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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腦洞|一個性別比失衡的著名例子
上篇文章里,我們說了,性別失衡并不是個別現象,其成因是技術性的、社會性的,也有歷史、文化、戰爭等各種因素。有些國家如美國和俄羅斯等,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保持著女性多于男性的模式,和其歷史背景、經濟環境等都密切相關。
那有沒有性別比失衡頗為嚴重,又被“糾偏”了的呢?
有的。
上世紀80年代起,中國的性別比開始攀升。與此同時,韓國也發生了類似的情形。1985年以后,韓國出生人口性別比開始攀升,1986至2000年間處于較高水平,除1987年為108.8、1999年為109.6之外,其余年份均超過110,1990年則達到峰值116.5。2000年以后,逐步下降到110以下。2007年,韓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在經歷了一度攀高之后降到了正常值范圍。世界銀行2007年發布的研究指出,韓國是亞洲地區幾個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國家中,第一個出現逆轉態勢的國家。
韓國兼具中國和美國的特點
如果說,上世紀80年代起,中韓兩國的性別比都攀升,那么中國此前的性別比一直也不算低,韓國的性別比是不是像中國一樣,一直都偏高呢?
還不完全是。
看起來,韓國兼具了中國和美國的特點。
上世紀60、70年代,韓國的性別比并不偏高,甚至有些時候是偏低的。
從韓國婚齡人口性別比來看,上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婚齡女性比婚齡男性多,特別是60年代,30至34歲年齡組性別比為87.68,也就是說,女性多得多。70年代,35至39歲、40至44歲、45至49歲年齡組女性也普遍多于男性。
與美國等類似,這大概也是一種“戰后現象”。
1953年,朝韓簽署停戰協定后,雖然韓國經濟處于停滯狀態,但出現了“嬰兒潮”,是戰后補償性生育的結果,人口迅猛增長,數量由1949年的2000萬,猛增到1960年的2500萬。這段時間,韓國采取的是自由放任的生育管理,性別比總體處于較為均衡狀態。
1960年,韓國人口總和生育率(TFR)達到5.9,韓國進入了近代化、城市化和經濟增長并行發展的階段,其認為高速的人口增長已經嚴重阻礙韓國經濟社會發展,因此將控制人口數量納入第一個經濟開發五年計劃。1962年,韓國政府開始提倡計劃生育,同年制定了第一個家庭生育計劃方案 “小規模家庭政策”。1966年,韓國政府提出“讓我們有3個孩子,每個孩子間隔3年,35歲終止生育的3.3.35”口號。到上世紀80年代,又進一步倡導一孩化政策。
經過這一階段的調整,韓國人口總和生育率快速下降,到80年代中期下降到更替水平,人口類型完成由傳統型向現代型的轉變。但人口出生性別比發生失衡。
偏好男孩的文化
為什么會有這種轉變?
文化原因首當其沖。
韓國社會重男輕女,也不是什么秘密。多年來,相當嚴格的父系聯合家庭體系仍然在韓國占據著重要地位,更不要說在上世紀。長子繼承制、男女同工不同酬現象非常普遍。父權制度使整個社會有著強烈的男性偏好。
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韓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基本保持在107左右。1986-2000年間,基本都超過110。而1990年之所以成為最高,也有非常“特殊”的原因。1990年為馬年,在韓國,人們認為馬年出生的女孩性格暴躁,因此,人民會避免在這一年生女孩,或者將這一年出生的女嬰在進行出生登記時謊報為1989年或1991年。
與中國類似,韓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和孩次也呈現高度的正相關。當時,在韓國,即使在總體出生人口性別比高達116.5的情況下,第一孩出生人口性別比基本正常,一般在104-107范圍內;第二孩出生人口性別比在1986-1995年間都超過了110,最高也達117.0;第三孩、第四孩的出生性別比則大大高于正常值。1992-1995年,第三孩、第四孩出生人口性別比曾高達200以上。顯現出“想要男孩”的迫切感和決心隨著“沒有要到”而愈加劇烈。
同樣類似的是,韓國的城鄉性別比情況。對韓國1980、1985和1990年分城鄉的出生性別比研究表明,農村出生性別比高于城市,城鎮出生性別比低于前兩者。1990年數據顯示出生性別比在城鎮和農村已經全面偏高。表明韓國農村的男孩偏好較城鎮更強烈一些。
技術加持的失衡
技術則在其中起了關鍵的輔助性作用。盡管社會存在著普遍而明確的性別偏好,但偏好本身不能對出生人口性別比產生直接影響。此時,胎兒性別鑒定技術起了重要作用。胎兒性別鑒定技術有超聲檢查(B超)、染色體分析(羊水、妊娠尿分析)、陰道細胞學技術等。一些研究發現,B超機自80年代中期在韓國的普及與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升高有直接關系。
接下來,就是人工流產技術。根據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1997年的調查,做人工流產的婦女中,有2.6%是通過胎兒性別鑒定得知是女嬰后進行的選擇性人工流產,比1994年的1.7%高出0.9個百分點。沒有男孩的婦女,進行胎兒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比率最高。相反,有1個男孩的婦女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比率較低。有1個女孩時,胎兒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的比率很低;有2個女孩時,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人工流產時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比率分別為9.1%、10.7%;而有3個女孩時,胎兒性別鑒定的比率很高,即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人工流產時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比率分別為11.1%、7.7%。可見,有2個以上女孩時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比率明顯上升。根據1998年9月韓國保健福祉部對全國 22個醫院的接生員及非法胎兒性別鑒定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在1996-1998年間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20以上的醫院為數不少。尤其,1998年為虎年,人們認為虎年出生的女孩命硬,所以在有些醫院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孕婦超過30%,出生人口性別比高達200。
取消計劃、尊重女性,才是正途
在此形勢下,韓國也意識到自身的性別比失衡問題。做出了積極應對。
最為直接的,韓國修改“醫療法”, 禁止胎兒性別鑒定,并對違反者取消其醫師資格。盡管只有約30名醫生為此被吊銷了執照,但是已經起到了威懾作用。
但這遠遠不夠。改變社會對女性的歧視環境才是根本。
韓國于1995年制定《婦女發展法案》,用于規定國家和地方政府在實現法律面前性別平等的原則方面的基本責任,以此來推動性別的平等以及婦女在各個領域的發展。2002年韓國對《婦女發展法案》框架進行修改,將社會性別視角的政策評估納入法律基礎,進而使政策和預算有了社會性別視角。韓國為反對性別歧視、提高女童和女性地位還制定和修訂了一系列相關法律。1983年,韓國成立婦女發展機構,負責研究婦女問題并對婦女進行教育和培訓,促進婦女參與社會發展,享有社會福利。韓國于2001年成立性別平等部,2003年成立直屬于總理的婦女政策協調委員會,同時建立了婦女政策官員制度,此外還有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2005年3月,韓國國會通過了《民法》修正案,從2008年1月起廢除“戶主制”。
此外,1994 年韓國取消了以所得稅控制生育的政策,1996年正式取消了人口控制政策,轉為提高人口素質,促進社會福利的人口政策。
1996年以后,分孩次性別比有所下降,其中,第二孩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已屬于正常范圍。2008年,第三孩、第四孩以上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降至 115.8 和 123.9。
而社會觀念也而在潛移默化地發生著改變。根據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對已婚婦女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在被調查的已婚婦女中認為“必須有男孩”的人,1991年為40.5%,1994年為26.3%,1997年為24.8%,2000年為16.2%,2003年為14.1%,呈下降趨勢。認為“無所謂”的已婚婦女,這從1991年的28.0%上升到2003年的43.3%。
人們對男孩必要性的看法在逐漸發生變化。沒有了計劃政策的約束,人們的人工干預必要也隨之下降。在多措并舉下,韓國的性別比經過了一段“彎路”,終于走回了“正軌”。
后記
韓國是個相當典型的例子,可以用來詮釋歷史、社會、文化、政策因素在性別比影響上的作用。
當然,盡管政府頒布了各種法律以提高女性地位,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仍根深蒂固,韓國女性在家庭及社會還是沒有實現與男性平等的地位,這或者又使韓國陷入了另外一個困擾當中,即低出生率。
不過,通過韓國,可以看到,經過了戰爭、經濟騰飛、計劃生育、父權文化等的洗禮,性別比的改變,反映出社會前進的一些變化。
(作者萬喆為經濟學家,澎湃新聞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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