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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太陽花學運”辱警改判無罪,國民黨批:看風向辦案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太陽花學運成員”洪崇晏等4人,3年前號召群眾包圍臺北中正一分局,并數(shù)次辱罵分局長方仰寧“無恥”。昨天,臺北高院改判洪某等人無罪。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認為,這才是真正的王八蛋判決!
臺北中正一分局外。資料圖洪孟楷認為“太陽花學運”時,包圍中正一分局并且公然辱罵執(zhí)法的警察局長及警察,一審判處拘役55天,昨天二審高院認為他是“善意”的合理評論,改判無罪!無法維護警察執(zhí)行公務尊嚴,讓暴民辱罵警察還無罪,這分明是看風向辦案!全臺人民都應該向作出此離譜判決的法官怒吼“辱警判無罪、我覺得不行”!
首先,刑警搜證畫面完整呈現(xiàn),警察局長及警察在執(zhí)行公務時被洪崇晏等人公然以低俗粗鄙的話語辱罵。如果向公權(quán)力挑釁行為都無罪,那豈不是法治的自我閹割,法治觀念蕩然無存。洪孟楷質(zhì)疑“往后警察在執(zhí)行公權(quán)力時又如何能有尊嚴地捍衛(wèi)合法者的權(quán)利?”
再者,臺當局“行政院長”林全命令向“太陽花學運份子”撤告,是否對于“太陽花學運”當初的種種行為都是讓步和退縮?現(xiàn)在高等法院也看風向判案,蔡英文林全可以做“太陽花”的后盾,誰來當臺灣警察尊嚴的靠山呢?
直到現(xiàn)在,方仰寧局長及其他當時執(zhí)法警察仍被法律訴訟纏身,經(jīng)常親自跑到臺北法院,嚴重影響生活。執(zhí)法者官司纏身、辱罵警者無罪放。洪孟楷怒批“這才是真正的王八蛋判決”!
(原標題為《 “太陽花”辱警判無罪 國民黨:這是王八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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