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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國”被俄烏沖突撼動:或弱化或放棄中立,對峙被強化
自2月24日俄烏沖突爆發(fā)以來,中立國——尤其是歐洲中立國的行為發(fā)生了一些重要變化。在俄烏沖突影響下,芬蘭、瑞典申請加入北約,徹底告別“中立”;奧地利、愛爾蘭、瑞士等國也出現(xiàn)了偏離傳統(tǒng)“中立”地位的政策,嚴重動搖了“中立”觀念;摩爾多瓦、摩納哥、馬耳他、列支敦士登、圣馬力諾等國的“中立”地位也出現(xiàn)了一些松動。這無疑將給國際關(guān)系帶來巨大變化,同時也反過來影響俄烏沖突的最終解決。
一般認為,“中立”是指當其他國家處于戰(zhàn)爭狀態(tài)時,一個國家保持不偏不倚,不參與敵對行動。中立國家常常伴隨著戰(zhàn)爭或沖突而誕生,中立國地位也需要通過戰(zhàn)爭或沖突來檢驗。1907年10月18日世界很多國家共同通過了《海牙第五公約》和《海牙第十三公約》,確立了中立國的基本準則、權(quán)利和義務。其基本內(nèi)容可以概括為:中立國必須保持不偏不倚,既不援助也不攻擊任何一方;交戰(zhàn)國必須尊重中立國立場,否則中立國可對交戰(zhàn)國進入本國領(lǐng)土的部隊進行攻擊,或沒收補給品。然而,簽署兩個公約的中立國僅有奧地利、芬蘭、瑞典、瑞士。而且,這兩個公約并未確定哪些國家為中立國。
一、國際上到底有哪些“中立國”?
中立國并非是一個內(nèi)涵和外延十分明確的國家群體,實際上,它包含著相當不同的國家集合及政策內(nèi)容。目前,國際社會對中立國概念、中立國地位,其權(quán)利與義務均不太清晰,甚至對于哪些國家是中立國也同樣存在爭議。
一般來說,國際上無爭議的中立國共18個:奧地利、日本、哥斯達黎加、愛爾蘭、列支敦士登、馬耳他、墨西哥、摩納哥、蒙古、摩爾多瓦、巴拿馬、盧旺達、圣馬力諾、塞爾維亞、新加坡、瑞士、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梵蒂岡、瑞典、芬蘭。這些中立國有2/3“聚居”在歐洲,這間接表明歐洲是國際沖突與戰(zhàn)爭的核心地帶。
這些國家在中立原因、中立依據(jù)、中立程度、中立內(nèi)容、中立保證等方面均有很大差異。有的國家通過國際條約,有的國家通過國內(nèi)法或國內(nèi)政策堅持中立地位。其中有的中立國也被稱為“永久中立國”,它包括通國國內(nèi)法律確認的“永久中立國”,例如奧地利、列支敦士登、梵蒂岡、土庫曼斯坦、蒙古、摩爾多瓦、哥斯達黎加;也有的較長時間保持中立地位的“事實永久中立國”,例如瑞士、瑞典、芬蘭、愛爾蘭等。
若以“中立依據(jù)”來區(qū)分,它們可以劃分為四類:(1)國內(nèi)法和國際條約雙重界定的中立國:奧地利、瑞士、土庫曼斯坦、馬耳他;(2)僅國內(nèi)法認定的中立國:哥斯達黎加、摩爾多瓦;(3)國內(nèi)政策并有國際保證的中立國:愛爾蘭、瑞典、芬蘭、梵蒂岡;(4)僅有國內(nèi)政策上宣稱的中立國:列支敦士登、墨西哥、摩納哥、蒙古、盧旺達、圣馬力諾、塞爾維亞、烏茲別克斯坦等。
那些僅僅在某次沖突中臨時宣布中立的國家,通常不被稱為中立國,例如在俄烏沖突中,土耳其和印度均聲稱保持“中立”,但它們的中立僅是一種臨時性的權(quán)益措施,并不產(chǎn)生中立國的權(quán)利義務。
二、俄烏沖突對“中立國”的沖擊
俄烏沖突是歐洲自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來的最大沖突,在歐洲對抗大大增加的情況下,保持中立開始受到廣泛懷疑,是否繼續(xù)選擇中立,是否需要重新理解“中立”概念?不同的國家給出了不同的答案。
首先,芬蘭、瑞典徹底放棄“中立”。
在俄烏沖突爆發(fā)之前,芬蘭、瑞典均已加入歐盟,與歐盟成員國有著緊密的防務與安全合作,同時又是北約的“和平伙伴”,已非標準的中立國。但俄烏沖突中,一個軍事力量強大的核大國對其周邊國家發(fā)起了大規(guī)模特別軍事行動,作為俄羅斯的周邊國家,芬蘭和瑞典均感受到了巨大壓力。
3月4日,芬蘭總統(tǒng)尼尼斯托在與美國總統(tǒng)拜登的會晤中表示,該國將討論加入北約的可能性。瑞典雖然在早期遲疑,但不久就緊跟芬蘭步伐。對于瑞典來說,“中立”是自1814年以來的外交傳統(tǒng),200多年來瑞典從未參加過戰(zhàn)爭,對于芬蘭來說,它自二戰(zhàn)之后才實行中立政策,尚未接受過重大戰(zhàn)爭考驗。俄烏沖突爆發(fā)后,兩國均對俄羅斯進行了嚴厲制裁,而且向烏克蘭運送武器,打破了兩國長期以來的對外政策傳統(tǒng)。5月18日,兩國均正式向北約提出了入約申請,這意味著兩國徹底放棄中立地位。若無意外,兩國可能在一年之內(nèi)加入北約。
其次,部分國家重新理解“中立”地位。
俄烏沖突后,有的國家對“中立”進行了新的理解,盡管它們并未完全放棄中立,主要包括奧地利、瑞士、愛爾蘭、塞爾維亞等。
奧地利雖然加入了歐盟,但又與俄羅斯保持著十分密切的關(guān)系。3月24日,國防部長克勞迪婭坦納表示,不會改變奧地利的中立地位,因為這也是憲法所規(guī)定的。但奧地利對“中立”的理解有所變化。3月底,奧地利總理內(nèi)哈默在訪問德國時表示,堅持中立地位,但這并不意味著在“國際需要”時不表達聲援。在實際行動和措施方面,奧地利明顯突破了之前的中立傳統(tǒng),例如,它不僅參與了對俄羅斯的制裁,還同意參與歐盟“戰(zhàn)略指南針”行動計劃,該計劃擬建立一支5000人的快速反應部隊,以加強歐盟的共同防御和干預國際危機的能力;奧地利還提供了資金援助,并從外國災害基金中向烏克蘭提供了包括頭盔、民用防護背心等在內(nèi)的援助。
瑞士政府雖然仍然堅持自己的中立地位,表示不會提供武器給烏克蘭。但對俄烏沖突之后的歐洲安全形勢變化與國家中立地位,瑞士政府也有了新的理解,例如瑞士前駐俄大使伊夫·羅西耶指出,中立本身不是安全屏障,除恪守中立外,還需外部保障。2月28日瑞士加入了歐盟對俄羅斯實施的制裁措施,這在瑞士1815年中立以來尚屬首次。對此,瑞士政府的解釋是,制裁并非違反中立,因為對嚴重違反國際法最基本準則的行為實施制裁,是屬于中立國政治行動范圍的事務。
親俄羅斯的中立國塞爾維亞在俄烏沖突中處境十分尷尬。一方面,它試圖加入歐盟,和巴爾干國家一起搭上西方發(fā)達經(jīng)濟體的快車;另一方面,它又和俄羅斯保持著密切的經(jīng)濟、政治、軍事合作,因而避免譴責和制裁俄羅斯。但在美國、歐盟等的壓力下,塞爾維亞的“親俄中立”也發(fā)生了一些改變。例如在3月2日關(guān)于譴責俄羅斯、要求俄羅斯撤軍和4月7日關(guān)于暫停俄羅斯在聯(lián)合國人權(quán)理事會成員國資格的聯(lián)合國大會投票中,塞爾維亞均和西方國家一起投了支持票。5月21日,塞爾維亞協(xié)同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意大利、希臘、波黑、黑山、北馬其頓、阿爾巴尼亞、圣馬力諾等10國通過了關(guān)于俄羅斯“非法和無理侵略”烏克蘭的決議。這表明,塞爾維亞的“親俄中立”也出現(xiàn)了明顯變化。
再次,其他中立國也出現(xiàn)了政策松動。
俄烏沖突給1994年以來一直執(zhí)行中立政策的摩爾多瓦帶來嚴峻挑戰(zhàn),它和烏克蘭一樣:均存在著眾多俄羅斯人口,但又不是北約成員國。摩爾多瓦雖不與俄羅斯直接接壤,但屬于俄羅斯近鄰。在摩爾多瓦內(nèi)部,俄羅斯人口聚居程度較高的“德左共和國”依托俄羅斯的支持,希望獲得獨立地位。俄烏沖突使摩爾多瓦的“德左共和國”局勢升溫。4月25日、26日,德涅斯特河左岸相繼發(fā)生幾起爆炸。這使摩爾多瓦的開始對“中立”進行反思,摩議長伊戈爾·格羅蘇表示,中立政策已經(jīng)顯得乏力,因為它不起作用,摩爾多瓦需要的是大國的安全保障。
馬耳他、摩納哥、列支敦士登、圣馬力諾的中立政策雖未動搖,但也出現(xiàn)了一些松動。一方面,它們均對俄羅斯進行了嚴厲譴責和制裁,都積極支持3月2日和4月7日的聯(lián)合國大會決議,并對烏克蘭進行了各種援助。
三、中立國政策變化將帶來何種影響?
由上可見,俄烏沖突以來,歐洲絕大多數(shù)中立國的中立地位或多或少發(fā)生了一些變化。中立國本身的變化將給國際關(guān)系與俄烏沖突的解決帶來何種影響?對此,需要進行理性分析。
第一,瑞典、芬蘭若加入北約,引起的條約義務變化不大。
從國內(nèi)層面來看,瑞典、芬蘭兩個國家均非法律意義上的中立國或永久中立國,而僅僅是外交政策含義上的中立國。它們?nèi)舾淖冎辛⒌匚唬恍枰淖儑鴥?nèi)法,因而程序相對簡單。而且,自從兩國在1994年成為北約的“和平伙伴”,1995年加入歐盟,兩國已非真正中立,也已偏離了“不結(jié)盟”政策,因而從國內(nèi)層面來看,加入北約僅僅是在沿著既定方向再向前邁一步,本身不算太大的變化。
從國際層面來看,芬蘭、瑞典均主張“武裝中立”,十分重視防務力量建設,積極參與歐盟的安全與防務政策。歐洲聯(lián)盟條約第42(7)條的“共同防御條款”規(guī)定:如果一個成員國在其領(lǐng)土上成為武裝侵略的受害者,其他成員國應根據(jù)《聯(lián)合國憲章》第51條,對其負有以力所能及的一切手段提供援助的義務;這不應損害某些成員國安全和國防政策的特殊性。其中后一句是為愛爾蘭、奧地利、瑞典、芬蘭以及其他可能加入歐盟的中立國而設定的“例外”,但并未點名中立國。因此,瑞典、芬蘭放棄中立地位之后,在歐盟之內(nèi)不會出現(xiàn)條約義務的明顯變化。最主要的是加入北約將使北約的第五條“集體防御”條款覆蓋兩國,而兩國也將承擔參加北約集體防務的成員國義務。
另外,雖然兩國均簽署了《海牙第五公約》和《海牙第十三公約》,但事實上大多數(shù)簽約國均非中立國。簽署這兩個公約僅僅表示該國“知曉”或“承認”中立國的權(quán)利和義務,在承擔這兩個條約的義務方面也無影響。
第二,芬蘭、瑞典加入北約,影響不會外溢至其他中立國。
從目前來看,雖然奧地利、瑞士、愛爾蘭、摩爾多瓦、塞爾維亞等國的“中立性”受到一定沖擊或出現(xiàn)了一些松動,但這些國家的情況與芬蘭、瑞典差異很大,中立地位雖有弱化卻不會申請加入北約。
相比芬蘭和瑞典,奧地利、瑞士、愛爾蘭在地理位置上遠離俄烏沖突地帶,俄烏沖突引發(fā)的安全壓迫不像前者那樣巨大。摩爾多瓦、塞爾維亞雖然感受到了更大壓力,但摩爾多瓦的“永久中立地位”已經(jīng)寫入憲法,不容易改變,而且一旦申請加入北約,即使不會面臨俄羅斯的干預,也可能引發(fā)國內(nèi)“德左共和國”強烈反對,從而導致內(nèi)戰(zhàn)或分裂。塞爾維亞在經(jīng)濟、政治、軍事方面仍然強烈依賴俄羅斯,短期內(nèi)也不可能申請加入北約。而且,目前從上述國家的國內(nèi)政治力量和近期民意調(diào)查來看,并未出現(xiàn)放棄中立或加入北約的風向。
對于圣馬力諾、摩納哥、列支敦士登、梵蒂岡等微型中立國來說,它們并不屬于大國爭奪的核心地帶,放棄中立、加入北約反而是招致風險而非加強安全之舉。
最后,中立國“親西方性”加強,歐洲兩極對峙強化。
雖然在俄烏沖突中,不同中立國表現(xiàn)各不相同,但一個共同特點是,絕大多數(shù)中立國呈現(xiàn)出“中立性”弱化,“親西方性”強化的特征,歐洲中立國表現(xiàn)尤其明顯。若芬蘭、瑞典加入北約,北約國家與俄羅斯接壤的邊界長度將翻一倍。奧地利、瑞士、愛爾蘭、摩爾多瓦也正在進一步向歐盟、北約靠攏;塞爾維亞的親俄特性有所淡化,并出現(xiàn)了靠攏西方國家的傾向。這必然強化歐洲的兩極對峙,對峙前沿的芬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俄羅斯、白俄羅斯等國將陷入國家“安全困境”,并引發(fā)無休止的軍備競賽。
另一方面,中立國的存在,總體上有利于國際沖突的解決,隨著中立國的親西方特性加強,它們難以在俄羅斯與烏克蘭、北約沖突中發(fā)揮斡旋、調(diào)解作用。正如瑞士前駐俄大使伊夫·羅西耶表示,作為中立國的瑞士無法像在過去很多沖突中那樣,成為俄烏沖突的調(diào)停者,因為眼下瑞士并不能發(fā)揮調(diào)停作用,畢竟,瑞士終究是西方的一部分。
當然,在俄烏沖突背景下,為了確保中立國的中立,最終取決于大國的立場。大國若選擇和平,尊重聯(lián)合國宗旨和多邊主義,是維護中立國利益的根本。只有在大國追求和平與國際安全而非自身權(quán)力、影響力、勢力范圍的國際環(huán)境中,中立國才有更大的活動空間。因此,對于消弭俄烏沖突,大國理應比中立國肩負起歷史賦予的更大責任。
(楊友孫,上海政法學院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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