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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谷開來案同案殺人犯張曉軍獲第三次減刑,刑期至后年5月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8月15日,安徽蚌埠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的張曉軍獲減刑8個月,這已是他第三次獲得減刑,分別在2014年8月28日獲得減刑6個月,2015年11月獲次減刑1年。
根據新華網2012年8月20日消息,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對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谷開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曉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判決結果宣布后,薄谷開來和張曉軍當庭表示不上訴。
曾獲表揚獎勵二次、記功獎勵二次
蚌埠中院作出的裁定書顯示,張曉軍現在安徽省蚌埠監獄服刑,執行機關以罪犯張曉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于2017年7月24日提出減刑建議,報送蚌埠中院審理。該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后,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5日進行了公示。
法院審理查明,罪犯張曉軍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至2017年2月獲表揚獎勵二次、記功獎勵二次。
法院據此作出裁定,對罪犯張曉軍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減刑后刑期自2012年7月6日起至2019年5月5日止)。
裁定書還顯示,蚌埠中院曾于2014年8月28日、2015年11月23日作出(2014)蚌刑執字第00517號、(2015)蚌刑執字第00730號刑事裁定,分別對張曉軍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有期徒刑一年。
在共同犯罪中受薄谷開來指使,系從犯
新華網2012年8月20日報道,合肥中院當天對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谷開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曉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合肥中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被害人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尼爾·伍德在電子郵件中言辭威脅薄某某,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已威脅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決意將其殺害。為此,薄谷開來安排重慶市委辦公廳原工作人員(其家中勤務人員)、同案被告人張曉軍邀約并陪同尼爾·伍德到重慶,于2011年11月13日安排尼爾·伍德入住重慶市南山麗景度假酒店16棟1605室。薄谷開來準備了含有氰化物的毒藥,當晚薄谷開來安排張曉軍攜帶毒藥陪同其前往尼爾·伍德住處,薄谷開來在房間內與尼爾·伍德飲酒、喝茶,張曉軍在門外等候。后尼爾·伍德因醉酒倒在衛生間,薄谷開來叫張曉軍進入房間并要去其隨身攜帶的毒藥,張曉軍將尼爾·伍德扶到床上,薄谷開來趁尼爾·伍德嘔吐后要喝水之機,將毒藥倒入其口中,致尼爾·伍德死亡。后經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毒化檢驗,尼爾·伍德的死亡原因符合氰化物中毒所致。
新華網的報道稱,合肥中院認為,被告人薄谷開來伙同被告人張曉軍采用投毒的方法殺害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薄谷開來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本案被害人尼爾·伍德對薄谷開來之子薄某某使用威脅言辭,使雙方矛盾激化;司法鑒定意見表明,薄谷開來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患有精神障礙,對本次作案行為性質和后果的辨認能力完整,控制能力削弱;薄谷開來在歸案后向有關部門提供他人違紀違法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處起到了積極作用;薄谷開來當庭認罪、悔罪,故對薄谷開來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張曉軍在共同犯罪中受薄谷開來指使,起幫助作用,系從犯,且歸案后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并當庭認罪、悔罪,對其可減輕處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的基礎上,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判決結果宣布后,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是否上訴,薄谷開來和張曉軍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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