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一審判決書公布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字號
7月19日上午9:00,備受社會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臨沂中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該案于上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等7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臨沂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譚長志等四名檢察官擔任該案公訴人,出庭指控犯罪。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金鋒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進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寶生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賢聰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福地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原標題為《獨家!“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一審宣判(附判決書)》)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