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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決定終止一汽夏利股份轉讓: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受讓方
11月20日晚間,一汽夏利(000927)公告稱,因未征集到符合《公開征集公告》中各項資格條件的受讓方,因此,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股份”)決定終止本次公開征集。
一汽股份是一汽夏利母公司。
此前的11月7日,一汽夏利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擬協議轉讓公司股份公開征集受讓方的公告》(2017-臨052),國務院國資委同意一汽股份通過公開征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所持一汽夏利39453.7587萬股股份,占一汽夏利總股本的24.73%。
一汽夏利于11月20日收到一汽股份《關于一汽夏利重大事項情況的通知》,截至目前,《公開征集公告》中的公開征集期已屆滿,一汽股份未征集到符合《公開征集公告》中各項資格條件的受讓方,因此,一汽股份決定終止本次公開征集。
為此,一汽夏利將于2017年11月22日召開投資者網上說明會,并于說明會后復牌。
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視覺中國 圖此前一汽夏利披露,此次公開征集期為11月7日至11月20日,共10個工作日,意向受讓方需要具備以下7條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應具有清晰的經營發展戰略及相關商業資源配套能力,能為一汽夏利實施轉型升級、活化體制機制提出可行的經營發展計劃,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一汽夏利注入優質資產,提升一汽夏利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2.意向受讓方或其實際控制人,應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合格投資人,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意向受讓方或其實際控制人設立三年以上,且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具備良好的現金支付能力,具有合法資金來源。
(2)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
(3)最近3年無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
3.意向受讓方應確保以經批準的價格,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一汽股份全部擬轉讓的一汽夏利股份。最終受讓方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后,須于5個工作日內支付不低于股份轉讓價款的30%作為締約保證金(含遞交申請材料階段已支付的投標意向保證金);在本次股份協議轉讓事項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正式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且在股份過戶前,最終受讓方應支付全部剩余股份轉讓款。
4.意向受讓方已就本次受讓股份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決策及批準程序。如果觸及要約條件,意向受讓方需嚴格按照現行證券監管相關規定執行,自行決定發起或提請豁免要約。一汽股份不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義務。
5.意向受讓方應承諾在取得一汽夏利控制權后,保持一汽夏利員工隊伍的穩定,逐步改善員工待遇;保證一汽夏利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6.意向受讓方應同意,一汽夏利將持有的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15%股權,按照法律、法規(國資監管)的相關規定轉讓給一汽股份。
7.本次公開征集不接受多個主體聯合受讓。
同時,考慮到汽車產業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和特殊性,涉及公眾安全。如受讓方具備以下條件,予以優先考慮:受讓方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公司,應具備傳統整車或新能源領域產業背景,掌握整車集成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關鍵總成、新能源整合集成等核心技術,重點具備新能源領域研發和產業化實踐,并在全國多個城市得到成功應用,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近年來,一汽集團一直在試圖解決旗下兩家上市公司一汽夏利和一汽轎車(000800)的同業競爭問題。外界普遍認為,近年來陷入經營困境的一汽夏利,可能成為出讓標的。
值得注意的是,一汽夏利是今年上半年惟一虧損的上市車企。一汽夏利將虧損歸因于:產品更新換代沒有跟上市場發展快速變得的需求,產銷規模小,盈利能力弱,產能未能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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