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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男撞警車沖崗毀證據(jù),被4個玩具娃娃“出賣” 已刑拘
曹某開著肇事車 視頻截圖 楚天都市報 圖
一“奔馳男”自以為卸掉車牌開車就可以為所欲為,路遇交警盤查時,居然撞開警車、撞倒護欄奪路逃走,之后又自作聰明地消除各種痕跡。他自以為天衣無縫,結(jié)果還是被其車內(nèi)4個玩具娃娃給“出賣”了,7日,該男子被刑拘。
10月28日凌晨1時許,武漢市硚口區(qū)交通大隊民警在解放大道水廠路路口執(zhí)行任務(wù),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黑色奔馳車從江漢二橋方向駛來,其他車輛遇警方盤查都減速慢行依次排隊,唯獨它反而加速,并且往旁邊變道。
民警勒令其停車接受檢查。然而,奔馳車主停車后既不開門下車,也不打開車窗。在反復喊話警告無效后,警長湯智文果斷下令破窗。當車窗被擊碎的瞬間,該車突然啟動,撞開警車,撞倒護欄逃走。
由于事發(fā)突然,加上夜間視線模糊,現(xiàn)場民警都沒有看清車輛其他特征。專班民警調(diào)看了大量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xiàn)一輛駕駛臺上擺放著4個玩具娃娃的奔馳車有重大嫌疑,再利用“車臉識別”進行比對,鎖定了一輛車。
然而,民警走訪了武漢市7家奔馳4S店卻未查到其修理記錄,車主登記地址也非居住地,這輛奔馳車一連幾天沒有任何運動軌跡,仿佛蒸發(fā)了一般。11月3日,民警終于搜索到該車行蹤,雖然外觀看似完好無損,車牌也掛上了,駕駛臺上的玩具娃娃也沒有了,但這并不妨礙民警順藤摸瓜查到車主位于香港路某小區(qū)的住處。
經(jīng)過兩天蹲守,11月6日上午將嫌疑人曹某人車俱獲。
經(jīng)調(diào)查,曹某出生于1989年,經(jīng)營超市生意,其車輛購于2014年,已辦理車牌。據(jù)曹某交代,10月27日晚上,他駕駛卸掉車牌的車輛參加朋友聚會,一直玩到次日凌晨,回家時路遇民警盤查,想到自己沒掛車牌,只要逃走肯定抓不到。逃走的當晚他不敢露面,也不敢把車送到4S店修理,特意請熟人幫忙把車開到其他修理廠連夜修復,并拿掉駕駛臺上擺放的娃娃飾品企圖毀滅證據(jù)。此后,該車一直停在修理廠,他本人也晝伏夜出,如此蟄伏一周后以為警方束手無策,卻沒想到依然被明察秋毫的民警查獲。
目前,曹某被處以罰款200元、一次記滿12分;同時因涉嫌妨礙公務(wù)罪,于11月7日被刑拘。(原標題:“奔馳男”撞警車沖崗毀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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