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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債”再出新進展:德邦證券向大信會計等追償案明日開庭
全國首例公司債券欺詐發行案“五洋債”案件又有新進展。
浙江法院網官網信息顯示,6月23日,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德邦證券”)因追償權糾紛,起訴五洋建設實際控制人陳志樟,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稱“大信會計”),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下稱“大公國際”)的案件,將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杭州中院”)開庭。
2021年9月,“五洋債”案二審判決出爐,判決明確:陳志樟、德邦證券、大信會計就案件總標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大公國際對上述債務在1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錦天城律所對上述債務在5%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今年3月25日,杭州中院發布的“五洋債”案件案款發放公告顯示,截至2022年3月24日,共計涉及總標的7.03億元的立案執行案件案款已執行到位。
公告顯示,除錦天城律所已履行判決標的外,需在1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大公國際,僅履行了600余萬元。而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陳志樟、大信會計,則分別僅履行了15萬元和1億元。
據悉,按市場慣例,券商在證券的欺詐發行中具有先行賠付的義務。今年1月26日,德邦證券向杭州中院出具了兜底承諾。公告顯示,德邦證券總計履行了5.76億元。
“五洋債”案件案款經過四輪發放已全部執行到位,德邦證券兜底賠償5.76億元
“五洋債”二審判決落地后,在賠償方面,經過四輪發放,“五洋債”案件案款于今年3月24日全部執行到位。
杭州中院公告資料顯示,判決生效后,除陳志樟外的其他被執行人,均承諾2022年1月15日前先行履行部分案款。
杭州中院1月25日公告顯示,截至2022年1月14日,德邦證券履行2億元,大信會計履行4500萬元,大公國際履行150萬元,錦天城律所履行1000萬元。共執行到位2.565億元。
1月30日,杭州中院公告表示,1月17日發出《敦促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的通知》后,德邦證券履行7500萬元,大信會計履行1500萬元,錦天城律所履行2480.33萬元。
杭州中院指出,錦天城律所已履行判決標的的5%。
3月4日,杭州中院公告顯示,當日將發放陳志樟履行的15萬元,德邦證券履行的1.55億元,大信會計履行的3000萬元,大公國際履行的411.48萬元,錦天城律所履行72.59萬元,本次發放金額為1.90億元。
3月25日,杭州中院發布“五洋債”案件案款第四次發放公告,表示截至2022年3月24日,立案執行案件的案款已執行到位。
杭州中院指出,其中,陳志樟履行15萬元,德邦證券總計履行5.76億元,大信會計履行1億元,大公國際履行644.53億元,錦天城律所履行3594.10億元。
公告顯示,除錦天城律所已履行判決標外,需在1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大公國際,僅履行600余萬元。而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陳志樟、大信會計,則分別僅履行了15萬元和1億元。
“五洋債”案件系全國首例公司債券欺詐發行案
從時間線上看,2015年8月,五洋建設發行了公司債“15五洋債”,規模8億元,期限2+1年,第二年末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2015年9月,五洋建設發行了第二期公司債“15五洋02”,規模5.6億元,期限3+2年,第三年末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兩期債券主承銷商均為德邦證券。
2017年8月14日,“15五洋債”未能償還回售及付息資金,發生回售違約,“15五洋02”觸發交叉違約。
2018年7月6日,證監會開出首張債券欺詐發行罰單,對五洋建設等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2018年8月,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消息,給予大公國際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暫停債務融資工具市場相關業務1年。接著,北京證監局作責令大公國際限期1年的整改處分。
2019年1月22日,證監會對大信會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019年11月,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設應收賬款、投資性房地產等問題,德邦證券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1857.44萬元,并處以55萬元罰款。時任相關負責人、項目組成員也被予以處罰。
2019年以來,債券投資者陸續起訴至杭州中院,請求五洋建設償付債券本息及逾期利息、陳志樟作為實際控制人,德邦證券、大信會所等作為承銷商和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責任。
2020年12月31日,全國首例公司債券欺詐發行案的判決結果出爐。在杭州中院對五洋債欺詐發行案的一審判決中,五洋建設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陳志樟、德邦證券、大信會計應對五洋建設應負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大公國際應負責任10%范圍內,錦天城律所應負責任5%范圍承擔連帶責任。
不過,一審宣判后,除五洋建設外,德邦證券、大信會計等其余被告,在2021年1月底均選擇提出上訴。
2021年9月,“五洋債”案二審判決出爐,判決明確:陳志樟、德邦證券、大信會計就案件總標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大公國際對上述債務在1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錦天城律所對上述債務在5%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德邦證券近三年凈利潤均未過億,去年虧損4.58億元
自2019年11月,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設應收賬款、投資性房地產等問題,德邦證券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后,德邦證券近3年的歸母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再未超過億元規模,去年還出現了虧損。
Wind數據顯示,2019年和2020年,德邦證券的凈利潤均在億元規模以下,分別為0.64億元、0.87億元。2019年,凈利潤同比下滑75.48%。
2021年,德邦證券更是出現虧損,合計虧損4.58億元,凈利潤同比下滑627.81%。
“五洋債”案件對德邦證券影響不小。一方面,德邦證券的管理層發生了變動,2020年3月,金華龍正式擔任德邦證券董事長,原董事長姚文平離職。
另一方面,德邦證券的IPO計劃也擱淺。2017年4月,德邦證券與海通證券簽署上市輔導協議。而在2021年7月,因德邦證券決定終止原定的上市計劃,經德邦證券與海通證券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終止上市輔導。
官網資料顯示,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是一家擁有證券行業全牌照的綜合性金融企業集團。業務范圍方面,涵蓋證券、期貨、公募基金、另類投資、私募基金等諸多方面。
德邦證券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總資產286.65億元,較年初增加84.42億元,增幅41.75%。同時,公司總負債211.03億元,較年初增加90.65億元,增幅75.31%。
股權方面,德邦證券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東共有8家。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僅有1家。
具體而言,上海興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是德邦證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93.62%。遼寧人信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位居其次,持股比例為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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