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委員建議設跨區域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減少地方保護
知識產權法院未來發展方向如何?
11月3日,在分組審議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所作的關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時,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知識產權法院的發展方向應該是設立跨區域的上訴法院,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審判質量,減少地方保護。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2014年11月至12月,北京、上海、廣州相繼掛牌成立知識產權法院,跨區域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一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周強在司改工作情況的報告中透露,截至2017年9月,上述三個法院共受理案件5.4萬件,審結3.8萬件。在江蘇等7個省設立10個專業知識產權法庭,實現知識產權審判的專門化。
“雖然周強院長在報告中談到,最高法設了六個巡回審判庭,也設了知識產權法院,都歸類為跨行政區劃法院,但實際上它們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分組審議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萬鄂湘關注到了知識產權法院的問題。
他說,目前的知識產權法院嚴格意義上說不是跨區域的法院,只是一個本行政區劃的集中管轄法院。
“為什么這么說?”萬鄂湘接著解釋道,因為通常目前知識產權糾紛的二審還在本地區。比如上海設了一個知識產權法院,二審上訴還是到上海市的高級法院。“如果說有地方保護主義,還是出不了這個圈。”
萬鄂湘認為,真正意義上的跨行政區劃法院的改革還沒有破題,在這方面,無論是在專門調研方面,還是在改革配套方面,都還要繼續跟進。
在分組審議時,呂薇委員也關注到了知識產權法院。她認為,未來知識產權法院的發展方向應該是設立跨區域的上訴法院。
呂薇說,從研究來看,知識產權保護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與受地方保護影響有關。當前的實踐是,在省、市建知識產權法院,只是在本行政區內跨區審判,改革的方向還應是跨省市的知識產權上訴法院,一審可能會有地方保護,當事人不滿意,然后可以選擇一個審級等同高級法院的跨區域上訴法院,這樣可以減少地方保護。
據呂薇了解,目前有不少省市要求成立知識產權法院,不過她認為,知識產權法院的發展方向也不應是每個省都成立,而應該是跨大區域的法院,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審判質量,減少地方保護。
今年8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周強作三年來知識產權法院工作情況報告時也建議,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實現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化。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