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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對涉及違反師德舉報要“依法處理”,而非“輿情治理”
據媒體報道,近日,南開大學多名老師被實名舉報,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南開大學官微發布通報,稱“在此前處置基礎上,對相關問題進行再調查再核實”,根據調查結果,對3名被舉報的教師分別作出“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給予其解聘處理”“記過處分,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方面的資格”“給予誡勉談話處理”。此外,相關涉法涉訴問題正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處理。
從實名舉報引發網絡輿情,到作出回應、處理,學校反應速度是很快的。5月10日,學校相關負責人回應媒體時稱,學校已經關注到此事,收到對于3位教師的實名舉報,正在進行調查處理。5月13日,校方就通報了以上相關事件的調查結果。這值得肯定。
然而,據媒體報道,根據一名女生在網上稱,已實名舉報南開大學教授李某某兩年,李某某在有家室的前提下誘騙她產生婚外情,同時與多名女子有關系。后來要分手,又威脅她不準公開他們的關系。而這次學校的調查、處理,也查證“李某某存在與女性有不正當關系等問題,嚴重違反師德師風”。也就是說,在引發輿情之前,相關舉報已經有兩年,為何學校遲遲沒有進行調查、處理呢?
從引發網絡輿情之后的學校調查、處理看,雖然涉及法律責任部分還需納入法律程序處理,但涉及違反師德規范、校紀校規的相關調查、處理并不復雜,否則,怎么可能在幾天之內就完成調查、作出處理,回應輿論的關切?
圖/視覺中國
為何在引發輿情之前,調查、處理很難推進,而之后,就可進入調查、處理的快車道?這是否有“輿情治理”之嫌?把本來可通過正常程序調查、處理的校內事件,鬧成公共事件,不但增加當事人的維權成本,也對學校的辦學聲譽造成嚴重傷害。
推進依法治教,維護健康的教學、管理秩序,以及師生的合法權益,應該建立并完善師生舉報、投訴的應答機制。對于涉及師德、學術不端等的舉報,學校在接到舉報、投訴的第一時間,就應根據舉報所涉問題的性質,由教師倫理委員會、學術規范委員會組成獨立的調查組,進行獨立調查,根據調查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沒有這樣的處理機制,就會發生對于舉報、投訴,采取不回應、不調查、不處理的應對方式,最終“迫使”舉報者發帖,尋求媒體曝光,通過輿論向學校施壓。面對沸沸揚揚的“輿情”,學校也就不得不啟動調查。
這種處理方式,是存在諸多問題的。首先,學校是把舉報、投訴視為“家事”“丑聞”,不愿意直面,希望“能拖則拖”,而這是對當事人不負責任的。如果被舉報者確實存在問題,這是漠視舉報者受到的傷害,包庇、縱容被舉報者;而如果被舉報者沒有如舉報者舉報反映的問題,那被舉報者則一直背負嫌疑人身份。
其次,師德問題、學術不端問題,這不是“私事”,而是“公事”。個別教師有師德問題,屬于個體問題,學校嚴肅處理,表明有自凈能力,而學校不嚴肅處理,則反映整體環境存在問題。
我國一直高度重視教師師德建設。對涉及師德問題的舉報,應嚴肅對待,不論涉及誰,只要出現舉報,都一查到底,根據調查結果,依照師德規范作出處理。這是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教師、學生最好的規則教育。而且,應該把調查、處理結果,不惜“自揭家丑”,在校內進行公開通報,作為典型案例,教育師生要遵守行為規范。
(作者熊丙奇,知名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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