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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靜安庭審改革:法官唱“獨角戲”,錄音錄像代替書記員
上海開始試水庭審記錄改革——在庭審中,由“全程錄音錄像”代替書記員。
按照民訴法規定,開庭一般由法官主持,書記員作記錄。今年8月下旬及9月上旬,上海靜安法院的部分法庭上,卻由法官一人唱“獨角戲”,而書記員的座位上則空蕩蕩。
原來,這是靜安法院試點的庭審新模式:書記員不參加庭審,用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再刻錄光盤保存方式替代書記員的文字記錄。這一庭審新模式是上海法院的首創。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從法院獲悉,為適應最高院今年2月提出的庭審記錄改革的要求,靜安法院從今年8月下旬開始探索上述改革新模式,將一些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簡易程序小額訴訟案件作為試點。
在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中,一方系外籍人員,一方系在中國設立的外資公司。靜安法院勞動爭議庭法官陳秀蘭在得到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采用了上述模式審理此案。
原先庭審需要花半天時間開庭,使用該新模式后,僅1個多小時就審理結束。參與庭審的上海劉春雷律師事務所王梓律師、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董君明律師,在庭后紛紛表示能夠接受這一庭審筆錄改革,對加快庭審方式滿意。
陳秀蘭說,開庭簡化程序,辯論讓當事人、律師充分發揮,減少了書記員工作量,節約了司法成本,對法官的要求則高了——要求法官及時制作法律文書,工作節奏加快了。
靜安法院民一庭法官金磊用庭審錄音錄像模式,審理了2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他說,庭審效力大大提高,原先需要半小時的庭審,現在只要10分鐘就審理結束。
為替代法庭筆錄,金磊還摸索設計了庭審錄音錄像“意見征詢表”,讓訴訟當事人簽約是否同意。他還設計出賠償的各類費用表格,及當事人對庭審錄音錄像完整性的確認書。他說此種方式審理,適用于當事人親自到庭且爭議不大的案件。
靜安法院表示,“試水”庭審記錄改革,能讓書記員騰出更多精力,去做其他事務性工作。庭審節奏加快,使得法官及當事人的思路不被打斷,也減少了庭后核對筆錄的環節,督促法官辦案后制作法律文書的節奏。
靜安法院副院長丁德宏表示,推出該舉措有現實的需求,面對業務庭室收案大量增加,案多人少,書記員似陀螺式加班現象與日俱增。此外,現有最高院關于庭審錄音錄像的改革要求,加之又學習了浙江省法院(系最高院庭審改革試點法院)先進經驗,這項庭審改革工作現在不推進,將來也會被庭審改革浪潮推著干。
丁德宏表示,爭取在今年第四季度,要在法院民一庭、勞動爭議庭及少年家事庭全面鋪開庭審記錄改革,力爭讓每一名法官都要采用該方式開庭,在明年上半年出成果,為全市法院庭審記錄改革趟出一條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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