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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大鵬談翻譯:歷史上的“王朝”與“皇朝”
前些天,我在澎湃新聞發了一篇短文,談《羅曼諾夫皇朝》作者與自己翻譯這本書的一些想法。文章交與編輯后,編輯問我:為什么是“羅曼諾夫皇朝”而不是“羅曼諾夫王朝”,似乎在用法上后者更普遍?這的確是個問題。
我有個時期喜歡看TVB的警匪題材電視劇。大家都知道里面的正面人物一般有一個響亮的名頭:皇家香港警察。港英當局下屬的警隊于1969年獲得“Royal”稱號,從此稱Royal Hong Kong Police Force,中文稱“皇家香港警察”。英國及其前殖民地冠有“Royal”稱號的機構非常多,我們最熟悉的有Royal Air Force(皇家空軍)、Royal Navy(皇家海軍)、Royal Mail(皇家郵政)等。這些詞我們都已經太熟悉了,很少會細想。
皇家香港警察的徽記但喜歡咬文嚼字的朋友知道,Royal這個英文詞,絕對不可能是“皇家”。Royal是形容詞,詞源是古法語roial(現代法語也寫作royal);其名詞形式是法語roi(國王,相當于英文king)。當然刨根問底的話,Royal的最終來源是拉丁文Rex(國王)。Royal的正確翻譯只能是“王室”“王家”等,不應當是“皇室”“皇家”。因為“皇室”“皇家”另有一套詞,如empire,imperial。
歐洲和中國一樣,“王”與“皇”是迥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差別很大。我們不會把西漢的諸侯王與中央的皇帝混淆,不會把明代的宗親王與皇帝混為一談。歐洲人眼里數量眾多的“王”(king)與“皇”(emperor)也是天差地別。這兩個概念在歐洲有不同的起源。“王”的概念一般源自古代的部族領袖,大多是軍事領袖,也可能是宗教領袖。羅馬最早是君主制國家,有國王(Rex),其來源就是羅馬早期的部族領袖,也許可以追溯到羅慕路斯建城時代。在共和國和帝國時期,羅馬人把某些蠻族的部族領袖稱為Rex,也允許他們稱王。西羅馬帝國滅亡,西歐被多個蠻族王國占據。盎格魯撒克遜諸王國在10世紀統一為英格蘭王國。不列顛北部興起了蘇格蘭王國。法蘭西王國從加洛林帝國的死尸之上崛起。神圣羅馬帝國主要以德意志和意大利這兩個名義上的王國為核心。在伊比利亞半島,西哥特王國被穆斯林消滅之后,基督教勢力分分合合,最終成為阿拉貢、卡斯蒂利亞和葡萄牙這三個大王國。諾曼人在南歐建立了領土橫跨墨西拿海峽兩岸的西西里王國。馬扎爾人皈依基督教之后建立匈牙利王國。波蘭王國和波西米亞王國在11和12世紀建立。北歐出現了挪威、丹麥、瑞典三個主要王國。
以上是中世紀歐洲諸王國的大致情況。王國的數量不算少。但與此同時,帝國卻只有一個。帝國(empire)的傳統從羅馬帝國開始。在拿破侖建立現代帝國之前的歐洲,一定是只有與古羅馬能扯得上關系的政權才可以算“帝國”。比方說奧斯曼人征服君士坦丁堡,穆罕默德二世蘇丹就自認為繼承了羅馬的法統,有時自稱為“愷撒”和“羅馬皇帝”。當然西方人不會承認羅馬法統被穆斯林繼承去了。等到拿破侖自立為皇帝之后,出現了若干現代帝國(奧地利帝國、德意志第二帝國、大英帝國等),這些就不必從古羅馬尋找合法性了。
西羅馬滅亡之后,東方的拜占庭帝國繼承羅馬的法統。拜占庭人自稱羅馬人,稱其國家為羅馬帝國,盡管他們漸漸地只說希臘語。后來蠻族在西歐建立的法蘭克國家得到天主教會的支持和許可,自視為羅馬法統的繼承者,其后續就是中世紀的神圣羅馬帝國。中世紀學術界(在當時基本上也就是基督教會)構建了所謂“皇權轉移”(Translatio imperii)學說來支撐和鞏固神圣羅馬帝國的合法性。它的合法性就在于它(自認為)是古代羅馬帝國的繼承者。在近一千年里,若不算逐漸衰敗的拜占庭,那么歐洲只有一個皇帝,就是神圣羅馬皇帝;也只有一個名正言順的帝國,就是神圣羅馬帝國。
我之所以說“名正言順的帝國”,是因為有不少強大的、疆域較廣的政權也常被稱為“帝國”。比如金雀花家族一度統治英吉利海峽兩岸的大片領土,實力比法蘭西國王強得多,所以歷史學家常說“金雀花帝國”。但金雀花家族的君主從未稱帝,他們的國家從來不是正式的帝國。對于這種帝國,我權且稱之為“有實無名的帝國”。而相比之下,長期分裂、皇帝沒有實權的神圣羅馬帝國就是“有名無實的帝國”了。
約1172年金雀花帝國的版圖,深黃色為直接控制,淺黃色為間接控制地區。英國可能是最典型也最強大的帝國主義國家了。但是在大部分時間里,它是“有實無名的帝國”,比如它統治北美的時候,它的國號仍然是大不列顛王國,并沒有稱帝。英國真正成為“有實有名的帝國”非常晚,是1877年維多利亞女王正式獲得“印度女皇”的頭銜。注意,是“印度皇帝”,不是“英國皇帝”。從此一直到1948年喬治六世放棄“印度皇帝”稱號(印度已獨立),英國君主都享有“印度皇帝”頭銜。也就是說,只有在1877—1948年這么短的時間里,英國統治者才算得上真正意義上的“皇帝”,英國才有“皇家”。其他時間里,只能說是“王家”而已;如果英國君主自詡“皇帝”,會招致外交上不必要的麻煩。Royal Navy實在不應當翻譯為“皇家海軍”,還是“王家海軍”較好。這是一個理解和翻譯的錯誤。但中國人早已經習慣了“皇家海軍”“皇家警察”,甚至“英皇伊麗莎白二世”等說法,約定俗成,怕是很難糾正了。女王陛下應該很高興看到,中國人把她拔高了一級。
1862年的印度盧比硬幣,此時維多利亞還沒有稱帝曾經有一個國家擅自自稱“帝國”,因“僭越”而引出了麻煩。俄國沙皇彼得一世在打敗瑞典之后,于1721年開始采用“皇帝”(拉丁語imperator)的稱號。之前俄國統治者的頭銜沙皇(tsar)源自“愷撒”。在羅馬帝國,“愷撒”是皇帝的頭銜之一,但后來演變成皇儲或副皇帝的頭銜。而在拜占庭,很多達官貴人被授予“愷撒”的頭銜,同時拜占庭帝國也向一些蠻族統治者,如瓦拉幾亞、塞爾維亞的統治者授予“愷撒”的頭銜。所以,“愷撒”的含金量一直在下降,肯定低于“皇帝”(“奧古斯都”或imperator)。俄國統治者原先用“沙皇”就是和古羅馬攀親,從歷史尋找合法性。盡管我們從中文詞“沙皇”“皇帝”里很難體會到二者的差別,沙皇(tsar)搖身一變,成為皇帝(imperator),是一個華麗的變身和大升級,是自我拔高,同時也是彼得大帝更大范圍的轉向西方政策的一部分。
我們可以想象,將近一千年里擔任歐洲基督教世界名義上共主的神圣羅馬皇帝,對來自東歐蠻荒之地的俄國人的放肆僭越,會是多么不爽。而自封為皇帝的彼得大帝心里可能有點惴惴不安,需要特別努力來鞏固自己作為皇帝的合法性。
俄國大臣米哈伊爾·莎菲羅夫在翻閱舊檔案與文件時發現了一封1514年神圣羅馬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寫給瓦西里三世沙皇(伊凡雷帝的父親)的信。在這封信里,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稱呼沙皇為“偉大君主瓦西里,皇帝和全俄羅斯主宰者”。這封信是用德語寫的,但里面的“皇帝”用的是imperator一詞。莎菲羅夫將此信拿給彼得大帝看,他立刻命令將其翻譯成多種語言并分發給在圣彼得堡的所有外國使節。同時他讓俄國外交官在西歐各大報紙上刊登這封信,并宣布:“這封信足以無可辯駁地證明,全俄羅斯君主理應享有皇帝頭銜,因為很多年前神圣羅馬皇帝就承認俄國君主的皇帝頭銜。并且寫這封信的人,是世界上地位最崇高的一位皇帝。”這種“自古以來”風格的史料挖掘和借用歷史,當然是一種宣傳手段。大家承認不承認,還要看俄國沙皇自己的實力。
最反對俄國人稱帝的,當然是壟斷神圣羅馬皇帝位置的哈布斯堡家族。1721年,皇帝查理六世拒絕承認1514年那封信的真實性。哈布斯堡家族認為,基督教世界不能有兩個地位同等的世俗領袖。但二十年后,國際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1740年,查理六世在維也納駕崩,他沒有兒子,只留下一名女性繼承人,即他的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生前拉攏歐洲各國,讓大家同意后來被稱為《國事詔書》的法令,即允許女性繼承他的大業,不過皇帝的頭銜將傳給她的丈夫。法國、西班牙、普魯士等國家拒絕接受瑪麗亞·特蕾西亞及其丈夫繼承哈布斯堡家族的產業,于是爆發所謂“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俄國在奧地利的危難之際與其結盟,奧地利為了感謝而承認俄國統治者為皇帝。
從1721年彼得大帝開始采用帝號,到1917年尼古拉二世退位,俄國統治者都使用皇帝稱號。不過同時他們仍然用沙皇稱號(主要是作為喀山、阿斯特拉罕與西伯利亞的統治者)。總的來講,俄國式的“沙皇”要比歐洲—古羅馬風格的“皇帝”越來越具有親斯拉夫的意味。尤其是羅曼諾夫皇朝的最后兩位君主,亞歷山大三世和尼古拉二世,更喜歡用俄國味比較濃的“沙皇”。
從彼得大帝開始,俄國君主稱帝所以俄國是有名有實的帝國(不管這“名”來得是否正當,只要歷史足夠悠久并且得到很多人的承認,自然就合法了),羅曼諾夫家族是名副其實的皇朝。說他們是“王朝”,簡直是對他們的貶低和侮辱。哈布斯堡家族的情況也類似,他們長期壟斷神圣羅馬皇帝的位置,后來又自封為奧地利皇帝,以及后來的奧匈帝國皇帝,同時擁有匈牙利國王、波西米亞國王等多頂王冠。說哈布斯堡是“王朝”,等于給人家降了一級,還是“皇朝”較好。中文世界里常有“羅曼諾夫王朝”“哈布斯堡王朝”這樣的說法,我認為是不嚴謹的。
我不太明白的是,為什么說到中國歷史時常用“明王朝”“清王朝”這種說法,而不是“明皇朝”“清皇朝”,因為明清都是名副其實的帝國,皇帝之下也有若干“王”。清廷自稱“我大清”“皇清”等,皇帝應當不會自認為與“王”平級。我個人覺得,明清這種大一統政權應當叫“皇朝”較好,把“皇朝”和“王朝”混為一談是不太嚴肅的。我對中國史很無知,也許其中有什么因素是我不知道的,希望大方之家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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