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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父︱紳士溫思羅普:革命者并不都是亡命徒
1649年,大西洋兩岸各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離世:倫敦,查理一世死在斷頭臺上;波士頓,馬薩諸塞殖民地第一任總督約翰·溫思羅普躺在自家溫暖的床上,安詳地死去。
英國的歷史復雜而漫長,到了亨利八世的時候更是變得熱鬧非凡。為了要和老婆離婚,亨利八世在英國實行宗教改革,宣布脫離羅馬教會。這就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民眾的宗教信仰不是說變就變的。有人還繼續信奉天主教;有人跟隨國王信奉英國國教;更有人希望將改革進行到底,把天主教的影響從英國教會中完全清除出去,這批人被稱為“清教徒”。在此期間,圈地運動在英國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農民們生活困苦,托馬斯·莫爾在他的名著《烏托邦》中直指這是“羊吃人”的運動。但是圈地運動也在英國培養了一大批城市和鄉村新貴,他們是早期的資產階級,大部分信奉的是新教。由于他們的土地不少是來自于宗教改革前的天主教會,可以說他們是天主教的死敵,他們想要把所有天主教的殘余影響都從英國清除出去也就不難理解了。但查理一世上臺之后,天主教在英國卻有卷土重來的跡象,國王雖然沒有全面恢復天主教,但對清教徒的態度卻越來越嚴厲。這就迫使大批清教徒移民海外,他們希望找到一塊土地,可以安全、自由地組織理想中的教會,過上富裕的新生活。
查理一世這批移民中的佼佼者,就是約翰·溫思羅普。溫思羅普的革命故事一開始就與眾不同:人家都是倉皇出逃,他卻是有條不紊地組織了大規模移民。大部分革命者的崛起故事總是少不了煽動無數窮困無知的烏合之眾,“一將功成萬骨枯”,無辜而好事者作為炮灰是所有革命者偉岸畫像的晦暗背景。1630年代的移民卻與此不同,溫思羅普帶領的是一群信仰堅定的中產階級家庭。大時代不缺革命者,也不乏鋌而走險的亡命徒,但沒有哪次革命是以家庭為單位,甚至以社區為組織的。而溫思羅普所嘗試的,正是這樣史無前例的大革命。
溫思羅普中產階級革命家
中產階級最是惜命。他們有放不開的房產、地產、人脈關系。要說服一千多人,幾百個中產階級家庭放棄他們在英國溫暖的家,在大西洋上漂浮近3個月,冒著被海盜襲擊、被西班牙船隊俘獲、得上敗血癥等等難以想象的艱辛和危險遠赴北美殖民地,在一片原始森林重新開始刀耕火種的生活,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溫思羅普只針對兩個中心問題做文章:孩子和教會。他說,“我們要為我們的孩子著想”“還有什么比幫助建立和支持一個神圣的純潔教會對一個基督徒更好、更光榮、更值得的事業呢?來加入我們這個虔誠的團體吧!”1630年,溫思羅普帶領一支包括11艘船的船隊,一千多人,踏上了去美洲的征程。
在“阿貝拉”號船上的演講充分顯示了溫思羅普的政治敏感和雄才大略,他說:“我們將如山巔之城,為萬眾矚目。因此,如果我們在已經著手進行的事業中欺蒙我主,使主收回目前賜予我們的庇佑,我們必將成為世人笑柄,天下丑聞。”普利策獎得主,歷史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認為,“事后三百年,沒有人能夠比他更好地表達美國的命運感”。
阿貝拉號山巔之城
溫思羅普們堅信人類的命運將由他們來改寫,基督教的未來全賴這次遠征的成功。孰料此時的英國正風云突變,在大西洋的另一邊,又一位革命者正異軍突起。奧利弗·克倫威爾在每一個層面都符合革命者的定義,更何況,他是一個真正的戰斗英雄。1642年,英國第一次內戰爆發,克倫威爾組建了一支60人的騎兵隊參戰。1643年晉升為上校,1644年擢升為中將,其部隊因常勝不敗被譽為“鐵騎軍”。克倫威爾不僅英勇善戰,還頗為精通政治謀略。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在戰場上為他效命,他特別注意從篤信清教的中下層農民中招募士兵,還任命一些下層社會出身的人擔任指揮官。他向議會提出軍隊改組方案,主張廢除雇傭兵制,實行募兵制,建立編制完備、指揮統一的正規軍。這就是后來戰力超強的“新模范軍”。
比起騎著高頭大馬,指點江山、激昂文字的克倫威爾,溫思羅普的表現簡直缺乏觀賞性。還在大西洋的船隊上,他就把武器分發給了普通民眾,既沒有要他們宣誓效忠,也沒有要建立紀律嚴明的正規軍隊,似乎只要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到達北美殖民地,他就心滿意足了。一旦踏上北美大陸,這位不溫不火的老紳士卻干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他“嘩”地一下將選舉權擴大到殖民地幾乎所有的普通民眾。比較一下:在英國本土,內戰前,普通民眾沒有選舉權;內戰后,他們依然沒有選舉權;內戰結束100年后,他們還是沒有選舉權……而在溫思羅普的波士頓,人們就這樣開始了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直到150年后英王喬治三世想要向他們征稅,激起了轟轟烈烈的獨立戰爭。基本上,溫思羅普的革命很像今天的蘋果公司,他不會動刀動槍,也沒有煽情洗腦,他只是為你提供一種特別方便、對你自己的利益特別有利的生活方式,你只要嘗試一下,就一定會選擇它。
簡而言之,溫思羅普在波士頓創立的新社會遵循的基本原則有:
1.無等級教會。天主教是等級森嚴的教會,勞德大主教的英國國教會也不遑多讓,其等級是和世俗社會等級一致的。這是17世紀人類社會的基本生活現實,個人價值都是由其社會出身、地位決定的。但在美洲建立的各個教會之間沒有上下級關系,它們都是平等的、各自獨立的。
2.政教分離。雖然山巔之城是清教徒的理想,在波士頓和馬薩諸塞,教會成員還享有一定的特權,但不可否認,從一開始,教會和政府就是完全分開的兩個機構。溫思羅普本人也經常布道,但卻從不插手教會事務。
3.民選官員。政治在新大陸以一種全新的方式定義自己:它不是為國王斂財的工具;不以武力威脅國民以保持秩序;也不是大小貴族爭權奪利的手段。政治就是處理公共事務。在新大陸,一開始的公共事務就是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分配土地,如何與印第安人做生意,如何決定一頭豬的財產權歸屬問題。殖民地官員每年都要選舉,每個職務負責哪些事情,經手哪些銀錢,清楚透明。在殖民地,罕有腐敗發生,這是制度的結果。
4.無代表不納稅。“無代表不納稅”是美國獨立革命的著名口號,這是因為從1630年波士頓建立伊始,所有的稅金都是經過全民討論同意才征收的,而且稅金的用途也一直是透明清楚的。對于美國人來說,政府征多少稅、為什么征收、稅金花在什么地方都是政府必須交代清楚的。各個地方代表的主要任務就是監督政府,沒有足夠的理由,不得征稅;已經征收的稅金,要得到合理利用。
5.習慣法傳統和陪審團制度。清教徒們保持了英國的習慣法傳統,他們將契約思想融入其中,再加上更多普通人參與的陪審團制度,形成了具有美洲特色的法治社會。
北美的摩西
時光飛逝,革命在大西洋兩岸同時展開。15年后,新英格蘭方式已經初見成效,殖民地事務井井有條地開展,殖民地普遍和平、富庶、人口增多、識字率高、平均壽命長。
而英國的故事要有趣得多。1646年第一次內戰結束,查理一世成了階下之囚。克倫威爾不再甘心聽命于議會,他拒絕執行議會遣散軍隊的命令,把國王從赫姆比城堡押到軍隊大本營紐馬克特控制起來。1647年8月6日,軍隊開進倫敦,許多長老派議員倉皇逃走,克倫威爾掌握了議會的實權。
克倫威爾革命后浪推前浪,更為激進的平等派希望將革命進行到底。1647年11月,9個團隊的士兵帽子上貼著《人民公約》和“給人民自由,給士兵權利”的標語,舉行武裝示威。克倫威爾毫不手軟,進行鎮壓,強令解散全軍會議,在軍隊實行獨裁。國王乘機逃跑了。1648年2月,第二次英國內戰爆發。大敵當前,克倫威爾答應戰勝王軍后實行《人民公約》,將查理一世交付法庭審判。1649年1月30日,國王查理一世被處死。5月,宣布英國為共和國,克倫威爾成為實際的軍事獨裁者。
《人民公約》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臺英雄遲暮最是能夠體現一個人的心性。
權力斗爭無處不在。殖民地人因為溫思羅普遲遲不愿推行成文法而心生不滿,副總督托馬斯·達德利乘機挑戰溫思羅普的權威,市民們決定運用手中的選舉權來逼迫溫思羅普改變立場。1639和1640年,溫思羅普兩次落選總督。沒有血濺三尺,也沒有宮廷政變,溫思羅普大方地接受了時代的改變,人們選他做個小小的參事,他也老老實實地就任了。1641年底,殖民地議會通過了被譽為“馬薩諸塞大憲章”的《自由權法》。這下大家都放心了,1642年又把溫思羅普選了回來,讓他在總督位置上一直干到病逝。溫思羅普也沒有矯情,高高興興地回到了他的老辦公室,既沒有秋后算賬,也沒有打擊報復,老紳士就這樣撿起以前的工作,又繼續埋頭苦干了。1649年,溫思羅普安詳地死在自家的床上。整個殖民地為之默哀。美國殖民時期最重要的歷史學家科頓·馬瑟在《基督在北美的輝煌》一書中將他比作帶猶太人出埃及的摩西。溫思羅普家族在北美興旺發達,子孫后代有多人出任各殖民地總督、哈佛校長以及各界精英。溫思羅普這個姓氏在北美至今仍受人尊敬。
要克倫威爾放權卻要困難得多了。1653年,他驅散議會,自任“護國主”,建立了護國公體制。此后的故事變得很沒有新意,克倫威爾最后的政治生涯變得越來越陳腐,他多次解散議會,四處與人交戰,完全陷入了鐵血政治的老套情節。1658年9月3日克倫威爾患瘧疾在倫敦去世。克倫威爾的長子理查德·克倫威爾繼承了父位,很快被推翻,后流亡法國。1660年查理二世返回英國,復辟王位。奧利弗·克倫威爾的遺體被掘出來吊在絞刑架上,然后被斬首示眾,最后他的頭顱流落民間,直到300年后才被他的母校劍橋大學收回并安葬。
奧利弗·克倫威爾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國,表面看去,確乎是劃時代的人物,厥功至偉,但仔細考較起來,英國老百姓的生活因為克倫威爾的革命有了多大的改善?倒是被人遺忘了的老紳士約翰·溫思羅普,他在波士頓建立的一切制度較之在英國的對應物,無一不是進行了真正革命性、顛覆性的改變,促進了人類文明,切實改善了普通民眾的生活品質。真正的革命者,何必馬革裹尸而還?
參考書目:
1、(美)丹尼爾·J·布爾斯廷:《美國人:殖民地歷程》,時殷弘等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年。
2、(美)納爾遜·曼弗雷德·布萊克:《美國社會生活與思想史》,許季鴻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年。
3、錢滿素主編:《紳士謀國——美國締造者》,東方出版社2017年版。
4、(法)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
5、(美)沃濃·路易·帕林頓:《美國思想史》,陳永國等譯,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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