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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學讓未在校內買保險的學生家長寫免責書,被要求整改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天是開學的第一天,南京浦口區湯泉小學的不少學生家長向媒體反映,他們遇到了一件非常不開心的事情。因為沒有給孩子購買保險,家長竟然被校方要求寫保證書。這讓不少家長不能理解。
湯泉小學多位學生家長表示,這學期剛開學,他們就接到學校要求學生購買保險的通知。家長徐女士表示,因為已經為孩子在校外購買了保險,她就不準備在校內重新購買保險了,沒想到學校卻讓自己寫一份保證書,“保證書上面寫著,某某年級某某學生家長自愿承擔孩子在學校發生意外的責任,和學校沒有任何關系。”不少家長認為,家長把孩子送進了學校,孩子和學校就有了一定的關系,學校讓學生家長寫保證書,顯然有些不合適。學校這種作法分明是為了推卸責任,還有強制推銷保險的嫌疑。事實真的如此嗎?
記者找到了浦口區湯泉小學張校長。他表示,學校向學生家長推薦的是一種學生平安險,每學年100元。他們學校提倡學生買保險,但并不強制。讓不辦保險的學生家長寫一份保證書,主要是為了引起家長的重視,“那年巧了,(有個小孩)后來生病花了十幾萬,就來學校找我們,我們趕快翻名單,后來沒找到,保險公司說小孩沒有參加保險。家長找我們說我們沒有明確告知保險,我們為了避免這個事情再次發生。”
記者發現,在湯泉小學,家長寫保證書的情況還不少。保證書的內容大致相同:學生自愿不參加學校保險,如果在學校出現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張校長承認,讓學生家長寫出類似內容的保證書的確不妥,這與部分年輕教師理解學校意圖不準確有關,“這種方式要改進,但是我們絕對不會強迫,我們逐步和家長溝通下,當面解釋清楚,有時候一些剛接手的新班主任解釋不清楚。”
家長所寫的這種保證書是否有效,如果學生發生意外,校方是否真的無責呢?帶著疑問記者找到了浦口區教育局。財務科工作人員表示,購買學生保險一定要本著自愿的原則,讓不買保險的學生家長寫下保證書的做法非常不妥,“第一要求學校立即整改,第二遇到這個情況在全區通報,讓其他學校引以為戒,第三組織人員到其他學校督查,杜絕出現這一情況。”
負責人表示,這種保證書不具備法律效力,如果學生的意外是發生在校內,不管學生是否投保,學校或多或少都有責任。如果學生家長遇到有類似不合理情況可以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他們將一查到底。
(原標題為《 南京某小學:家長不給孩子買保險要寫“免責書” 官方稱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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