者經濟困難的女性。當然,她們也可以通過美國計劃生育協會,跨州購買流產藥物或獲得醫療援助。
更何況,個別的悲慘案例,還可以得到新聞、公益律師的幫助,未必非要用最高法院解釋憲法的方式解決。
實際上,美國女性群體是很了不起、很強大的。
美國非常多元,我并不愿意將女性看作一個質地均勻的共同體,更不愿意把女性都視作無能為力的受害者,或把反對墮胎權的保守派都想成兇神惡煞的老白男。
現實非常復雜。在美國,每周去教堂的人之中,六成都是女性。女性和女性之間也有很多利益、價值的差別和沖突。黑人和拉丁裔內部也有不同聲音。
因此,雖說墮胎權的爭議主要聚焦在女性身上,但女性聯合起來對抗父權的這種說法,還是太抽象了。
至于墮胎是不是一項個人權利,我個人看法是,墮胎是成熟醫療技術帶給現代人的一種自由,但帶有相當大的代價和風險,未必能干凈整齊地處理成法律意義上的一項權利。
權利和自由不同。權利由法律來賦予來保障,而自由只要沒被剝奪就一直在身上,法不禁止即可,但個人要為自己的自由付出代價。
而且,墮胎與否,很大程度上受到個人觀念、文化和風俗的影響。用政治和憲法強行去給一個模糊地帶畫上格子,可能恰恰是現在爭議巨大的原因。
我個人的態度,談不上支持和反對。
人是紛繁多元,參差百態的,我算什么呢?其他人沒有直接妨害我和公共秩序的時候,我難道應該去推翻其他人的文化、干涉其自由嗎?這不符合我的價值觀。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人關心胎兒的生命權。但在我的理解中,生命權是一個文化層面的東西,它具有很大的神秘性。這也是安樂死、墮胎和優生學,都爭議極大的原因。
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
生命產生的過程,有太多東西不可捉摸,甚至可以說是細思極恐。對于這樣的事情,我個人覺得,最好還是保持敬畏和尊重,不要用權力或者私智去輕易操弄。有時候,保持模糊可能更好。
我在美國住了一段時間,既住過東海岸,也住過中西部。但無論在哪里,由于周圍人的感染,加上自己又經歷了和妻子生養孩子的生命體驗,對生命變得越來越尊重。
墮胎這件事情,在我個人觀念中,越來越趨于重大,重大到我常常覺得,我無能無力去做出這個決定。
好在我比較幸運,沒有落入必須做這種決定的境地。否則我可能會崩潰、無法承受。
在墮胎的問題上,如果缺乏全面而嚴肅的考慮,我們可能會陷入更大的痛苦和混亂之中。■
原標題:《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并不等于反對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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